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严重关注
姓名:沈昊
地址:中国上海西藏南路1109号1402室
邮编:200011
电话:13918172500
支付宝帐号:xujieyi0612@yahoo.com.cn
招商银行帐号:6225 8802 1658 2636

TOP

过来围观一下。
彭先生原来是台胞。欢迎购买国邮史记的邮品,呵呵。
南昌 曾晟
13732986982
[毛家园地址作废,寄件请先联系]

TOP

关注一下!
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7层(100039) 许万甦

农:6228480010355640417
支付:mars1479@163.com

淘宝店:http://shop59085852.taobao.com/

TOP

沖三小,X!

TOP

消費者的權益在那裡?
田進福     香港新界屯門時代廣場北翼2期36-37號舖
本人所發圖片,除註明出處外,大部份是本人拙藏,為普及郵學討論,歡迎下載使用。

TOP

本帖最后由 davidpeng 于 2011-5-6 00:51 编辑

於4/29收到回覆如下:

寄件人一兵 谢 xinruipaimai@yahoo.com.cn
收件人peng david <davidpeng2@gmail.com>
日期2011年4月29日下午5:18
主旨回复: 回复: 回复: 回复: 42期投標單

1,退回邮品应先协商后再执行,以示对本公司服务的尊重。
2,退回邮品本公司将损失佣金,因为所退两件拍品均有其它邮友投拍,只是您  的投拍时间在前所以成交。无损失之说不能成立。

收到此郵件 我也傻眼了 難道郵品退回前我沒說明沒通知.我沒附上照片嗎?新瑞沒回應嗎?
還是說 退回有問題的郵品 買的人要概括承受買賣雙邊的傭金?有這種道理嗎?拍賣規則上有這條收費項目嗎?我看遍條文 沒有
還是說 這種收費 可以依據  11.如有未盡事宜和未知狀況,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 這個說得通嗎? 如果是這樣 那就不需要明定甚麼規則了 因通信拍賣品賣出或退回乃常見之事 以此規則說不通  有收費問題 就得說清楚!

故4/29 我又回了郵件 這時對於新瑞看似抵賴 硬要收取雙向佣金的說法 已有點不悅

收件人一兵 谢 <xinruipaimai@yahoo.com.cn>

日期2011年4月29日下午9:52

主旨Re: 回复: 回复: 回复: 回复: 42期投標單
謝先生您好:

    退回與說明不符之郵品 是否需要再事前協商 我只能說這是認知上的問題  和服務的尊重並無太大關係
因以拍的人來說 收到與期望不相符而退回郵品 並不事件值得高興的事 還要打包寄回郵品   在不需要退回的情況下
沒有人會去退回郵品  這兩封的品相 即使另一人收到 都有可能退回 這是出品人的問題 不是你的問題
貴公司可以做的 應該是從如何減少這種買賣爭議的問題著想  例如可以將品相分級 更細點的 郵戳清晰度也可以分級 (這些都有人做過)  可以規定賣家在寫說明時必須標示 減少買賣問題  相信對你也是會少掉很多時間來處理這種事  
    另 不管退回的郵品 是否有其他人投拍 問題出在賣家 不是買家 買的人才是受害者 不是貴司是受害者 貴司的角色是從中仲介抽取傭金 賣家的東西及說明有問題 與買家無關 不管問題是甚麼 買家都不該承擔仲介應抽取的傭金  更何況是雙倍傭金  再則 賣家郵品相不佳 應主動說明 不是要讓買的人買回後才費時費力地將郵品退回 所以這完全是賣家的問題
在台灣 對於說明避輕就重的出品  仲介公司會負責(審核)修改說明內容 使其完善 避免日後爭議 不是僅將出品人的說明 一字不漏的放上拍目 之後出了爭議  才在跟買家爭論  
站在消費的角度上 出錢買東西 就是希望買到想要的東西  僅此而已
   一家拍賣行維持不易 能有更多的收入 當然最好  我也希望貴司如此
但成長的關鍵 僅在"服務"兩字  這兩字 賣家與買家須兼顧   但比重上 買家重於賣家

彭裕皇
2011、4、29

於此新瑞拍賣做出以下回應

寄件人一兵 谢 xinruipaimai@yahoo.com.cn
收件人peng david <davidpeng2@gmail.com>

日期2011年4月30日上午10:00
主旨回复: 回复: 回复: 回复: 回复: 42期投標單

   任何一件拍品那怕区区100元,本公司一样按作业流程付出了同样的人力成本,理当得到应有的尊重
,这是最起码的底线,因此本公司认为关系重大。
   这里是大陆而非台湾,有不同解读和理解实属正常,应相互理解,不可照搬照抄。
   您的一些建议还是十分中肯的。但做出任何威胁的姿态无助于事情的良好解决。
   
看到這郵件  我已矇了 原來新瑞的服務理念是只要付出勞力 不管服務有沒有做好 就是要收錢 然後說買家跟他們提出的看法及建議是擺出”威胁的姿态”@@


在4/30我原本又回了一封信 意思是收取沒有公布的費用(何況是對買家收取雙向佣金)
在拍賣條文上應明訂 否則如何服人? 我建議他在下一期拍目或華郵網上公佈 明訂補充條文  那他這次跟我強收的雙向佣金 也就算了 我不會有意見 但不知為何這封郵件在寄出備份內容上看不到@@



而在5/4 我收到了新瑞寄來的郵政匯票如下:
IMG_50891.JPG
IMG_50901.JPG





看到此 本人情緒已有點激動 寄出郵件如下:

致 新瑞通信拍賣 謝一兵先生:
    昨天(5/4)收到貴司(5/2)之退款郵政儲金匯票270元 在此感到非常遺憾!
貴司為一已之私利 罔顧投標人之權益  藉故執意侵占投標人款項
再次給您提醒 未事先公告之私自收費項目 不會得到任何支持
如貴司仍一意孤行 將會得到大家都不願見之情事 特此忠告!

彭裕皇
2011/5/5


收到的郵件回覆僅寫了四個字:

一兵 谢 xinruipaimai@yahoo.com.cn

收件人peng david <davidpeng2@gmail.com>

日期2011年5月5日上午11:01

主旨回复: 回复: 回复: 回复: 回复: 回复: 42期投標單



悉听尊便



在無奈和憤怒之下 只好上華郵網 道出原委 請大家評評理
在這種拍賣下 買家的權益何在? 拍賣的公平與正義何在?
55776台灣省南投縣竹山鎮鹿山路284巷138號 彭裕皇(購品需結款請短信告知)
email: davidpeng2@gmail.com
曝光新瑞拍賣強收買家雙向佣金://www.p1878.com/bbs/viewthread.php?tid=79736&extra=&page=1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