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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谭云峰先生请进! [打印本页]

作者: 裔聃    时间: 2014-5-5 18:04     标题: 谭云峰先生请进!

谭云峰先生,您好。您于4月24日以105元(不含邮费)拍得本人出品的《全国邮电局名簿1979年版》一本,本人当天已经回复帖子确认。
原帖http://www.p1878.com/bbs/viewthread.php?tid=159559

根据网站显示,此后您一直没有上线,没有进行结算交割处理。
根据您的签名档信息,得知您长期在外工作,可能上网不便。因此,本品已经为您保留超过10日。但无法预知您下一次什么时候上线,而本人不可能无限期等下去。

本人经发帖询问处理方法(见http://www.p1878.com/bbs/viewthread.php?tid=161083&rpid=1660288&fav=yes&ordertype=0&page=1#pid1660288),并经慎重考虑,决定发本帖声明如下:

根据华邮网拍卖规则,第六章第1条“1、拍品截标后,出品人应在拍品帖中确认中标人及中标价”,本人已尽到告知义务;根据该章第3条“3、论坛默认为先款后货,中标人须在中标之日起十日内将款汇至对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您我双方并未有具体约定,而且保留日期已经超过10天。在整个过程中,本人无过错。
因此,所拍得的拍品,本人将继续保留两天,至5月7日(星期三)上午8点止。此期间如您及时与我联系并足额付款(含运费),本人保证在24小时之内寄出。
但如果在此期间内您依旧没有上线与我联系,将视为您的自动放弃,上述拍卖将无效,该拍品将由本人自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重拍、一口价出售、让与次高价者)。
根据您的签名档信息可以认为您的情况比较特殊,本人将不视您为恶意参拍、悔标、拒不交割。

特此声明。请谭云峰先生谅解。请各位网友监督。

其他朋友对此如认为不妥,或有更好的建议,请跟帖留言,本人将择善而从。
作者: 裔聃    时间: 2014-5-7 09:52

本帖截至,谭先生抱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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