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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非常少见的汽车邮戳使用方式 [打印本页]

作者: 姜运南    时间: 2008-8-17 07:41     标题: 非常少见的汽车邮戳使用方式

BqCbbKMg.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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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寄广西南宁包裹单,背面加贴验单,盖“南宁转运(汽)”的汽车押运局日戳,此戳一般都是在路单上加盖,而此因为运输途中发现包裹受损而开出验单加盖的情况,是非常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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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ones    时间: 2008-8-17 08:17

此戳严格来说不是汽车邮戳
这点还是请留丹同志来解释吧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8-17 08:33

QUOTE:
以下是引用stones在2008-8-17 8:17:31的发言:

此戳严格来说不是汽车邮戳
这点还是请留丹同志来解释吧

 

学习了,谢谢彭兄


作者: liudan    时间: 2008-8-17 10:24

从验单内容来看,此邮件应该是在长沙至南宁的汽车邮路中,在途中发现邮件被水湿。在汽车邮政车内发现水湿,不知是如何发现的,因为邮件应该装在密封的箱内,而押车员是坐在驾驶室内的,在中途是不对邮件进行分拣、堆码的,这点和火车邮局不同。我估计是运输途中遇大水,而由押车员在中途对邮政车进行检查,发现了这件邮件因为破损而被水湿,并要由长沙邮局承担责任。
南宁转运汽邮戳属于转运邮戳,并不在邮路中使用(在邮路中使用汽车邮戳的,似乎只有东北的个别城市,我在北京邮史栏里的某个贴子里有过说明),可能是押车员回到南宁后,再由南宁局就此制发验单。
还有一个,就是验单应该是邮局内部使用,但此验单却似乎在发给长沙邮局的同时,还发了一份附在包裹单上,并且还发到了用户手中(验单上有单位收发章),这点好象也非常罕见,不知邮局为何如此处理?


作者: stones    时间: 2008-8-17 10:30

QUOTE:
以下是引用liudan在2008-8-17 10:24:03的发言:

从验单内容来看,此邮件应该是在长沙至南宁的汽车邮路中,在途中发现邮件被水湿。在汽车邮政车内发现水湿,不知是如何发现的,因为邮件应该装在密封的箱内,而押车员是坐在驾驶室内的,在中途是不对邮件进行分拣、堆码的,这点和火车邮局不同。我估计是运输途中遇大水,而由押车员在中途对邮政车进行检查,发现了这件邮件因为破损而被水湿,并要由长沙邮局承担责任。
南宁转运汽邮戳属于转运邮戳,并不在邮路中使用(在邮路中使用汽车邮戳的,似乎只有东北的个别城市,我在北京邮史栏里的某个贴子里有过说明),可能是押车员回到南宁后,再由南宁局就此制发验单。
还有一个,就是验单应该是邮局内部使用,但此验单却似乎在发给长沙邮局的同时,还发了一份附在包裹单上,并且还发到了用户手中(验单上有单位收发章),这点好象也非常罕见,不知邮局为何如此处理?


处理方式倒并不少见
这种内容的验单经常见到附于包裹单上一同发寄前程的
目的是向用户解释包裹损坏的原因
但不是所有都这样
可能各地邮局的处理方式不一样吧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8-17 10:30

学习了,很有启发。
作者: 姜运南    时间: 2008-8-17 11:45

QUOTE:
以下是引用liudan在2008-8-17 10:24:03的发言:

从验单内容来看,此邮件应该是在长沙至南宁的汽车邮路中,在途中发现邮件被水湿。在汽车邮政车内发现水湿,不知是如何发现的,因为邮件应该装在密封的箱内,而押车员是坐在驾驶室内的,在中途是不对邮件进行分拣、堆码的,这点和火车邮局不同。我估计是运输途中遇大水,而由押车员在中途对邮政车进行检查,发现了这件邮件因为破损而被水湿,并要由长沙邮局承担责任。
南宁转运汽邮戳属于转运邮戳,并不在邮路中使用(在邮路中使用汽车邮戳的,似乎只有东北的个别城市,我在北京邮史栏里的某个贴子里有过说明),可能是押车员回到南宁后,再由南宁局就此制发验单。
还有一个,就是验单应该是邮局内部使用,但此验单却似乎在发给长沙邮局的同时,还发了一份附在包裹单上,并且还发到了用户手中(验单上有单位收发章),这点好象也非常罕见,不知邮局为何如此处理?

还是留友有研究,学习了


作者: 姜运南    时间: 2008-8-17 11:46

QUOTE:
以下是引用stones在2008-8-17 10:30:13的发言:


处理方式倒并不少见
这种内容的验单经常见到附于包裹单上一同发寄前程的
目的是向用户解释包裹损坏的原因
但不是所有都这样
可能各地邮局的处理方式不一样吧

此种处理的包裹单确实很常见,但是要看盖的是什么样的邮戳了


作者: liudan    时间: 2008-8-17 13:46

此验单是发给长沙邮局的,另外附验(或者称抄送)了一份给南宁包裹封发,而南宁包裹封发直接将验单给了用户,这好象和邮局的验单管理规定不符(这个不是查单,是验单)。对于用户来说,他只需要找当地邮局即可,而不可能去向邮局内部认定的责任局(比如本包裹中的长沙局)索赔。也有可能我少见多怪了。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8-17 13:59

继续学习中
作者: 秦文培    时间: 2008-8-21 17:42

QUOTE:
以下是引用麦国培在2008-8-17 10:30:56的发言:
学习了,很有启发。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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