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不叫“混贴”。 双成 发表于 2011-4-17 11:38
附加费凭证与邮票合贴,作为附加费使用才漂亮。 曹杰 发表于 2011-4-17 08:53
回复 parisiica 附加费属于非正常邮资,是特定时期各地自行制定的一种赞助性质的收费行为。我认为不属 ... 双成 发表于 2011-4-17 22:21
在寄件人的眼里,附加费也是邮资。 甄民馨 发表于 2011-4-17 20:32
个人认为:所谓混贴,如黑龙江1000元以内汇单本应10分附加费,然而由于邮局临时短缺10分附凭,使用3x3分附加 ... 抚孙绪坤 发表于 2011-4-18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