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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有一段时间上海市与各郊区;各县邮件的互寄资费是有分【本埠】和【外埠】的。 哪位邮友有这方面的详细资料?或简单介绍一下; 如: 上海市寄上海县 上海市寄嘉定县 上海市寄松江县 上海市寄南汇县 ...... 等等,从八十年代开始到现在是按什么资费收的?这种本外埠的分别起止于何时? 谢谢 fslgr 发表于 2012-4-5 01:37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时期,上海当时的行政区划是十区十县:
十区:黄浦、南市、卢湾、徐汇、静安、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
十县:上海、川沙、南汇、奉贤、金山、松江、青浦、嘉定、宝山、崇明。
上海市区与上海县、嘉定县、宝山县之间邮件的互寄资费是按照本埠资费处理的,其它是按照外埠资费处理的。
七十年代后期,随着上海金山石化总厂的成立,金山石化地区也按照本埠资费处理了。
九十年代初期,随着上海浦东的开发开放,川沙县变成了浦东新区的一部分,也按照本埠资费处理了。
1996年12月1日起,随着邮资调整,取消了本埠和外埠的资费区分。
1999年3月1日起,邮资再次调整,又区分本埠和外埠的资费了。但上海市全境内邮件的互寄资费都是按照本埠资费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