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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貨款郵件

代收貨款郵件
貨款代收 004.jpg



代收貨款郵件:
包裹郵費$60元,
手續費$20元,
保價/報值費$16元,合計$96元,
嘉義87.4.4-17福全(甲1)==>大社87.4.7-19庚==>

大社87.4.8甲4領取郵件.

嘉義福全郵局 001.jpg 大社郵局 001.jpg 貨款代收 002.jpg 貨款代收 003.jpg

貨款代收 001.jpg (38.88 KB)

貨款代收 0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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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集:嘉义邮史  副集:传统邮史

我国1898年便开拓了代卖主收价的寄递包裹业务,1940年停办。解放后1950年6月邮政总局颁布代收货价处理办法并重新开展此业务,于1969年4月停办,1981年5月再恢复,该业务于1990年7月撤销。代收货价包裹是企业委托邮局寄递包裹并在投递时代收货款的包裹,是一种包含包裹与汇款的复合业务。寄递代收货价包裹除了收取包裹相关费用和代收货价外,要填写汇款单和缴纳代收货价手续费,收件人凭汇款收据和领取邮件通知单到邮局领取包裹。开办时的代收货价手续费为3角,其后随邮资调整而调整。例如本人小文中的附图3是56年的代收货价包裹单,包裹价值466700元,代收货价334000元,代收货价手续费2400元。
广东 佛山市 顺德大良 和桂路十一街 16号 (528300)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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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2.1起恢复代收货价业务,
430200湖北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城北小区17-1-202
027-52107096
农卡:6228480050184220510
支付宝:sun2776@ey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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