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请教:我是"违反了拍卖的一般规则"么? [打印本页]

作者: 树袋熊    时间: 2008-10-27 08:52     标题: 请教:我是"违反了拍卖的一般规则"么?

我在26日截拍的李登强友的帖子里回帖说明了我在孔夫子旧书网搜到的最低书价,导致李友对我的不满,本人参拍时间较短,学习的拍卖原则里也没有发现此类发言违规,请大家指导,如我的发言确实"违反了拍卖的一般规则",我在此向李登强友表示诚挚的道歉!

以下为我在李友帖子中的最后回复:

第七章  拍卖过程中应遵循的十“严禁”原则:

 

    1、严禁在论坛发布虚假、欺诈性的拍卖信息;

    2、严禁同一IP地址不同ID的注册会员哄抬拍品价格;

    3、严禁出品人私下邀请注册会员哄抬拍品价格;

    4、严禁竞标开始后出品人擅自撤销或修改拍卖主题帖;

    5、严禁竞标人恶意、虚假竞标;

    6、严禁竞标人擅自撤销或修改出价;

    7、严禁截标后出品人、竞标人悔标放弃履行交割义务;

    8、严禁交割中出品人以甲代乙以次充好;

    9、严禁出品人、竞标人或其他注册会员对正在拍卖中的帖子发表有误导意义的一切言论;

    10、严禁同一拍品在本论坛其它栏目或其它网站同时拍卖。

李友您好,我又再次学习了一下拍卖规则,好象只有第9条与会员发言有关,可我认为我的发言并没有"误导"的含义在内,只属于陈述事实,所以我认为我并没有"违反了拍卖的一般规则",正如您所说"渠道不同所以价格也会不同",我只是摆出我所看到的和找到的而已,如果因此导致"影响拍者的积极性",我向您道歉,我的本意是希望广大邮友以最实惠的价格拍到自己喜欢的邮品,如您有异议,我以后将不会在您发表的帖子中回复留言,大家都倡导快乐集邮,希望我的发言不会再影响到您的心情,谢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7 8:53:21编辑过]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10-27 09:14

拍卖有高有低是正常的,如果认为高可以不参与,我个人也认为不宜过多评价,除非是实际价值与拍卖价值很离谱的价格,当然左友也是好意。希望两位不要太在意,和为贵。
作者: 树袋熊    时间: 2008-10-27 09:35

QUOTE:
以下是引用麦国培在2008-10-27 9:14:55的发言:
拍卖有高有低是正常的,如果认为高可以不参与,我个人也认为不宜过多评价,除非是实际价值与拍卖价值很离谱的价格,当然左友也是好意。希望两位不要太在意,和为贵。

谢谢麦会指点,以后不多嘴了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10-27 09:38

 老兄也是好意!
作者: fred    时间: 2008-10-27 09:45

支持麦主席.[em68]


作者: alainfang    时间: 2008-10-27 09:47

支持fred[em68][em68]

作者: 小晟    时间: 2008-10-27 11:06

我看到你回的帖,其实我当时就想提醒你,那样说不好
其实,也是我们自己犯贱,看到价格离谱的,或东西很烂的,就想多二句嘴,可是管我们什么P事啦。~~~

以后还是少说的好啦。

作者: 树袋熊    时间: 2008-10-27 12:17

QUOTE:
以下是引用小晟在2008-10-27 11:06:23的发言:
我看到你回的帖,其实我当时就想提醒你,那样说不好
其实,也是我们自己犯贱,看到价格离谱的,或东西很烂的,就想多二句嘴,可是管我们什么P事啦。~~~

以后还是少说的好啦。

晓得了,谢谢晟版提醒.........


作者: 云中月    时间: 2008-10-27 12:50

没有违反规则,但做法不妥。只要不是明显赝品或自己被盗之物,愿买愿卖吗。


作者: 上善若水    时间: 2008-10-27 19:48

就是啊,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人没有必要操心啊,费劲不讨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7 19:51:40编辑过]


作者: 姜劍    时间: 2008-10-27 21:46

通常而言,拍賣的結果可能高於市場價格,也可能低於市場價格,這是市場規律,非常正常,買家願意出多少錢是因爲買家認爲這件物品值這個價格。但重要的是買賣雙方都認同交易的規則,對願意履行交易的結果。拍賣的過程中,應該避免不正當的競爭方式(包括惡意擡價)或對買賣雙方交易的意願產生誤導的行爲,因爲拍賣行爲一定要以公開和公正的方式進行。對於網站上有關拍賣的帖子,如果沒有興趣,看看就好,最好還是不要回復無關的信息為妙。
作者: 陈永胜    时间: 2008-10-27 21:54

左哥讲的好,正当




欢迎光临 华邮网 (http://p1878.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