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年初,中央(70)26号文件批复同意国家计委军代表向国务院的报告。该报告根据中央“屯垦戍边”的战略决策,提出京、津、沪三大城市可在人烟稀少的黑龙江沿江五个县(呼玛、爱辉、逊克、孙吴、嘉荫)试办集体所有制的“五七”农场。“沪嘉”,以上海知青插队建点时,取上海简称“沪”和嘉荫县的“嘉”字命名。1970年7月,选调四连应诗明当邮递员,开通了沪嘉农场的邮电业务。1976年8月,成立沪嘉邮电局。
嘉荫县嘉字十号信箱74分队归属于哪一连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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