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调整邮政快件分拣封发关系的通知
邮政[1990]109号
各省、区、市邮电管理局:
国内邮政快件是具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亲型业务,科学合理地组织邮政快件的分拣封发,是保证其传递时限的重要环节。为适应快件业务的发展,现决定部分调整邮政快件的分拣封发关系如下:
一、为理顺普、快件关系,非指定转口局的地市局的出口快件,如封给所在指定转口局经转影响时限的,对寄达指定转口局不论件数多少一律直封;指定转口局和地市局对本省直达邮路上的县市局的快件也一律直封(使用普通邮袋拴快件袋牌)。各局要作好准备工作,确定对外直封的地市局,由省局审核后汇总报邮总备案,于八月一日起执行,所需快件袋向邮总申报计划。
二、指定转口局和确定对外封发的地市局,对各指定转口局封发快件,应一律使用快件专用袋,不得封套经转,对封交航空转陆运、陆运转航空运递的快件袋,应在路单相关备注栏内分别填写“XX局航转陆”,“XX局陆转航”字样。封交干线航空通运局转陆运的快件汇封总袋应与该局本口快件袋分开汇封,袋牌上填写“XX局站转”字样。各航空通运局对此类汇总袋,要在保证总包航转陆经转时限的原则下,指定相关部门开拆处理,原则上不进分拣部门处理,请以此执行。
一九九O年七月五日
邮 电 部
关于印发加强邮政快件管理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邮部[1990]6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
现将《关于加强邮政快件管理的意见》,《关于搞好县以下邮运落实农村直投点以下邮件、报刊妥报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认真做好邮件查询赔偿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这三个文件所提及的工作是当前邮政工作改善服务,提高通信质量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请认真研究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附件:
一、关于加强邮政快件管理的意见;
二、于搞好县以下邮运落实农村直投点以下邮件、报刊妥报工作的意见;
三、关于认真做好邮件查询赔偿工作的意见
附件一: 一九九O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于加强邮政快件管理的意见
邮政快件是具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一项新业务,自一九八七年开办以来受到用户欢迎,业务量从一九八七年的十六万件发展到一九八九年的近两亿件。多数局本着对用户负责的精神,重视邮政快件的收寄处理规格和传递时限,促进了该项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但随着开办范围的扩大和业务量的增长,快件管理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任意扩大开办范围,不按规定时限频次要求和直封经转关系分发,以及强迫用户使用快件等,这些问题如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势必影响邮政快件的信誉,制约业务的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对邮政快件的管理,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局认真研究落实。
一、要严格邮政快件的开办范围。
1、 邮政快件开办到地市局和邮件分发指定转口局,以及从地市局和指定转口局出发的逐日班直达邮路上的县市局。即县市局收寄的快件最迟应于次日到达所在指定转口局(或地市局),该局必须是既收寄又传递。为便于收寄局掌握和考核,目前,暂以邮政总局印发的《邮政快件开办市县局名资料》为准;寄达县市局只办到县市政府所在城镇。
2、 县市以下的收寄局所,其收寄的快件最迟应于次日到达所在指定转口局。
3、 凡与银行有协定按邮政快件交寄的“银行信”,目前暂维持现有的开办范围。
4、 各局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快件开办范围进行一次调查分析。凡时限达不到要求的,应积极创造条件,通过调整邮路、挖掘内部潜力等措施,最迟于明年第一季度内达到时限要求,并将符合开办条件的市县局资料报邮总。对确实达不到时限要求的,应停止办理快件业务。
二、严格执行邮政快件的分发关系。
1、 指定转口局和经批准可对外封发的地市局对各指定转口局,不论件数多少,一律使用快件专用袋直封,不得封套经转。
2、 非指定转口局的地市局对外封发如与封原所在指定转口局时效相同的,仍应封原所在指定转口局经转。
3、 指定转口局和批准对外封发的地市局应按所在干线航空通运局的发运计划,对出口快件按规定拴挂航空袋牌,干线航空通运局应及时转发。
4、 省内县市局之间的互寄,如封所在指定转口局确实影响时限的,可建立直封关系在省内执行。
三、严格邮政快件的时即考核。
1、 各局发现非开办局误收快件或误收非开办局的快件一律发验通知收寄局,验单副份抄邮总并作逾限考核。
2、 未按规定的分发关系分发快件一律按逾限考核。
3、 对未按规定的车航班次交发和经转以及晚点改点的总包,相关局未批注原因,在时限检查中作逾限考核。
四、坚持用户自愿选择使用快件业务
1、 坚决制止各种强迫用户使用邮政快件业务的作法,凡发现这类问题或引起用户申告的,各局必须做出严肃处理。
2、 各开办局应有对外公布的时限表,营业窗口要有时限资料和快件开办市县局名资料,供用户查阅,由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邮件种类。
3、 对收寄发往非开办范围的邮政快件,如用户要求使用快件业务时,邮政营业人员应认真负责地向用户做出解释。如用户坚持使用的,收寄时在寄达局下面划“——”符号,以示寄件人要求使用。
加强对快件的管理是各级邮政部门改善服务,提高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也是促进轻型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和职工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维护全网利益出发,正确处理积极发展与加强管理的关系;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和相应的检查考核办法,认真落实加强快件管理的各项工作。
各局在贯彻落实中的问题,请于年底前书面报邮政总局。
一九九O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于收寄挂号信函使用条形码签的通知
邮政[1990]2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
我局(89)邮政字122号“关于逐步普及使用挂函条码签的通知”印发后,各局都相续在省会市局及较大地市局贴用挂号条码签,对提高邮件处理规格和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贴用条码签的挂函数量省,影响到挂号登单机的充分使用。为提高挂号登单机的利用率;现对使用条码签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局按照执行。
一、使用条码签的范围和时间:
直辖市和省会市局(包括所属县、市局及其分支机构)以及由直辖市、省会市局分拣封发负责经转范围的其他县、市局及其所属分支机构,自一九九一年七月一日起都必须在收寄的普通挂号信函、汇套、邮政快件(包括快件汇套)上贴用相关业务种类的条码标签,非上述范围的市、县局延缓实施。
二、各局要按照上述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按时执行。特别是经由各直辖市、省会市局经转的出口邮件的邻近省区的市县局,按隶属关系由相关省、区管理局统一作出布置安排。
三、条码签的式样,分支机构的分段使用办法等有关事项,均按照(89)邮政字122号通知执行。为保证条码签的质量和全网通用性,必须加强对条码签的生产厂点布局和印刷质量的控制。对此,我局将另文通知。
一九九O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