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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钓鱼岛 [打印本页]

作者: 吴翔1    时间: 2010-9-9 12:11     标题: 钓鱼岛

  七十年代——
时间事件
1970年12月19日

普林斯顿大学沈平、李德怡等人组成了“保卫钓鱼岛行动委员会”,强调以行动“警告日本”、“抗议美国”、“呼醒国人”。至1971年初,“保钓行动委员会”几乎遍及全美各地近60所高校。

1971年1月29日

北加州金山湾区9所高校的500名留学生在伯克利分校的呼吁下,自发集结在旧金山市,发起保钓游行示威活动。同一天,纽约市、芝加哥、西雅图和洛杉矶均发生了类似的留美学生“保钓”游行,2500名中国留学生于联合国总部外举行保钓示威。

1971年2月28日

香港40多人前往日本领事馆游行示威。

1971年4月10日

来自全美30余所高校,17个地区的近4000名留学生、华侨齐聚于华盛顿宪法大道与二十三街的广场,保钓运动达至高潮。

1971年8月28日

美国西南地区10多所大学的保钓会在路易斯安那州巴吞鲁日举行美西南大会,约有百余人参加讨论保钓方向及具体行动,会中通过了四项原则,反对任何“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国际阴谋。
1972年5月13日,近2000人游行往日本及美国领事馆示威,抗议美国将钓鱼台移交日本。


作者: 吴翔1    时间: 2010-9-9 12:12

钓鱼岛又称钓鱼台、钓鱼台群岛、钓鱼台列岛(日本称其为“尖阁列岛”),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在地质结构上是附属于台湾的大陆性岛屿。钓鱼列岛周围海域面积约为17万平方公里,相当于5个台湾本岛面积。1972年美国将琉球主权移交日本时,一并将钓鱼台列屿的行政管辖权也交给日本。该岛实际由日本控制,被划为冲绳县石垣市。针对日本的行径,自1970年代开始,华人组织的民间团体曾多次展开宣示主权的“保钓运动”。钓鱼岛也是山东省长岛县的无居民岛之一。
作者: 吴翔1    时间: 2010-9-9 12:13

钓鱼岛列岛(Diaoyu Islands)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和3块小岛礁即大北小岛、大南小岛、飞濑岛等8个无人岛礁组成,分散于北纬25°40′~26°、东经123°~124°34′之间,总面积约6.344平方公里。这些岛屿在地质上和花瓶屿、棉花屿、彭佳屿一起,都是台湾北部近海的观音山、大屯山等海岸山脉延伸入海后的突出部分,为台湾岛的附属岛屿。
  钓鱼岛隶属于中国台湾省宜兰县头城镇大溪里管辖。1972年5月15日,美国将琉球主权移交日本时,一并将钓鱼台列屿的行政管辖权也交给日本。目前该岛实际由日本控制,被划为冲绳县石垣市,日文名称“尖阁列岛”;针对日本的行径,中国大陆及台湾对钓鱼台列岛声张主权, 自1970年代开始,华人组织的民间团体曾多次登岛或试图登岛以具体行动宣示主权,称为“保钓运动”。

作者: 吴翔1    时间: 2010-9-9 12:15

中国有关钓鱼台岛的最早文献出自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

钓鱼岛


的《顺风相送》,称该岛为“钓鱼屿”。其后文献及官方舆图亦采用“钓鱼屿”名称,见诸如明朝嘉靖十三年(1534年)第十一次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之《筹海图编》、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乾隆皇帝钦命绘制之《坤舆全图》(《坤舆全图》使用闽南语发音,称为“好鱼须”[Hao-yu-su],即“钓鱼屿”)。台湾沿用“钓鱼台”名称至今。大陆现代则称该岛为“钓鱼岛”,有时也用“钓鱼台”的名称。
  在光绪十九年(1893年)十月,即甲午战争前一年,慈禧太后下诏将钓鱼台岛赏给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作采药用地,诏书中写道:“盛宣怀所进药丸甚有效验。据奏,原料药材采自台湾海外钓鱼台小岛。灵药产于海上,功效殊乎中土。知悉该卿家世设药局,施诊给药,救济贫病,殊堪嘉许。即将钓鱼台、黄尾屿、赤屿三岛赏给盛宣怀为产业,供采药之用。”

作者: 吴翔1    时间: 2010-9-9 12:16

 台湾基隆港东偏北约186公里(100海里)处。 大陆浙江温州港东南约356公里(192海里)处、大陆福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东偏南约385公里(208海里)处。

钓鱼岛


日本冲绳那霸空港西偏南约417公里(225海里)处。
  钓鱼台呈番薯形,东西长约3.5公里,南北宽约1.5公里,面积约4.3平方公里。地势北部较平坦,南部陡峭,中央山脉横贯东西;最高山峰海拔362米,位于中部;其它尚有高程320米、258米、242米的山峰若干,及4条主要溪流。位于东海大陆架上。而日本冲绳琉球群岛则是大陆架之外的火山岛,并且琉球群岛处于东海大陆架上。
  钓鱼台实为台湾大屯山之延伸,故依据1960年代生效的大陆架公约观点,钓鱼台理应为台湾岛的一部分。
  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不仅蕴藏有大量石油资源,在其他方面也有巨大的经济价值。这里是我国东海靖鱼场。太平洋黑潮流经这里,带来了大批鱼群,所以我国浙江、福建和台湾等地的渔民经常到这一带捕鱼。在钓鱼岛与东南方的北小岛、南小岛之间,有一条宽达l000多米的“蛇岛海峡”,风平浪静,成为渔民的天然避风港湾。在这个海峡港湾中,还盛产飞花鱼,台湾省基隆、苏澳两地渔民,常靠此渔区生存。

作者: 吴翔1    时间: 2010-9-9 12:17

早在明朝初期,钓鱼诸岛就已明确为中国领土,明、清两朝均将钓鱼诸岛划为我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并非“无主地”。1895年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在《马关条约》签订前三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1943年12月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就意味着日本将台湾、包括其附属的钓鱼诸岛归还中国。但1951年9月8日,日本却同美国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钓鱼诸岛连同日本冲绳交由美国托管。对此,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指出旧金山和约是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的和约,而且完全不是真正的和约。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这些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交给日本。对此,我国外交部于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我钓鱼诸岛划入“归还领域”,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美日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其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归还冲绳的施政权,对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
作者: 吴翔1    时间: 2010-9-9 12:20

中国早在明朝就有关于钓鱼岛的历史文献记载。日本称钓鱼岛属其冲绳县管辖,但日本的冲绳县在距今约125年前曾是独立的琉球国。在日本1871年开始吞并琉球国之前,中国曾与琉球国有过约500年的友好交往史,最先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等岛屿。在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一书中便有关于“钓鱼屿”的记载。
    中国从明太祖开始向琉球派遣册封使,即专门代表当时中国政府册封琉球王的使节。1534年明朝第十一次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中有一段记载他们与琉球使者并舟同赴琉球的文字说:“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顺流而下亦不甚动。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路,夷舟帆小不能相及矣。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歌舞于舟,喜达于家。”(标点系作者所加)(1)古米山又称姑米山(岛),即现在冲绳的久米岛;夷人指当时船上的琉球人。文中琉球人见古米山而“歌舞于舟”的归家之喜清楚地表明,当时的琉球人认为只有过了钓鱼岛,到达久米岛后才算回到了自己的国家,而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则根本不属于琉球。
    1562年明朝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的《筹海图编》一书中的“沿海山沙图”,标明了中国福建省罗源县、宁德县沿海各岛,其中就有“钓鱼屿”、“黄尾山”和“赤屿”等岛屿。可见早在明代,钓鱼岛就已被作为中国领土列入中国的防区。
    此后,1562年的册封使郭儒霖所著《重编使琉球录》中又称,“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姑米山(久米岛)矣。”这段话更清楚地证实,当时中国已将钓鱼岛列岛中最靠近琉球的赤屿,即现在的赤尾屿作为与琉球分界的标志。
    到清朝,中国与琉球的界线在钓鱼岛南面海槽一带已成为中国航海家的常识。清朝第二次册封史汪楫1683年赴琉球,并写下《使琉球杂录》。该书第五卷中记载了他途经钓鱼岛、赤尾屿后为避海难而祭祀时,船上人告诉他船所经过的海槽(当时称为“过郊”或“过沟”)即是“中外之界”。此后,1756年赴琉的周煌在其《琉球国志略》第十六卷中也提到汪楫“问沟之意,曰中外之界也。”证实了“黑水沟”是“与闽海界”,以海槽相隔,赤尾屿以西的钓鱼岛各岛皆为中国领土。
    1719年赴琉球的清朝康熙册封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当时对日本及琉球影响极大。该书是经徐葆光在琉球潜心研究,与琉球地理学家、王府执政官等人切磋后写成的,十分严谨可靠。它被译成日文,成为日本人了解琉球的重要资料来源。该书指出册封使赴琉球的海上航路是:从福州出发,经花瓶、彭佳、钓鱼各岛北侧,自赤尾屿达姑米山。书中又注出姑米山乃“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即镇守琉球边关之山,而将现八重山群岛的“与那国岛”称为“此琉球极西南属界”。
    上述说明,明清两朝政府一直视钓鱼岛为中国领土。直至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十月,即甲午战争的前一年,慈禧太后还曾下诏书,将钓鱼岛赏给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作为采药用地。此诏书中写道:“盛宣怀所进药丸甚有效验。据奏,原料药材采自台湾海外钓鱼台小岛。灵药产于海上,功效殊乎中土。知悉该卿家世设药局,施诊给药,救济贫病,殊堪嘉许。即将钓鱼台、黄尾屿、赤屿三岛赏给盛宣怀为产业,供采药之用。”(2)
作者: 更深月    时间: 2010-9-9 12:33

来看一下
作者: 杜邦    时间: 2010-9-9 12:40

顶一下,好帖要支持
作者: 田子刚    时间: 2010-9-9 14:13

支持!
作者: 吴翔1    时间: 2010-9-9 14:33


作者: 李河星    时间: 2010-9-9 14:33

钓鱼岛就是中国的,政府应该硬起腰杆。
作者: 吴翔1    时间: 2010-9-9 14:36

九十年代——
时间事件
1996年7月14日

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北小岛设置太阳能灯塔,台湾民间保钓人士前往“日本驻台协会”,表示抗议。

1996年9月2日

香港成立“保钓行动委员会”,9月8日约三千名市民参加首个保钓大游行。9月16日“全球华人保钓大联盟”宣布在周日率先驾“保钓号”到钓鱼台,成为首艘抢先在港出发向日本抗议的船只。

1996年9月22日

由全球华人保钓大联盟主办的“首航钓鱼台”突击队18名成员和42名中外记者,乘坐“保钓号”出发前赴钓鱼台,,竖立中国国旗及计划拆毁灯塔,以显示中国拥有钓鱼台主权。同日,香港保钓行动委员会成员与台北县议员金介寿分乘三艘深海渔船赴钓鱼台,并会试图登岸,拆除日本青年社所建立的灯塔。

1996年9月23日

保钓行动委员会10名代表及台湾保钓人士一行60多人分五船进入钓鱼台水域,受到日本军舰围堵,对峙两小时后放弃抢滩计划回航。同日,美国及加拿大海外华人纷举行保钓示威活动。

1996年9月25日

保钓号在进入钓鱼台十二海里范围后,被八艘日本舰只包围。

1996年9月26日

“全球华人保钓大联盟”召集人陈毓祥在保钓号跳下钓鱼台附近水域,表达中国人有权在国土领海中游泳时不幸遇溺身亡。

1996年9月29日

50000多名本港市民齐集在维多利亚公园,参加由六大保钓团体联合举办的烛光集会,追悼在钓鱼台海域逝世的陈毓祥。

1996年10月5日

“保钓行动委员会”赴台湾集合再赴钓鱼台。

1996年10月7日

港台保钓人士陈裕南、曾健成及金介寿成功登陆钓鱼台, 并在岛上插上五星红旗及青天白日旗宣示主权。


作者: 吴翔1    时间: 2010-9-9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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