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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少见品--集(航空,回执,附加费)于一体的汕头1988.1.5(1套) [打印本页]

作者: 李松德    时间: 2011-12-19 20:14     标题: 少见品--集(航空,回执,附加费)于一体的汕头1988.1.5(1套)

少见品--集(航空,回执,附加费)于一体的汕头1988.1.5(1套)
作者: 唐山    时间: 2011-12-19 22:14

从之据看,应是一封航空挂号回执信,该回执未按航空寄递。
回执如需航空寄回给寄件人,应另付2分航空费,且邮票贴在回执上。
作者: 摩云金翅    时间: 2011-12-19 22:29

来了解!!
作者: 李松德    时间: 2011-12-20 00:24

谢谢各位朋友!汕头附加费是最大的亮点!
作者: keihk    时间: 2011-12-20 17:22

林本荣是60-80年代汕头活跃的集邮家。
作者: 李松德    时间: 2011-12-21 00:09

林本荣是60-80年代汕头活跃的集邮家。
keihk 发表于 2011-12-20 17:22


对!
作者: 李松德    时间: 2012-1-16 14:21

已经销售
作者: 罗平    时间: 2012-1-16 19:42

回复 2# 唐山


   

万国邮联自1885年首创邮政回执业务,开始的回执业务仅限于国际函件,其后各国陆续开拓国内邮件回执业务。邮联1920年对回执片纸张提出具体要求并不装入信封和直接退交寄件人。1924年里斯本会议对回执卡片尺寸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开展包裹、汇款的回执业务。1974年洛桑会议规定以航空最快速度退还回执而不收航空费。

我国回执业务始于1897年2月。中国解放区时期也开办回执业务并沿用至新中国。解放后回帖按平常函件退回处理,1988年7月后按挂号函件方式处理,如需航空,另收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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