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usuohubao 于 2015-11-6 21:14 编辑
谢谢老师们的解读。我再贴一些与这件·民国存證信函· 有关的图片和它背后的历史故事:寄信人刘济,在天津有多处房产,民国31年6月1日刘将一所楼房租给日本人‘猪狩博爱’,签有合同,1年租期,并有律师和见证人签名盖章,1年期满,日人既不交租也不退房,到租房找日人,门卫不让进门,多次去也见不到‘猪狩博爱’,与
律师和见证人找有关部门,都不敢管,当时天津被日本占领,日本人和汗奸当权。猪狩博爱’是北支丸石株式会社的头目。
实在无其他办法,就到天津邮局以存證信函的方,信中历数日人的伪劣行为.到抗战胜利后,日本投降,国民党政府将日寇霸占的楼房发还给刘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