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davidpeng 于 2014-10-25 16:1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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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重要觀念就是郵戳對郵局而言是重要戳記,
出事是認戳不認人,誰銷的戳誰負責,癸戳是郵局銷戳作業內規,
如發生重大舞弊違規事項,總不能說是誤銷戳就可以免刑責?
"壬"戳郵局規定適用於轉口內部用戳,火車郵局的壬戳也是一樣,
如拿來當作銷票戳,個人也可以認定事誤銷戳,
還有洋文戳依規定適用在寄國外郵件上,為何會銷在一般國內郵件?
嘉義集郵檯蔡茂國會被記過調離現職,
是因長期訂戶帳目不清而被後面管理員提報調查,
長期訂戶繳款的收據與存根所銷甲戳應該是不一致,
總不能說是誤銷罷?
這位老兄後來調到支局,公然在支局賣起假郵票.
癸戳用在郵檢用途上,只有在收集研究的人才會知道,
一般用郵公眾或沒收集研究資深集郵人也會認為是集郵專用戳,
如果老兄有銷癸戳郵檢戳,拿去郵局窗口問問郵局員工的看法解釋?
丙丁戳現行作業規定與早期作業規定用途不同,有人在新北郵刊認為是誤銷?
有時權宜銷戳,是可遇不可求的,何必去分別的.
有人對郵資表的"最低起算數"都不懂,這才是天大奇聞.
嘉農 发表于 2014-10-25 11:36
1. 顯然你無法回答19樓你所說及20樓我提的問題 無法提出舉證 暫且判定你敗訴!(開玩笑的)
2, 你之前說郵件能安全寄達收件人手理才重要.何必被規定所束縛.現在又說郵戳要專人專用,出事是認戳不認人,誰銷的戳誰負責如發生重大舞弊違規事項,總不能說是誤銷戳就可以免刑責?=>你是否說法自相矛盾
3."壬"戳郵局規定適用於轉口內部用戳,火車郵局的壬戳也是一樣,如拿來當作銷票戳,個人也可以認定事誤銷戳,=>早期壬戳並非僅內部用戳 也有轉口用戳 也有拿去作郵件銷票用戳 近期壬戳雖為內部用戳 但也有部份郵局有長期使用於一般之郵件
而火車壬戳銷票 這是郵局同意給集郵人方便收集的 這是公開的 你真的要認定為誤銷戳 我是沒意見 只是說給其他人聽可能會笑掉大牙
4. 洋文戳依規定適用在寄國外郵件上,為何會銷在一般國內郵件?=>這個是常態了 還需要再問嗎?
5. 嘉義集郵檯蔡茂國會被記過調離現職,是因長期訂戶帳目不清而被後面管理員提報調查,長期訂戶繳款的收據與存根所銷甲戳應該是不一致,總不能說是誤銷罷?=>這個如果是銷戳不一致的問題 不會只有一張收據不一致 而是一堆 一堆的東西都說是誤銷 你無法判定合不合理嗎?如果只有一兩張 那說是誤銷才有可能吧 何況還有金額對不起來的問題
如果老兄有銷癸戳郵檢戳,拿去郵局窗口問問郵局員工的看法解釋?=>問這個就代表你並不清楚癸字集郵戳和癸字郵檢戳的背景
癸字集郵戳用於集郵用途是從48.3.1開始 用於銷蓋集郵品 不作實寄 而癸字郵檢戳最晚使用到49.12.31 主要用於進口郵件落地 且只有"台北"才有 因此兩種戳有重複的時間只有一年10個月 且你要我拿60多年前的封 去問現在的窗口 60年以前郵戳的用途? 提問題前 你有先做過功課嗎? 郵檢戳在民國50年以前 包含了所有的天干地支的字軌 要不要全部一起問一次?
6.丙丁戳現行作業規定與早期作業規定用途不同,有人在新北郵刊認為是誤銷?=>你覺得不妥 可以一樣寫郵文投稿 就事論事
7.有時權宜銷戳,是可遇不可求的,何必去分別的.=>這個上面講過回覆了
8.你說有人對郵資表的"最低起算數"都不懂,這才是天大奇聞.=>我認為如果所有人都懂郵資表的"最低起算數",才是天大奇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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