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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清代到民国的邮资变化(是转载) [打印本页]

作者: 太阳季节    时间: 2013-9-23 15:13     标题: 清代到民国的邮资变化(是转载)

一、函件资费

    1. 国内函件资费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大清邮政开办时,国内函件资费无本埠和外埠之分。光绪二十三年正月,上海大清邮政局成立,十月接收上海工部局书信馆,仍按当时工部局书信馆的本埠邮资收寄上海本地函件,这是中国邮政本埠邮资的开端。光绪二十八年三月初一日(1902年4月8日),本埠邮资正式列入大清邮政寄费清单(邮件资费表)。民国34年(1945年)10月1日起国内函件资费取消本埠、外埠之分。上海解放后,自1949年5月28日起执行华东解放区各类邮件资费表收取邮资,国内函件邮资又分本埠、外埠,至8月1日起改为本埠、外埠信函邮资同价。1950年7月1日起又有本埠和外埠之分。

    本埠信函资费 光绪二十八年三月初一日,规定本埠信函每重半英两收费银元半分,至光绪三十年七月二十一日(1904年8月31日)调整为银元1分。以上两次规定的本埠信函邮资均为同期外埠信函邮资的半数。光绪三十年七月~民国21年4月,外埠信函邮资曾有多次调整,但本埠信函邮资保持未动。民国21年5月1日,重20克的本埠信函邮资调整为2分。民国29年9月23日~34年9月,本埠信函邮资提高过11次,每次提高后的邮资均为同期外埠信函邮资的半数。民国34年10月1日起,本埠和外埠信函邮资划一,至1950年7月1日又有本埠和外埠之分,重20克的本埠信函邮资为旧人民币400 元(折合现人民币4分)。1990年7月31日调整为人民币1角。以上两次规定的本埠信函邮资也均为同期外埠信函邮资的半数。

    外埠信函资费 大清邮政开办时规定重半英两的外埠信函收费银元4分。由于有民信局和“客邮”的竞争,大清邮政当局将重半英两外埠信函的邮资,自光绪二十八年三月起从银元4分降为1分,这种低廉的邮资使国家邮政连年亏损。光绪三十年七月二十一日和宣统二年七月初一(1910年8月5日)两次调整邮资,提高至银元3分,同时将计费单位由15克改为20克,这个标准维持了15年。民国14年11月和民国21年5月两次调整邮资,提高至银元5分,这个标准又维持了7年。民国26年日本发动侵华战争,随着战争的破坏和日本的掠夺,物价急剧上涨,邮政资费也频频提高。民国29年9月重20克外埠信函邮资提高至法币8分。至民国34年7月的大约5年时间内,外埠信函邮资共调整9次,重20克外埠信函邮资已高达中储券400元。民国34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当年9月17日重20克外埠信函邮资改为法币2元。以后随着国民党政府发动内战,引起恶性通货膨胀。民国34年9月~38年5月,国内信函邮资(当时已不分本埠和外埠)提高多达19次,一封重20克的信函邮资从法币2元提高至金圆券120万元。由于邮资频频调高,上海邮政于民国38年5月16日发行单位(基数)邮票:国内信函费每枚基数4分、挂号12分、快递挂号16分、航空6分。每天公布基数分值,出售各种基数邮票。

    1949年5月28日起,上海邮政根据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邮政处指示,执行《华东解放区邮件资费表》规定标准,重20克外埠信函邮资为旧人民币30元。由于国内战争仍在继续进行,加上美国对中国大陆的封锁,物价继续上涨,1949年8月1日~11月25日,邮政资费调整了3次,重20克的国内信函邮资(无本埠、外埠之分)从旧人民币30元提高至400元。同年12月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讨论邮政工作,决定国内信函邮资每重20克以12两(16两1斤)小米价格为标准。以后国内信函邮资根据这个标准作过几次调整。至1950年5月11日,重20克国内信函邮资定为旧人民币800元(折合新人民币8分),这个标准稳定了40年。由于长期以来邮政资费偏低,使邮政企业缺乏自我发展能力,为此经国务院批准于1990年7月31日起提高国内邮件资费,重20克外埠信函邮资提高至人民币2角。

    印刷品资费 国内印刷品资费本埠和外埠的分合变迁情况与信函相同。在光绪二十八年三月以前,国内印刷品的邮资以每重2英两为一计费单位,以后改为按重量分级计算。民国34年9月17日以后,计费单位又有过几次变化,至1950年5月11日起定为每重100克为一计费单位,沿用至今。印刷品资费的变动通常随信函资费同时调整。民国元年3月,孙中山根据上海日报公会的请求,致电北京临时大总统袁世凯要求为报界降低邮电资费,邮政总局奉令于是年4月1日起,在实行新闻纸减半收费的同时,对印刷品的邮资也减去一半,作为对新闻文化出版事业的优待。解放后,为普及教育和发展文化事业,对印刷品和新闻纸都采用低资费政策。印刷品按社会平均运价(即铁路、汽车、马车、驮骡、人力担挑、民船和手推小车七种运价的平均数)的90%,以500 公里作为平均寄递路程核订资费。

    邮件挂号费 国内邮件挂号费按件计收,无本埠和外埠之分。其资费的变动通常也是随信函资费同时调整。民国38年5月16日上海邮政发行单位(基数)邮票,规定国内邮件挂号费为重20克国内信函邮资的3倍。1949年12月,按邮电部《关于邮资计算标准的决议》规定,挂号邮资也为重20克国内信函邮资的3倍。至1950年7月,为发展挂号业务,将挂号邮资减低50%,其与信函资费的比例降为1.5∶1。

    邮件快递挂号费 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上海邮政开办国内快递挂号邮件业务,当时只办快信一种。核定的资费,包括信函邮资在内,每件银元1角。宣统元年四月初一起,初重30克收银元1角,每续重30克加收银元5分。以后信函以外的其他函件也可作快递挂号交寄,遂于民国5年2月1日起,对快递挂号邮件除收普通邮资外,不分本埠和外埠,每件加收快递挂号费1角。快递挂号资费的变动,通常也是随信函资费同时调整。民国38年5月16日,上海邮政发行单位(基数)邮票,规定国内快递挂号费为重20克国内信函邮资的4倍。1949年12月,根据邮电部《关于邮资计算标准的决议》规定,快递挂号邮资也为重20克国内信函邮资的4倍。1950年7月,为发展快递挂号业务,将快递挂号邮资减低50%,其与信函资费的比例降为2∶1。

    邮件平快费 民国23年10月1日,上海邮政开办普通快递邮件业务,后改称平快邮件。各类函件不分本埠和外埠,凡作为平快邮件交寄的,除收普通邮资外,每件加收相等于重20克国内信函邮资的平快费。

    信函航空费 民国10年7月,中国邮政开办国内航空邮件业务,规定每重20克航空信函,除普通邮资外加收航空邮资银元1角5分。民国19年7月7日起,航空邮资改为每重20克,每一飞航区(1000公里)收银元1角5分,至民国23年改为每一飞航区收银元2角5分。民国25年3月1日起,取消按飞航区计费办法,恢复单以重量计费。

解放后,于1950年8月5日起恢复收寄国内航空信函,核定每重20克航空信函除普通邮资外,加收航空邮资旧人民币3000元。1952年5月1日,航空邮资的计费单位由20克改为10克,邮资同时改为旧人民币1500元。1953年1月5日航空邮资每重10克降为旧人民币800元,1958年7月1日又降为人民币2分。1990年7月31日调整邮政资费时,每重10克的航空邮资提高到人民币5分。

1897~1990年国内信函资费沿革表

实施日期计费单位每重资费(元)实施日期计费单位每重资费(元)
本埠外埠本埠外埠
1897.2.21/2英两 银元(下同)0.041948.11.1920克本、外埠同价金圆券(下同)0.10
1902.4.81/2英两或15克银元(下同)0.0050.011949.1.120克0.50
1904.9.11/2英两或15克0.010.021949.2.720克3.00
1910.8.520克0.010.031949.2.2120克15.00
1925.11.120克0.010.041949.3.120克25.00
1932.5.120克0.020.061949.3.1120克50.00
1932.5.2020克0.020.051949.4.120克100.00
1940.9.2320克法币0.04法币0.081949.4.1720克1,500.00
1941.12.1520克法币0.08法币0.161949.4.3020克40.000.00
1942.9.120克中储券(下同)0.16中储券(下同)0.321949.5.220克160,000.00
1943.6.120克0.250.501949.5.2020克320,000.00
1943.11.120克0.501.001949.5.2220克480,000.00
1944.5.1620克1.503.001949.5.2420克1200000.00
1944.10.120克3.006.001949.5.2820克旧人民币15.00旧人民币30.00
1945.1.2020克7.5015.001949.8.120克旧人民币(下同)70.00
1945.5.120克25.0050.001949.10.120克100.00
1945.7.120克200.00400.001949.11.2520克400.00
1945.9.1720克法币1.00法币2.001950.1.1020克500.00
1945.10.120克法币(下同)20.00元1950.2.120克800.00
1946.11.220克100.001950.3.1120克1000.00
1947.7.120克500.001950.5.1120克800.00
1947.12.1120克2000.001950.7.120克旧人民币400旧人民币800
1948.4.520克5000.001990.7.3120克人民币0.10人民币0.20
1948.7.2120克1500O.00

说明:1955年3月1日起实行币制改革,发行新人民币代替旧人民币,以新币1元折兑旧币1万元计算(后列其他资费表同)。本埠信邮资为人民币4分、外埠信邮资8分。

1897~1990年国内邮件挂号费沿革表

实施日期           每件邮资(元)实施日期           每件邮资(元)
1897.2.2银元(下同)0.04       1949.1.1金圆券(下同)1.50
1897.11.240.05       1949.2.710.00
1929.2.10.06       1949.2.2150.00
1932.5.10.10       1949.3.180.00
1932.5.200.08       1949.3.11150.00
1940.9.23法币0.13       1949.4.1300.00
1941.12.15法币0.26       1949.4.174500.00
1942.9.1中储券(下同)0.52       1949.4.30120000.00
1943.6.10.80       1949.5.2480000.00
1943.11.12.00       1949.5.20960000.00
1944.5.166.00       1949.5.221440000.00
1944.10.112.00       1949.5.243600000.00
1945.1.2030.00       1949.5.28旧人民币(下同)60.00
1945.5.1100.00       1949.8.1200.00
1945.7.1          800.00        1949.10.1300.00
1945.9.17法币(下同)3.00       1949.11.251200.00
1945.10.130.00       1950.1.101500.00
1946.11.2150.00       1950.2.12400.00
1947.7.1750.00       1950.3.113000.00
1947.12.113000.00       1950.5.112400.00
1948.4.510000.00       1950.7.11200.00
1948.7.2130000.00       1990.7.31人民币0.30
1948.11.19金圆券0.30

摘自《上海邮电志》


作者: 爱邮客    时间: 2013-9-23 15:27

收藏,收藏
作者: 小晟    时间: 2013-9-23 16:55

起码你要说明,这是上海地区的邮资,而不是全国通用的。不然不是误人子弟么?
作者: 太阳季节    时间: 2013-9-23 17:09

回复 3# 小晟


    不好意思!我只是觉得资料性很强就发过来了!谢谢提醒!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3-9-23 17:13

好久不见孙老师了
作者: 太阳季节    时间: 2013-9-23 18:34

回复 5# 麦国培

谢谢麦总记起!麦总,最近有点忙,但是几乎每天华邮上玩一玩,看一看。在我们这里很多人老集邮者都知道你呀!有点羡慕呀!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3-9-23 18:50

孙老师过奖了,都是集邮同好抬举,有机会碰到邮友请代转达问候信息,先谢谢了。
作者: 老老肇    时间: 2013-9-23 23:42

回复 1# 太阳季节

谢孙老师, 上海邮资历史资料, 好.
作者: 方鸿渐    时间: 2013-9-24 03:37

邮资表中本埠邮资1897年档空白是错了吧
作者: 吴翔1    时间: 2013-9-24 15:19

邮资表中本埠邮资1897年档空白是错了吧
方鸿渐 发表于 2013-9-24 03:37


当时是按照工部书信馆本埠邮资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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