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3年(1934年)5月,奉军事委员会南昌行营命令,实施保甲制度,5保以上设立联合办公处,由保长推选一名为联保主任。最初全县分为40个联保,以后数次调整为3个区、37个联保、406保、4045个甲。县以下的区、联保、保甲均属地方自治组织。
24年1月,又奉军事委员会南昌行营命令,分区设署,区之下设联保,联保之下设保甲。改为县辖下的行政机关。8月,福建省政府公布《福建省各县分区设置办法施行细则》,规定:各县政府应依其辖境面积、地形、户口、交通、经济状况及地方习惯,将县行政区域的划分三区至六区,预定区署。全省62县分三期完成,同安列为第一期于10月完成。全县分为三区:
第一区县城
西安镇、南薰镇、双溪镇、朝元镇、河岳镇、碧溪镇、祥露镇、霞较镇、阳卿镇、凤岗镇、美埔镇、新塘铺乡、竹仔林乡、瑶江乡、亨泥乡、长兴里乡、金山乡、双圳头乡、褒美乡、五峰乡、后洋乡。
第二区马巷(五甲街)
五甲乡、三乡乡、后亭乡、石峰乡、公安乡、民安乡、新阳乡、香山乡、后村乡、振南乡、九堡乡、仁风乡、福星乡、内官乡、仑头乡、打埔乡、海滨乡、侯亭乡、九牧乡、陈村乡、苏村乡、后麝乡、石浔乡、大宅乡。
第三区灌口
灌口镇、九社乡、后溪乡、西亭乡、锦园乡、杏林七社乡、高浦乡、马銮山乡、五社乡、四甲乡、顶六甲乡、銮井亭乡、贞深乡、鼎山乡、下六甲乡、锦宅乡、角尾镇、陈李谢乡、廿二社乡、海内乡、河内乡、珩山乡、英埭头镇、板凰孙乡、东亨乡。
同年2月7日,奉国民政府行政院第728号训令,将厦门岛上禾山区划为同安县管辖。禾山区改为禾山特种区,区署设于禾山后院,下辖:
美人宫 豆仔尾 后江埭 美 头西 滨 将军祠 文灶社 梧 村双 涵 埭 头 莲 坂
吕 厝江 头 薛 岭 后 坑 祥 坫后 埔 乌石浦 西 郭 仙 岳湖 里 村 里
洪 厝 寨 上塘 边 殿 前 高 崎 湖 莲斗 门 庵 兜 林 后 围 里墩 上
岭 下 坂 上 方 湖钟 宅 尚 忠 西 潘 田 里高 林 坂 美 霞 边 田 头
浦 口 泥 金 马 厝 湖 边塔 埔 岭 兜 前 村 前 埔潘 宅 洪山柄 何 厝
黄 厝曾厝 西 边 仓 里
民国26年7月抗战爆发,为统一指挥军事行动,9月15日,经福建省府决议,将禾山改为甲种区仍归厦门市管辖。
27年(1938年)全县分为3个区、40个联保、406个保、具体分布是:
第一区
辖9个办事处、14个联保(南碧河、双朝、西安、祥翟、凤柑、瑶内、亨竹、新塘、莲山、双圳头、美峰、云美澳、长兴、金山),共138保。
第二区
辖8个办事处、14个联保(马巷、官山、公安、民安、石峰、舫山、新村、振南、九堡、仁风、福海、侯牧、同禾、浔麝),共166保。
第三区
辖5个办事处、12个联保(灌口、宜义、前场、高浦、角尾、鼎中、六甲、后溪、海山、英村、马銮、集美),共106个保。
往后,全县曾一度调整为31个联保。
29年(1940年)1月,奉福建省政府令,调整乡镇区划。根据各区域情况,参照地方习惯、地势交通,确定每乡镇以辖6保以上、15保以下为宜;以人力、经济易于集中,便利治理为原则。经过数次派员调查、座谈商讨,至月底完成全县撤消联保和办事处的设置、调整乡镇区划的任务。全县原有31个联保调整为3区、26乡镇、194保。
第一区
辖城厢镇、阳岗实验乡、瑶亨、塘柑、莲山、美澳、美峰、长兴等8个乡镇;
第二区
辖马巷镇、金山、民石、舫山、振南、仁风、侯牧、官山、同禾、公安等10个乡镇;
第三区
辖灌口镇、角尾、鼎山、白鹤、前场、海山、英村、集美等8个乡镇。
32年8月,奉福建省政府下达撤区建乡设保,进行乡镇并编。经并编,将原3个区、26个乡镇撤并缩编为18个乡镇(即城厢、马巷、灌口3镇、瑶岗、塘柑、莲山、美峰、长兴、同禾、民石、仁风、振南、侯牧、公安、角美、鹤场、集美、海山等15乡),辖212保、2263甲。
33年8月,奉命整编乡镇保甲,经整编由18个乡镇缩编为3个镇、10个乡(大同、马巷、灌口3镇,康乐、莲山、美峰、长兴、同禾、民安、翔风、公安、集美、角尾等10乡),辖150保、2325甲。此区划一直保持到1949年9月。
1949年9月19日,同安县解放,同安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东军政委员会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全县设置7个区公所,作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基层建制仍沿用民国时期的保甲制度。具体分布是:第一区,驻后祥,辖27保;第二区,驻后溪,辖22保;第三区,驻安柄,辖16保;第四区,驻布塘,辖19保;第五区,驻马巷,辖30保;第六区,驻曾厝,辖22保;第七区,驻大同,辖14保。
1950年4月,开始民主建政,废除保甲制度,将保改为乡,作为基层的政权组织。最初以一保为一乡,根据管理的需要,逐步改建。至1951年3月,全县设置7个区、2个镇(城关、马巷),辖139个乡、9个街道。
根据土改后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新情况,1952年10月,将原7个区改为10个区,辖城关、马巷二镇及138个乡。10个区的分布是:55第一区驻东孚;第二区驻灌口;第三区驻洪坂;第四区驻新民;第五区驻安柄;第六区驻城关;第七区驻布塘;第八区驻马巷;第九区驻曾厝;第十区驻洪厝。
1953年11月,奉省政府令,将第三区的集美乡划归厦门市管辖,12月24日集美镇政府正式成立。
1955年,为贯彻中央关于精简机构,缩小编制的指示,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合作化的领导,遵照晋江专员公署(55)民行字第116号指示,同安县人民政府于同年10月26日发出布告,将原10区138乡,重新调整划分为1镇7区,下辖6街道、141个乡(其中7个县直属乡)。附表于下:
1955年同安县区镇一览表(表1-1)
1956年4月,根据省人民委员会[56]省民业字第7477号通知精神,结合本县具体情况,进行区、乡工作。将全县原7区、1镇、138乡,合并为4区、2镇、下辖49乡、10个街道。同年6月完成。4个区是:策槽区,辖13乡;汀溪区,辖11乡;马巷区,辖12乡;灌口区,辖13乡。城关镇、马巷镇、共辖10个街道。
1957年2月,奉省人委指示,将灌口区的金山、白礁、锦宅、角尾等乡划归龙溪县,3月30日,将灌口区和9个乡划归厦门市管辖。至此,全县为3区、2镇、36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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