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黎兄指點,謝謝!感覺郵局好象有點存心要整人的樣子,有那麼多時間花那麼多人力在郵局內部打太極,還不如做件實事送到收信人手裏,COW! 香港內詳封大王 发表于 2009-9-19 22:56
林兄是海外华侨? "未具通郵條件"就是说这个地点虽然有门牌号,但邮局未登记,不予投递! "吳躍華,邵衛"兩人名,只是邮局两个工作人员,是同事关系,不是"子母“关系,不是傳說中的"子母戳"。 lilinet 发表于 2009-9-19 08:29
郵局啥時候變成戶政機關了 門牌號還要去郵局登記 此是大概只有大陸才有吧 全方位 发表于 2009-9-26 22:08
新修的楼房要到邮局登记注册才能通邮,或各单元要安装信报箱,才能通邮!! 吴强 发表于 2009-9-26 23:20
好奇怪的規定 有地址不就可以投遞?還要去郵局登記註冊@@第一次聽說 davidpeng 发表于 2009-9-26 23:44
賓惰郎厚賽尿,燙口棒P 不懂? 吴强 发表于 2009-9-29 20:25
学识白话再来睇帖 近礼书斋 发表于 2009-9-30 08:31
根据建筑法和邮政法。新落成的小区要到当地邮局备案。邮箱配置齐全。邮局验收合格,方可通邮。这一项目也是小区建筑验收交工的一个项目。 吴世君 发表于 2009-10-2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