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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传统中有一种美德叫尊老爱幼!尊老在先!得饶人处且饶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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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4号陪刘广实老师游览茅山,上山看到的第一幅对联是:“在家不孝双父母,何必灵山见世尊;”,刘老师看后说:“这也不能一概而论,要看这对父母是否值得孝敬。”
李春光 发表于 2009-10-2 06:19
无论什么原因,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需要发扬和光大的,是需要继承和延续的!父母再有错,都是值得原谅和尊重的!这是最基本的道理!怎么可以把刘广实先生的话抬出来,放在这里来对否认中华传统美德的不很行为作支持呢?刘先生看了这种引用他话的作法也不一定会高兴的!况且,刘广实先生所讲的那句话是在什么场合、什么情形、什么心情下讲的,是针对什么讲的,不能够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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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own”,请先完善您的签名,你不会是连真实姓名都不敢报的人吧,我看了一下,你好像是最近这俩天才注册的,可能还不太清楚华邮网的规则,请按规则办事!那时候大家也会认可你说的话。你这话也不会被大多数人认 ...
李春光 发表于 2009-10-2 13:06
我只是虚度花甲,没有什么值得可留的!不过,看了李先生的签名好象是当老师的,前面也有人尊称您为老师!至于我讲的话是否能被大家认可,大家自有评论。至于什么样的父母值得尊敬和理解,大家会知道的!李先生总是找一些特殊的例子来证明你观点,有点太“强词夺理”了!至于什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知道活了六七十岁的人如果还搞不清楚就是一件非常令笑话的事情了!当然,我们非常希望听听所谓李老师的“探讨”,我等老朽更加“清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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