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的越南寄汕侨批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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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新中国成立后,越南当局对华侨汇款严厉查禁,批局营业被迫转入隐藏状态,越南华侨银信只能通过各种渠道中转寄送国内,与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正常通汇的国家相比,其侨批也呈现出一些不同的特点。笔者对收集到的部分1950—1973年的越南寄汕侨批进行了归纳分析,希望从中反映出解放后越南寄汕侨批的概况。
一、越南侨汇简况
越南位于东南亚中南半岛东部,南面濒临北部湾和南海,北面与中国的广西、云南接壤,西面与老挝、柬埔寨为邻。据史书记载,越南是潮人移居国外最早的国家之一,人数也较多。在十九世纪沦为法国殖民地之前,中国人来往越南没有任何限制,华侨从海、陆两路进入印度支那半岛,特别是到越南南部谋生的很多。1884年越南沦为法国的“保护国”,华侨入境才逐渐受到严格的限制。法国殖民当局将越南划分为东京(原北圻)、安南(原中圻)与交趾支那(原南圻)三部分,故越南旧时又称安南。移居越南的潮人曾一度达到百万人以上,在越南南部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近代越南南部堤岸地区是人口集中和商贸发达的地方,自清光绪元年至抗战前这段时间,越南侨汇都是集中于堤岸配轮来汕。而柬埔寨、老挝和越南中圻、南圻等地的商号,都与堤岸的出口商行有贸易和帐务的往来,为便于划汇记帐,这些地方的侨汇也多由堤岸汇出。据1946年的统计,在越南所有29家潮帮批局中,就有25家集中在堤岸。二战后期开辟的通过越南河内、海防至广西东兴的东兴汇路,为二战期间越、柬、老、泰等国侨汇的沟通作出了重大贡献。二战结束以后,南洋各国为控制资金外流,纷纷对华侨汇款实行种种限制。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出于对社会主义政权的敌视,越南、印尼、菲律宾等国更是采取全面禁汇的政策,严厉禁止华侨汇款回国,取缔私营批局,逮捕迫害批局人员,甚至课以重刑。1956年以后,南越当局更进一步与我国断邮,宣布11种行业不准华人经营,强迫华人加入越籍,严禁华侨汇款。但是,海外侨胞与国内亲人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是隔不断的,他们仍然千方百计逃避当地政府的限制,通过各种渠道汇款回国瞻养亲眷。由于越南地理接近香港,航运方便,越南批局便暗中将批款折为出口货物,通过与香港的进出口贸易,经香港的批局或商号转汇入国内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为了保护华侨利益,吸收外汇资金,积极配合南洋各国批局的反限制办法,侨汇不管通过什么渠道,一经汇入中国人民银行,一律承认,给予兑解人民币,由汕头的联号批局投交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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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侨批实物分析fficeffice" />
越南批局是在当局严厉查禁的严酷形势下,暗中为侨胞传递银信,稍有不慎,便会招致倾家荡产之灾。为了逃避当局检查,批信不能直接从越南寄入国内,只能经由其它渠道辗转寄送,为了带送方便,批信形式均为不带封套的明信批,这些批信的显著特点就是全都没有加盖越南批局印章。图1是越南侨胞洪金柳寄港币七十元给潮安江东都仙坪田母亲收的批信,编列“生”字96号,批信上未加盖汕头侨批专用邮戳,ffice:smarttags" />
为了简化手续,减少风险,很多越南侨批都是有汇无信,只是由中转批局或国内联号批局根据侨批汇解目录抄单分寄批款。图10是越南侨胞温梁存寄港币二十元给澄海云溪乡三房温永沐的侨批通知单,编列“量”字42号,于1956年11月2日到达汕头,当日结汇。图11为越南侨胞洪金柳寄港币二百元给潮安江东仙坪田洪俊藩的侨批通知单,编列 “荒”字57号,于1957年1月11日到达汕头,当日结汇。这些油印侨批通知单均是由香港中转批局从侨批汇解目录抄录后寄到国内联号批局分发的,图11右下角还印有“明泰制”字样,表示是香港明泰批局(公司)印制的通知单。汕头马合丰批局和陈万合批局均是越南批局在汕头的联号批局,图12是越南侨胞洪金柳寄批款港币四百元给潮安江东仙坪田母亲收的分发侨批通知书,编列“驹”字3号,由汕头马合丰批局于1954年9月22日分发, 9月23日结汇。为防侨眷回信时言及寄批详情,引致当局追查,通知书详细印上了收款人写回信的注意事项:“1、越南地址请勿填写,正副回信欲写相同,并须签名盖章。2、回批银额勿用人民币如百元内写明香纸,百元以上可用物质数量代替,例如寄港币一百元,可写收到白布一丈,余加推之。3、勿用铅笔回信,批款照批面牌价点收。4、凡自寄邮信告越,如事先与寄款人约定物质名词,可原用之,不然,港币银额应以物质代替,以防检查追究。”而在1955年6月18日的分发侨批通知书(图13)上,又再加印了“6、回批时应照批面寄款人和收款人名字填写切勿另用其他名字。”一项。图14是陈万合批局分发越南侨胞温鹤龄寄澄海云溪乡三房杏香书屋温永沐批款港币五十元的通知书,编列“调”字44号,1964年10月3日分发,当日结汇。通知书下面印有“此批照底抄泐分发,如有错交原银退还”字样。
汕头的联号批局在接到海外转来的批信后,有时也将批信直接贴上侨批通知书分发。图15是越南藩切侨胞温鹤龄寄批款五十元给澄海云溪乡三房温永沐的批信,编列“辰”字209号,由汕头陈万合批局于1967年5月20日贴在通知书上分发,当日结汇。通知书与批信有相同的列字编号。信中述及“去年十月初寄之回批至今年二月才收到因是托友人代寄而交通阻隔故也”,从寄出批信至收到回批竟达四月之久,从侧面反映出了当年越南侨批寄递途中的艰辛曲折。
1968年,汕头市侨批业实行联合经营,成立“汕头侨批服务社”,越南侨批开始由汕头侨批服务社接收分发。图16是越南侨胞洪金柳寄潮安江东都仙坪乡洪俊藩批款人民币一百元的分发侨批通知书,
参考资料
陈植芳:《漫谈潮汕民间侨汇业》,载1995年《汕头文史》第十三辑
《汕头市金融志》编纂小组:《潮汕侨批业》,载人民邮电出版社1993年版《潮汕侨批论文集》
杨群熙:《潮人在越南》,公元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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