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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邮政业务1-保价业务 [打印本页]

作者: 集邮集邮    时间: 2008-8-17 22:57     标题: 中国邮政业务1-保价业务


保价业务:

      根据中国邮政有关业务规定,目前信函、包裹、直递包裹都可以作保价邮件交寄。印刷品暂不办理保价业务,如寄件人确需保价,可按保价信函或保价包裹交寄。

    一、保价邮件的保价金额每件最多以人民币十万元为限(直递包裹无保价金额上限),保价
费按保价金额的1%收取(直递包裹按0.5%收取保价费),每件最低收取1.00元。

    二、内装下列物品的信函,均应按保价信函寄递:
      1、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国库券收据、债券、邮票等)。
      2、重要单据、证件(如支票、增值税发票、储蓄存单、存折、保险单、护照、户口簿、
          党团组织关系等)。
      3、寄件人认为重要的其他文件(如协议书、公证书、提货单、证据、合同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17 23:12:03编辑过]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8-17 23:02

好资料。参考了!
作者: 畅哥    时间: 2008-8-17 23:08

好资料!是否有分不同时期的呢?


作者: 集邮集邮    时间: 2008-8-18 19:30

QUOTE:
以下是引用畅哥在2008-8-17 23:08:17的发言:

好资料!是否有分不同时期的呢?


   暂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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