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包件遗失要保价 [打印本页]

作者: 邹元    时间: 2014-3-31 14:26     标题: 包件遗失要保价

此类副戳不知是否常见?

DSC_2943.JPG DSC_2940.JPG

图片附件: DSC_2940.JPG (2014-3-31 14:26, 1.03 MB) / 下载次数 17
http://p1878.com/BBS/attachment.php?aid=903455&k=26ed23a1ae218bf00e6d4cb1b1cf8c8a&t=1732346289&sid=faeLe4



图片附件: DSC_2943.JPG (2014-3-31 14:26, 795.18 KB) / 下载次数 20
http://p1878.com/BBS/attachment.php?aid=903456&k=b1a10dbaa1eb364e01ae479225a0ebb0&t=1732346289&sid=faeLe4


作者: 唐山    时间: 2014-3-31 15:14

50年代这种保价宣传戳,主要盖在包单执据上,一般吧不算多
作者: 邹元    时间: 2014-3-31 15:21

本帖最后由 邹元 于 2014-3-31 16:25 编辑

专家来了。谢谢点评!

请教下,包件保价业务是什么时候开办的啊,邮戳中的字母P是代表包裹业务用戳吗?
作者: 唐山    时间: 2014-3-31 16:29

请教下,包件保价业务是什么时候开办的啊,邮戳中的字母P是代表包裹业务用戳吗?
邹元 发表于 2014-3-31 15:21 [/quote]

大清邮政已有包裹报价业务,民国的报值包裹好像是48年开办。具体时间记不住要回去翻书了。

新中国的包裹保价一直都有,我手头最早的保价宣传戳好像是50年3月(?)。新中国50年代保价费率也很复杂,按照是否轮轨局而定。

天津嵌字母邮戳的具体用途我也不懂。
作者: 邹元    时间: 2014-3-31 16:41

回复 4# 唐山


   感谢!
作者: 欧阳雷生    时间: 2014-3-31 22:51

学习!
作者: 8888168qq    时间: 2014-3-31 23:05

好东西
作者: 唐山    时间: 2014-4-1 00:08

本帖最后由 唐山 于 2014-4-1 09:38 编辑

回复 5# 邹元

一、大清邮政时期包裹保险费 1898年2月14日大清总邮政司署发布《代寄包裹章程》和《代寄包裹保险章程 》,5月1日开办国内包裹业务。

包裹物品价值30元至200元之内物件,或金银珠宝玉石,一概必须保险,保险费按价值1%收取,一角起收;寄往重庆、成都、涪州、合州、嘉定府、泸州、叙州府遂宁县太和镇等处,保险费加一倍收取,二角起收。


二、中华邮政时期包裹保险费1912.1.1--1918.2.26期间按物品价值1%收取,一角起收;寄往四川保险费加倍按4%收取,二角起算。1918.2.27起至抗战初期保险费减为0.5%,5分起收;寄往四川保险费加倍按2%收取,一角起收。


1948.10.27试办国内报值包件,报值费在本邮区内按0.2%,邻区0.3%,邻区以外0.5%,金元一角起收。


三、中国人民邮政包裹保价费1951.9.15--11.16期间,(一)除边远省份。双方通轮轨局省内0.5%、邻省0.6%、寄隔省0.8%、寄边远省1.2%;一方通轮轨局省内0.6%、邻省0.8%、寄隔省1.3%、寄边远省2%;双方不通轮轨局省内0.7%、邻省1%、寄隔省1.8%、寄边远省2.8%。(二)边远省份。双方通轮轨局省内0.8%、省外1.2%;一方通轮轨局省内1.3%、省外2%;双方不通轮轨局省内1.8%、省外2.8%。1600元起收。
   
1951.11.16--1957.12.31期间,(一)除边远省份。双方通轮轨局省内0.5%、邻省0.6%、寄隔省0.7%、寄边远省1%;一方通轮轨局省内0.6%、邻省0.8%、寄隔省1%、寄边远省1.4%;双方不通轮轨局省内0.7%、邻省1%、寄隔省1.3%、寄边远省1.8%。(二)边远省份。双方通轮轨局省内0.6%、邻省0.8%、隔省1%;一方通轮轨局省内0.8%、邻省1.1%、隔省1.4%;双方不通轮轨局省内1%、邻省1.4%、隔省1.8%。1600元(0.16元)起收。

图片附件: 1(1)_副本.jpg (2014-4-1 00:09, 73.1 KB) / 下载次数 31
http://p1878.com/BBS/attachment.php?aid=903701&k=0532e69f8685ae2aa20e2282af8b56cc&t=1732346289&sid=faeLe4


作者: 赵荣行    时间: 2014-4-1 00:37

谢谢唐唐,学习了
作者: 罗平    时间: 2014-4-1 07:02

本帖最后由 罗平 于 2014-4-1 08:01 编辑

回复 8# 唐山

好资料。所谓轮轨局是指轮船铁路到达的邮局。

有些资料可以参考:


     1897年我国便开办国内包裹业务,解放初期,包裹分为小包、包裹、图书小包三类,重量15公斤以下为小包,15-50公斤为包裹,后小包与包裹合称包件。图书小包是将超500克以上的印刷品和书籍划出而增设。解放初期沿办民国时期的小包、图书小包业务,图书小包业务于1950年7月取消。1953年7月包裹最大限重与小包同,小包业务亦予以撤消。1950年9月开办快递小包业务,以500克为限。同期开办航空、保价、代收货价业务。1990年7月由于包裹全部保价,保价业务亦予撤消。因快递业务的普遍开展,1992年撤消快递小包业务。
    解放后办理保价初期,小包以500元,包裹1000元为限。保价费为1%。


作者: zxwang5410    时间: 2014-4-1 08:05

好资料,学习了。
作者: 罗平    时间: 2014-4-1 08:20

回复 1# 邹元

包件遗失要保价标题不对,是指包裹遗失赔偿有限额,如需照价赔偿,就要保价的意思,不是包裹遗失要保价。邮政保价是很有趣的业务,值得收集研究。
作者: 邹元    时间: 2014-4-1 09:49

感谢各位老师的点评和指教!

感谢罗局的关注,此帖标题就是为了吸引大家的眼球!真实目的还是让大家来看帖,来交流——目的达到啦!
作者: 邹元    时间: 2014-4-1 10:08

回复  邹元

一、大清邮政时期包裹保险费 1898年2月14日大清总邮政司署发布《代寄包裹章程》和《代寄包裹 ...
唐山 发表于 2014-4-1 00:08


三、中国人民邮政包裹保价费1951.9.15--11.16期间,
    DSC_2941.JPG 此包单的日戳是51年9月5日,按唐友提供的资料可确定新中国恢复开办包裹保价业务的时间是从51年9月15日开始,此宣传副戳是否可判断为提前批量预盖在包单上?至少也是业务办理过程加盖的,应该是业务变更前的宣传使用,和新业务开办期间使用意义略有不同吧?

图片附件: DSC_2941.JPG (2014-4-1 09:53, 938.77 KB) / 下载次数 20
http://p1878.com/BBS/attachment.php?aid=903745&k=cf61166addd5da63feb350e99b71b7cd&t=1732346289&sid=faeLe4


作者: 唐山    时间: 2014-4-1 10:21

回复 14# 邹元


   51.9.15只是保价费率调整,之前的费率由于我手头资料欠缺,无法确定,所以未加描述
作者: 唐山    时间: 2014-4-1 10:23

回复 14# 邹元


   我盖有此类保价宣传戳的包单执据最早是50年7月29日
作者: 邹元    时间: 2014-4-1 10:29

回复  邹元


   51.9.15只是保价费率调整,之前的费率由于我手头资料欠缺,无法确定,所以未加描述:ha ...
唐山 发表于 2014-4-1 10:21



   原来如此,差点贻笑大方啦!
作者: 罗平    时间: 2014-4-1 10:52

回复 17# 邹元

我查阅的资料,解放后保价包裹开办时间是50年9月,七月宣传戳时间合理。本贴10楼可供参考。
作者: 邹元    时间: 2014-4-2 21:53

回复 18# 罗平


   非常感谢指教




欢迎光临 华邮网 (http://p1878.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