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大家的不少发言,发现有几位邮友对河塌“附加费”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他们的看法非常正确.代表性人物是洪卫东陈风刚彭裕皇 等;可是,也有些邮友对它的认识比较模糊,甚至有邮友对它的认识完全错误.这也难怪,因为他们被一些流传较广的错误说法误导了.好吧,我就老生常谈,在这里揭一揭河塌“附加费"的真面目.
1. 关于河塌“附加费"的发行主体.它不是宿松县邮局发行的,也不是河塌邮电所发行的,而是张爱平个人发行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张爱平既不是邮局人员,也不是什么乡邮员!他只是一个农村杂货店的店主.杂货店还是现在的称呼,在当时叫作代销店.按当时常见的做法,这店还兼作邮电代办点,一般是装部电话充作公用电话,挂个邮箱收信,另外还代售邮票与信封.稍微熟悉新中国邮电史的邮友都知道,这种邮电代办点在当时的农村中很常见的,是完全的私人性质的.绝对真实的情况是: 张爱平的这代办点,连拥有一把邮戳的资格都没有.它有发附加费凭证的资格吗?
2. 所有贴这种凭证的实寄封,不管是真正走邮路寄出的还是根本没寄过的”人造封”,都没有什么意义.先来看一下走邮路寄出的封吧,它上面贴有凭证,看起来似乎凭证得到了邮局的认可.其实, 宿松县邮局对给据邮件收取附加费后,只在收据上盖附加费戳,在邮件上没有任何显示.你来寄信,已交了附加费,然后自己贴个东西上去,在邮局看来,这与你贴的任何废纸片是一样的,就没人与他较真[再加上是熟人,就更是睁只眼闭只眼了].这样的封,与陈风刚先生展示的那些封本质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但它们却骗了不少人. 至于那些没寄过的”人造封,就更不用提了,它们连那10分的附加费都不用交,只需找人盖戳就加工出来了.
3. 至于某邮友说得神神秘秘的所谓”中转封”,根本就不存在.因为张的代办点没有邮戳,不可能办理挂号和快件等给据邮件业务. 而河塌邮电所办理的邮件,不需要再有什么”中转”.我倒是见过票上销河塌邮电所日戳,再盖有第二天的宿松县邮局日戳充当落地戳的空白假封.如果有谁拿了这种封再在自己当地补盖个戳当落地戳, 补上名址等内容,就可当做所谓有中转戳的’中转封”了.
4. 打着支持奥运的旗号,还煞有介事地向奥申委寄出几十元的捐款,弄出了这么一个臆造的”附加费”,着实使不少人上当受骗,天真地把这些假货当宝贝.可以说,张的河塌“附加费凭证”可以算得上新中国邮坛数一数二的大骗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