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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黑龙江省获奖邮集奖励办法 [打印本页]

作者: 天外来客    时间: 2011-3-14 20:46     标题: 黑龙江省获奖邮集奖励办法

一、奖励原则:

为使我省邮集作者在世界、国际和全国邮展中取得好成绩,进一步提高邮集水平,遵循扶持、鼓励对我省邮集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奖励原则,特定此奖励办法。

二、
奖励对象:

凡属省集邮协会推荐代表我省参加世界、国际、全国集邮展览的竞赛级展品,荣获铜奖以上的邮集参展者均为奖励对象。

三、
奖励办法:

1、在世界邮展中获得大金奖、金奖者,奖励人民币5000元;获得大镀金奖、镀金奖者,奖励人民币3000元;获得大银奖、银奖者,奖励人民币2000元;获得镀银奖、铜奖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

2、在国际(亚洲)邮展中获得大金奖、金奖者,奖励人民币3000元;获得大镀金奖、镀金奖者,奖励人民币2000元;获得大银奖、银奖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获得镀银奖、铜奖者,奖励人民币500元;

3、在全国邮展中获得大金奖、金奖者,奖励人民币2000元;获得大镀金奖、镀金奖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获得大银奖、银奖者,奖励人民币500元;获得镀银奖、铜奖者,奖励人民币200元;

在省级集邮展览中获奖邮集的奖励办法由省邮展组织、征集、评审委员会另行决定。

此奖励办法经通过后,由省邮展组织、征集、评审委员会监督执行。

2011年2月22


作者: wzqwu    时间: 2011-3-14 21:05

真好~~~
作者: cai    时间: 2011-3-14 21:07

大手笔
作者: 邹小亮    时间: 2011-3-14 21:12

难得!!!!!!!!
作者: 甄民馨    时间: 2011-3-14 21:23

真羡慕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3-14 21:28

好事
作者: 云中月    时间: 2011-3-14 22:16

有规则比没有好。但没有市邮展、省邮展,这些只是空中楼阁、无源之水。总是老面孔在晃来晃去。因此,开展省、市级邮展,培养、发掘新人,才是真正的课题。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3-14 22:18

我参展还要交一二千参展费了
作者: fssjy    时间: 2011-3-14 22:42

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有些地方入选了要交参展费。有些地方只要参展就行,获奖还给奖金。
作者: caiyunaifeng    时间: 2011-3-14 22:50

所有费用自己抬着,获奖了奖本年册,还是市里给的!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3-14 22:50

那是好
作者: 黄瓜头    时间: 2011-3-14 22:51

经济动力支持,但愿能出佳品!
作者: caiyunaifeng    时间: 2011-3-15 15:50

其实奖励主要是一种认可和鼓励,比如邮政史邮集,在全国获镀金奖以上,最少投入数万元。
作者: 蓝蓝蓝梦    时间: 2011-3-17 19:27

好啊,羡慕。
我才拿了300元。呵呵……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3-17 19:51

还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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