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资已付日戳在使用上都是收寄时加盖在信件上的,即便象上海的电话帐单那样的印刷戳,也是印刷日期当天有效的,但天津对于邮资已付日戳却有种特殊的用法——预先加盖在信封上作为“邮资总付”标记使用 先看下面3件不同年份的“传染病报告卡”专用信封,上面都加盖有天津邮局的“邮资已付”日戳,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邮资已付”日戳上均只装填年份,而具体日期留空,什么意思?看看信封背面的说明文字就明白了:这个“邮资已付”戳记是作为邮资总付标记使用的,按戳记上的年份,只能当年使用,使用时要另外加盖收寄邮政日戳。 按照国家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疫情报告实行邮资总付,免费交寄,因此,估计天津每年均有加盖不同年份八角戳的此类信封使用。 除了上面这种疫情报告信件使用此种方法外,其他的邮资总付信件,天津邮局也使用此类方法,例如这件电力公司的明信片,右上角就印刷有只有年份的邮资已付日戳,其意义和用法与上面的都是一样的,无非这个戳记是印刷时印刷上去的。 值得注意的是,上面这4种邮资已付戳记都是“天津站”邮局使用的,似乎可以推断,此项“邮资总付”业务都要经过天津站邮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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