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邮品交流区增设子栏目的构思(征求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4-22 14:41     标题: 邮品交流区增设子栏目的构思(征求意见)

邮品交易近年在本网日见热闹,贴子亦开始增多,品种丰富,为本网热点栏目之一,但邮品众多,查找不便,已有多位邮友提意增设对应子栏目,开栏目容易,就怕热闹只是短期,故征求各位意见,本人的意见如下:
在论坛首页http://www.p1878.com/bbs/ 直接开一个“邮品交流区”版块,各子栏目以文字形式在首页直接显示,不再设图标(因占地方),这样方便直接点击进入。
拟开子栏目如下(方案一)
1,清代邮品(票戳封片)
2,民国邮品(票戳封片)
3,解放区邮品(票戳封片)
4,满洲、沦陷区邮品(票戳封片)
5,新中国邮票
6,新中国邮史(戳封片)
7,邮政用品(封片简)
8,其它收藏品(纸币杂项)
9,邮品征求
10,投诉与意见
(方案二)
1,清民区邮品(票封片戳)
2,新中国邮品(票封片戳)
3,邮政用品(封片简)
4,邮品征求
5,其它收藏品
6,投诉、建议、曝光区

欢迎各位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搞好搞活论坛。并征求对应版块版主,欢迎邮德高尚、热心、公正的邮友先自荐版主。
作者: 曹杰    时间: 2011-4-22 14:46

如果管理员不嫌麻烦,我们当然举手赞成,同意。
作者: 黄海洋    时间: 2011-4-22 14: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19700710    时间: 2011-4-22 14:48

欢迎了!
作者: 黄海洋    时间: 2011-4-22 14:5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4-22 14:57

不会受影响的,最好能有热心、公正、邮德高尚的邮友自荐版主
作者: 黄海洋    时间: 2011-4-22 15: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imliu    时间: 2011-4-22 15:05

子栏目太多可能会有些栏目冷清,可以考虑合并几个,譬如清、民、区一个(含沦陷区),新中国一个,其他一个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4-22 15:05

欢迎多提意见
作者: 黄海洋    时间: 2011-4-22 15: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陆小凤    时间: 2011-4-22 15:13

当前挺好的,方便就好,太烦琐了需人手也多
作者: 黄海洋    时间: 2011-4-22 15: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4-22 15:15

谢谢以上邮友意见,如果设在首页会更方便,只是目前栏目确实不宜细分,或者多设一个方案,见一楼。
作者: 白山    时间: 2011-4-22 15:44

(方案二)
1,清民区邮品(票封片戳)
2,新中国邮品(票封片戳)
3,邮政用品(封片简)
4,邮品征求
5,其它收藏品
6,投诉、建议、暴【曝】光区

赞同第二个方案。视情况再考虑是否实行第一方案。
作者: 黄海洋    时间: 2011-4-22 15: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4-22 15:52

继续征求意见
作者: 饕餮    时间: 2011-4-22 15:54

第二个好 简单
作者: 戳迷    时间: 2011-4-22 15:58

栏目多有利有弊的!栏目多了可以增加点击率!
作者: caiyunaifeng    时间: 2011-4-22 16:00

就第二方案吧,简单。但要做些要求,让大家按门类发帖,斑竹也要对发错栏目的给予纠正、提醒。有秩序才好!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4-22 16:01

主要是方便大家
作者: 甄民馨    时间: 2011-4-22 16:01

方便就行。
作者: 阴山邮舍    时间: 2011-4-22 16:06


作者: 小朱    时间: 2011-4-22 16:25

方案二简单明晰,方案一感觉分得过细有些复杂了。
作者: 仙人    时间: 2011-4-22 16:25

支持第二方案
作者: 追梦1    时间: 2011-4-22 16:34

赞同第二个方案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4-22 16:42

敬请多提意见,如果没有人反对,近期可以尝试设置。
作者: AndyGu    时间: 2011-4-22 16:42

简单一点比较好,赞成第二方案
作者: 摩云金翅    时间: 2011-4-22 16:46

第二方案可暂行---试行一段时间待时机成熟再扩版不迟!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4-22 16:47

欢迎热心邮友自荐版主。
作者: 黄海洋    时间: 2011-4-22 17: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j871333    时间: 2011-4-22 17:41

赞成第二方案。
作者: 邮谭    时间: 2011-4-22 17:45

细点好,赞成第一个!时间考验下,有冷热不均太悬殊的话可作调整。
作者: 黄海洋    时间: 2011-4-22 17: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4-22 17:47

欢迎大家的意见
作者: 邮寄队    时间: 2011-4-22 18:11

分得太细,反而不好。
作者: fslgr    时间: 2011-4-22 18:56

第一个方案;好!
现在的[交流栏]和[拍卖栏]进入后,经常看到头晕眼花都是个别时期或个别种类的邮品.概浪费时间也影响交流心情.
细分就是能方便大家进行有目的和有方向的进入各时期或各种类的栏目进行交流.
建议再开设[个人专店],让销售量大的老板自已管理(零售和拍卖)自已的东西.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4-22 19:03

谢谢大家意见,个人店以后再想了,慢慢来,有了人气再搞不迟
作者: 丰根    时间: 2011-4-22 20:13


作者: 黄海洋    时间: 2011-4-22 22: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赵笙煦楣    时间: 2011-4-22 22:19

先使用第二种好些 人气在多些再用第一种    直接用第一种太细 有的版块会冷清。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4-22 22:22

那是的
作者: 轻云    时间: 2011-4-22 22:43

简单些好,别搞太细了
作者: wjw_hy    时间: 2011-4-22 22:46

关注  学习
作者: 虎子    时间: 2011-4-22 23:21


作者: leee8888    时间: 2011-4-23 07:03

第一种方案好。这样已经是粗分了。为将来做大,做强作准备。走自己的特色路,不做其它网站的翻版。
作者: 放眼世界    时间: 2011-4-23 07:25

关注  学习
作者: 黄海洋    时间: 2011-4-23 07: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摩云金翅    时间: 2011-4-23 17:27

看看来了----
作者: 邮海冲浪    时间: 2011-4-23 18:23

赞同第二个方案,简捷明了!
作者: sa    时间: 2011-4-23 18:31

希望弄个 晒宝  子版块  
作者: 黄海洋    时间: 2011-4-24 07: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4-24 09:46

说明还不是很热啊
作者: hmyyh    时间: 2011-4-24 10:06

分得太细,将分流每个子板块点击率。子版块冷清了,反过来影响网站总体效果。因此子版块不宜太细,支持2
作者: 集邮集邮    时间: 2011-4-24 10:55

我个人建议-- 方案二
作者: alex1121    时间: 2011-4-24 11:02

赞同第二个方案
作者: fssjy    时间: 2011-4-24 13:41

支持简单。
作者: 季克全    时间: 2011-4-24 13:57

本帖最后由 季克全 于 2011-4-24 13:59 编辑

赞同方案二. 再简单些.  光分1.2.4.6四个项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4-24 14:25

欢迎大家的宝贵意见
作者: 黄海洋    时间: 2011-4-25 22: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北    时间: 2011-5-6 17:28

细一点好,省时间,可以直奔目标而去,省得去挨个看了。
作者: 211    时间: 2011-5-6 17:30

最好拍卖也分区
作者: edvardtin    时间: 2011-5-10 09:52

个人觉得方案2 比较切实可行,
作者: edvardtin    时间: 2011-5-10 09:53

这种交易版的版主,主要职责是什么呀?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5-10 09:56

主要是看看有没有人违规,例如不签名出售东西。卖假货,产生买卖纠纷时参与仲裁与调解
作者: edvardtin    时间: 2011-5-10 10:01

那看来我不适合了,我自己的东西都不敢保证真假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5-10 10:15

欢迎方兄参与,有些售品明显假的才需要提醒。
版主不需个个贴都看的,有问题时才需参与。
作者: 黄海洋    时间: 2011-5-26 18: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邮谭    时间: 2011-6-6 16:20

什么时候出台?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6-22 14:13

还在构思之中
作者: 黄海洋    时间: 2011-7-10 08: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企业金卡    时间: 2011-7-28 22:47

麦会 怎么不弄个 “企业金卡”专栏呀?
  企业金卡 专栏 比较统一 简单的。
作者: 企业金卡    时间: 2011-7-28 22:57

拟开子栏目如下(方案一)
1,清代邮品(票戳封片)  2,民国邮品(票戳封片)
       清代和民国 比较少 建议 不必分的如此详细。 一个清代与民国栏目就可以。
             毕竟玩 清代与民国的圈外集邮者占少数。这类的邮资票品也不多见。

3,解放区邮品(票戳封片)
4,满洲、沦陷区邮品(票戳封片)满洲和解放区得合并一起 、这类的邮票品 同样也不是很多见。

           增加【 企业金卡 】 专栏
5,新中国邮票
6,新中国邮史(戳封片)7,邮政用品(封片简)
新中国邮史中的【戳封片与邮政用品的【封片简】难以细细划分
建议;划分 区别 【 邮资封 片 简】
      
8,其它收藏品(纸币杂项)
9,邮品征求
10,投诉与意见
作者: 书报诱惑    时间: 2011-8-11 20:22

我也讲一点,就是置顶的帖子太多,占用贴子上半个版面,有些公告,可以放到公告栏,比如这个帖子我今天才看见,置顶在上面,不一定谁都看,一家之言,谢谢!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8-11 20:41

热心人啊
作者: 邵文胜    时间: 2011-8-26 19:23

第二个方案好一些!
作者: 企业金卡    时间: 2011-9-17 00:24

(方案二)
1,清民区邮品(票封片戳)

2,新中国邮品(票封片戳)
3,邮政用品(封片简)【企业金卡】交易栏
4,邮品征求
5,其它收藏品
6,投诉、建议、曝光区
作者: xiqihai    时间: 2011-11-2 19:39

如果管理员不嫌麻烦,我们当然举手赞成,同意。
作者: 吳念真    时间: 2011-11-19 08:16

增設新郵代辦的項目吧 代辦也是時勢所趨
作者: 谈微    时间: 2012-1-3 20:54

一点不太成熟的一孔之见:分子栏目后,虽然能方便查找对应的东西,但是需要从这个栏目出那个栏目进,增加了浏览时间;另外,我们收藏邮品的朋友往往并不一定只是收藏某一种,现在这样的栏目有时候还会“东方不亮西方亮”呢。
当然,分不分还是听麦会和大家的。
作者: 无锡老地图    时间: 2012-4-22 19:04

支持第二方案。
作者: 逍遥邮    时间: 2012-7-17 22:10

还是第二方案好!
作者: 电光    时间: 2013-4-21 16:41

第二方案简洁明了
作者: 收藏老杜    时间: 2013-9-22 15:09

帮顶
作者: 樱花彩    时间: 2013-12-6 19:58

http://www.qf001.com/index.php?pname=bbs&cid=24还是跟清风网一样吧 集在一起,也可以点左边分类查看
作者: 霹雳虫虫    时间: 2014-1-6 18:31

寄了,单号:xa24990301541,(http://www.p1878.com/bbs/viewthread.php?tid=150787),麻烦结账支付宝(kfcj9311@126.com)*婷,谢谢!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4-1-6 19:53

回复 85# 霹雳虫虫


    发我签名
作者: 集邮集邮    时间: 2014-1-6 20:00

方案二 好。
作者: 提香    时间: 2014-1-6 20:04

设置太复杂了没人去。。。
作者: 霹雳虫虫    时间: 2014-1-6 20:05

回复  霹雳虫虫


    发我签名
麦国培 发表于 2014-1-6 19:53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4-1-6 20:24

回复 89# 霹雳虫虫


   中国邮史研究会、《中国邮史》杂志、中国邮史出版社、“华邮网”创办人:麦国培 528100广东佛山三水区西南镇永兴路十三号106铺 电话:0757-87732650 邮箱:p1878@vip.163.com 会刊、稿、查询、投诉、结帐网址:




欢迎光临 华邮网 (http://p1878.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