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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edward在2008-7-23 22:22:06的发言:

加蓋總包發售的用意,若只是純粹為批量優惠出售作個區別,這個有點是畫蛇潻足。假設是半價發售,一分郵資有否因這加蓋而變成半分?若其加蓋是有此意圖,可直接加蓋新郵資半分;若其一分郵資沒有因其半價發售而改變,這個加蓋只作區分功用,未免費財費力,再增加這郵資片的成本。若藉著加蓋規範此廉價片,只限用於多量的印品上,作印刷品郵寄,一來可爭取郵寄大量印品的客戶,二來亦可推銷庫存的舊片,廢物利用,同時藉此規範,免被用於一般通信用途,與新發行的三次郵資片競爭。

事實上是當時郵盟規定國內片用綠色,國際片用紅色,所以之前發行的1和2次片都不合規定了,所以才有3次片的發行。這些沒用的紅色1和2次片作廢又可惜,所以才想出打折並加蓋總包發售作為區別,大多售給商家當做廣告片大量寄發使用,所以最早的總包片是1907年8月?開始使用的。當時除了總包片外,紅色的1和2次片不再發售了。所以夏大緯前輩才在郵文中推估所有的總包片都是背面有印刷文字的,因為國內片為了符合規範,已經使用綠色的3或4次片了。至於總包片的是不是只限於商家的廣告通知,就不清楚了,麥會也有見過總包片當做一般片手寫內文來用的例子,如果許可這種使用,大清郵政似乎就虧大了,也許要再問問黃元明前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24 9:06:4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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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麦国培在2008-7-24 8:50:48的发言:

据我所知,所有研究者都是根据前人的记录一直再记录下来,实情如何,一来没有当事人二来没有原始文件,我想我个人是搞不清楚的。
田兄关心的话可以找找文章资料,看看源头是在那是开始这样说的。

我這樣的提問,只是希望先生不是雙重標準,別人提出的反証是猜測(當然我是參考了一些別人的資料,寫這些資的料的人亦承認是跟據前人的猜測)。
田進福     香港新界屯門時代廣場北翼2期36-37號舖本人所發圖片,除註明出處外,大部份是本人拙藏,為普及郵學討論,歡迎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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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edward在2008-7-24 9:04:58的发言:

我這樣的提問,只是希望先生不是雙重標準,別人提出的反証是猜測(當然我是參考了一些別人的資料,寫這些資的料的人亦承認是跟據前人的猜測)。

不是很明白田兄所说。
我只是说这种加盖与大清邮资片改中华民国是完全不同的性质和概念。
你要认为这两种加盖是同样的性质,那请恕我确实是双重标准。

中国邮史研究会、《中国邮史》杂志、中国邮史出版社、“华邮网”创办人:麦国培 528100广东佛山三水区西南镇永兴路十三号106铺 电话:0757-87732650 邮箱:p1878@vip.163.com 会刊、稿、查询、投诉、结帐网址:http://www.p1878.com/bbs/viewthr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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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包片也許可以當作特殊使用的加蓋片,因為它把不能用的1或2次片加蓋後再發售使用
這樣不知道算不算改變性質?(不能發售--->加蓋後打拆可以發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24 9:11:0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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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麦国培在2008-7-23 9:53:47的发言:
这种加盖与民国加盖是天地之别,民国加盖是因为政权变更所以必须加盖。
这个则是批量优惠出售,所以加个戳记以作区别。

這個是否是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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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謝明書在2008-7-24 9:09:39的发言:
總包片也許可以當作特殊使用的加蓋片,因為它把不能用的1或2次片加蓋後再發售使用

不是很明白谢兄所说。
一二次片用到很晚,不知此说有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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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麦国培在2008-7-24 9:11:11的发言:

不是很明白谢兄所说。
一二次片用到很晚,不知此说有何根据?

應該說把郵局不再發售的一二片加蓋後,又能打折後來發售,並限定於"大量使用"這個用途,和一般沒加蓋片做為區分,這樣說比較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24 9:17: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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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謝明書在2008-7-24 9:04:36的发言:

事實上是當時郵盟規定國內片用綠色,國際片用紅色,所以之前發行的1和2次片都不合規定了,所以才有3次片的發行。這些沒用的紅色1和2次片作廢又可惜,所以才想出打折並加蓋總包發售作為區別,大多售給商家當做廣告片大量寄發使用,所以最早的總包片是1907年8月?開始使用的。當時除了總包片外,紅色的1和2次片不再發售了。所以夏大緯前輩才在郵文中推估所有的總包片都是背面有印刷文字的,因為國內片為了符合規範,已經使用綠色的3或4次片了。至於總包片的是不是只限於商家的廣告通知,就不清楚了,麥會也有見過總包片當做一般片手寫內文來用的例子,如果許可這種使用,大清郵政似乎就虧大了,也許要再問問黃元明前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24 9:06:47编辑过]

谢兄所说完全符合实物情况和已有史料。
其实个人对清片小有收集但没有深入研究,所以知道一些情况。
至于私人使用(其实也可能是手写的简单通告和内容,但绝不是印出来的广告或通知),邮政局也是无可避免的,可能邮局最初也是怕有人私下使用,所以才加盖此戳以作区别。但真正有人这样使用的时候,邮局并未严格执行处理(欠资或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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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edward在2008-7-24 9:10:44的发言:

這個是否是猜測?

我一直都说这个是根据前人的研究和记录而介绍的。
我没有原始文件,更加没有当事人所述,这种研究也不是我的强项。我只是引述前辈所说。而且一再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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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蓋總包發售,只作區分優惠發售不是猜測,只作區分優惠發售,這個有點是畫蛇添足。假設是半價發售,一分郵資有否因這加蓋而變成半分?若其加蓋是有此意圖,可直接加蓋新郵資半分;若其一分郵資沒有因其半價發售而改變,這個加蓋只作區分功用,未免費財費力,再增加這郵資片的成本。若藉著加蓋規範此廉價片,只限用於多量的印品上,作印刷品郵寄,一來可爭取郵寄大量印品的客戶,二來亦可推銷庫存的舊片,廢物利用,同時藉此規範,免被用於一般通信用途,與新發行的三次郵資片競爭。這個是猜測的(我認承是猜測),這樣的判斷,不是雙重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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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謝明書在2008-7-24 9:12:27的发言:

應該說把郵局不再發售的一二片加蓋後,又能打折後來發售,並限定於"大量使用"這個用途,和一般沒加蓋片做為區分,這樣說比較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24 9:17:21编辑过]

是的,我认为这个说法比较符合(大部分前辈都是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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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edward在2008-7-24 9:20:17的发言:
加蓋總包發售,只作區分優惠發售不是猜測,只作區分優惠發售,這個有點是畫蛇添足。假設是半價發售,一分郵資有否因這加蓋而變成半分?若其加蓋是有此意圖,可直接加蓋新郵資半分;若其一分郵資沒有因其半價發售而改變,這個加蓋只作區分功用,未免費財費力,再增加這郵資片的成本。若藉著加蓋規範此廉價片,只限用於多量的印品上,作印刷品郵寄,一來可爭取郵寄大量印品的客戶,二來亦可推銷庫存的舊片,廢物利用,同時藉此規範,免被用於一般通信用途,與新發行的三次郵資片競爭。這個是猜測的(我認承是猜測),這樣的判斷,不是雙重標準嗎?

我再三强调,这个说法是根据前人的研究,我只是把前人的研究在本贴中介绍一下,至于实情如何,个人没有研究。
以上我说的全是别人的研究成果。有些是我认同的,有些是我不认同的。
例如我认同的:
1、打折销售
2、大部分印有广告或通知
3、因三次片发行而加盖优惠出售。
我不认同(或怀疑)的:
1、面值一折销售
2、全部都是印有广告或通知
其它的暂时没有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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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麦国培在2008-7-24 9:20:14的发言:

我一直都说这个是根据前人的研究和记录而介绍的。
我没有原始文件,更加没有当事人所述,这种研究也不是我的强项。我只是引述前辈所说。而且一再强调。

前輩所說是有依有據?正如我看先生的三水郵史的郵文,是有依有據;所以當我與人討論三水何時設局時,引用先生的研究,便知道這不是純粹猜測,是有依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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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edward在2008-7-24 9:27:39的发言:

前輩所說是有依有據?正如我看先生的三水郵史的郵文,是有依有據;所以當我與人討論三水何時設局時,引用先生的研究,便知道這不是純粹猜測,是有依有據。

是的,这个所谓前辈所说,包括口头上和书刊上的,当然我在引用的时候也一样。因为我只是想把这种片的情况简单介绍一下给新人(主要是楼主),并不是想深入研究和探讨。
尽管我也收集了一些,但并不是我现在要研究的内容。
我只可以肯定一点:不是印有广告或通知使用的这种实寄片我有实物,而且不是一件
其它的就不想多说了。因为确实没有原始资料证明它是什么时候加盖和什么原因加盖的。
不像我研究地方邮史有资料有实物可以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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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麦国培在2008-7-24 9:26:13的发言:

我再三强调,这个说法是根据前人的研究,我只是把前人的研究在本贴中介绍一下,至于实情如何,个人没有研究。
以上我说的全是别人的研究成果。有些是我认同的,有些是我不认同的。
例如我认同的:
1、打折销售
2、大部分印有广告或通知
3、因三次片发行而加盖优惠出售。
我不认同(或怀疑)的:
1、面值一折销售
2、全部都是印有广告或通知
其它的暂时没有想到

這些研究,當然有些是有依有據,但是沒有將加蓋總包發售介定為只作大批優惠發售區分的記號。另有一說法是半價發售(資料來自夏大緯先生的郵文,而夏先生亦說明是引用前人的猜測)。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24 9:40: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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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謝明書在2008-7-24 9:09:39的发言:
總包片也許可以當作特殊使用的加蓋片,因為它把不能用的1或2次片加蓋後再發售使用
這樣不知道算不算改變性質?(不能發售--->加蓋後打拆可以發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24 9:11:05编辑过]

这里是中国邮票史中的纪录

"通令167号,库存的红色邮资明信片,在天津,汉口,上海,福州和广州五个邮局从11月1日起加盖SLOD IN BULK后以半价集中出售,作商家广告之用,交寄事每次至少50张"

这显然改变了其使用特性.1)作广告之用2)必须大量交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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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alainfang在2008-7-24 9:43:37的发言:

这里是中国邮票史中的纪录

"通令167号,库存的红色邮资明信片,在天津,汉口,上海,福州和广州五个邮局从11月1日起加盖SLOD IN BULK后以半价集中出售,作商家广告之用,交寄事每次至少50张"

这显然改变了其使用特性.1)作广告之用2)必须大量交寄

是的,刚到楼下找这书了。
看来通信使用的可以算是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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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的探讨,学习了。咱也得翻书看看。有此“通令167号”文,是不是属于通常所说的“加盖片”了?请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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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似乎真有点改变了使用性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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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liyunxiao在2008-8-4 16:26:26的发言:
看来似乎真有点改变了使用性质的意思。

是的。似乎改变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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