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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点拙见,供麦会参考 [打印本页]

作者: 刘加启    时间: 2015-2-10 14:30     标题: 一点拙见,供麦会参考

鉴于近期拍卖中出现一些不同的观点,鄙人自行代拟了2点条款,供麦会参考,看看是否有必要加入目前的拍卖规则之中,以进一步避免一些无谓的争论:



    1.竞拍全过程中,在同一分钟,如有两位(及以上)出价相同者,以论坛最先显示发帖者之出价为有效出价;其它相同的出价为无效出价,且这些无效出价帖的发表时间,不得再作为其他参与竞拍者进行“五分钟延时出价”的参考依据;
   2.竞拍全过程中,当甲竞标者已出价为N元,乙竞标者在甲竞标者出价之后,以N元或低于N元的价格出价,则乙竞拍者的出价视为无效出价;且乙竞标者的这一无效出价帖,不得再作为其他后续竞标者进行“五分钟延时出价”的参考依据。


作者: 李鹏    时间: 2015-2-10 14:47

本来就是这样的
作者: 宜兴宜城    时间: 2015-2-10 14:57

支持加启兄的想法!
这些其实都是常识,但是有些时候不写明的话,就会被人钻空子!
作者: 李鹏    时间: 2015-2-10 15:04

其实拍卖规则写得很清楚的,无效出价肯定是不能作为延时的依据。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5-2-10 15:24

请大家细看规则就是了!
作者: 吴翔1    时间: 2015-2-11 01:18

鉴于近期拍卖中出现一些不同的观点,鄙人自行代拟了2点条款,供麦会参考,看看是否有必要加入目前的拍卖规则 ...
刘加启 发表于 2015-2-10 14:30


网络有延时的,就算同时出价也会出现先后的,这个问题很难解决的
作者: sam小邮    时间: 2015-2-11 02:49

规则本来就是如此 只是有人故意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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