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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5年11月8日 国内印刷品资费调整 [打印本页]

作者: 新疆时间    时间: 2015-9-30 13:34     标题: 2015年11月8日 国内印刷品资费调整

国内印刷品邮件资费调整通告

2015-09-30   来源:中国邮政报



尊敬的用户:
  现行印刷品邮件的资费标准是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的。10年来,由于人工成本、燃油费用的迅速增长,国内印刷品邮件的寄递成本全面上升(2014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2006年的2.7倍,目前汽油价格为2006年年初的1.38倍)。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11月8日起对国内印刷品资费做如下调整:
  首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由现行本埠(县)0.4元、外埠0.7元调整为本埠(县)0.8元、外埠1.2元;续重资费维持现行每100克本埠(县)0.2元、外埠0.4元不变。(通俗的讲,不论一件内含几份,不论重量多少,寄往本市(县)的一件提价0.4元,寄往国内其他市(县)的一件提价0.5元)
  为体现国家对文教事业的扶持政策,本次资费调整后,对交寄教材教辅类印刷品的最终客户给予一定的资费优惠。
  优惠范围:列入各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包括外省直供教材和代印教材)和列入省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
  优惠条件:与邮政企业签订国内函件用邮协议,且在大宗邮件收寄处理中心或集团公司批准的其它地点,通过邮资机过资交寄的上述范围内的教材教辅类印刷品。
  优惠幅度:首重资费优惠15%,续重资费、挂号费及制作费用不予优惠。
  特此通告。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作者: linjint    时间: 2015-9-30 16:29

标记下
作者: lw151    时间: 2015-9-30 17:06

玩首日的,又有得忙了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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