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会员集邮区
首页
搜索
帮助
导航
图库
私人消息 (0)
公共消息 (1)
系统消息 (0)
好友消息 (0)
帖子消息 (0)
华邮网
»
地方邮史
»
上海邮史
» 邮政营业的服务规范
返回列表
发帖
集邮集邮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集邮集邮
当前离线
UID
348
帖子
4087
精华
0
积分
12277
阅读权限
100
在线时间
1279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5-27
最后登录
2019-9-25
版主
1
#
跳转到
»
倒序看帖
打印
字体大小:
t
T
发表于 2009-5-17 11:43
|
只看该作者
邮政营业的服务规范
邮政
,
营业
,
规范
,
服务
邮政营业的服务规范:
(一)邮政营业服务规范总体要求 (五级)
(1)邮政支局(所)应认真贯彻“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方针,守法经营、诚信服务。
(2)邮政支局(所)应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规定开办的业务范围进行业务受理,不得超范围进行业务受理或拒办应办的业务。
(3)邮政支局(所)应按照有关业务规程和服务规定认真做好邮政业务受理和咨询工作,并主动了解社会对邮政服务需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促进服务的改善。
(4)邮政支局(所)应切实抓好服务场所、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服务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服务场所干净整洁。
(5)邮政支局(所)应加强营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技能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营业服务队伍。
(6)各省(市、区)邮政营业管理部门应根据邮政支局(所)的年业务收入、业务功能、劳动生产率、物理位置等因素,并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将本省邮政支局(所)分成四等进行管理。
(二)邮政营业服务环境 (三级)
1.营业厅外
(1)邮政支局(所)应按《中国邮政企业形象手册》、YZ/T0035《中国邮政微标》、YZ/T0048《邮政局所标准》、设置“中国邮政”企业标识、局所标志,标志清洁完好。
(2)夜间营业的邮政支局(所)应保证“中国邮政”微标明亮易辨,并在明显位置设置夜间营业的灯光标识。
(3)邮政支局(所)门前应保持整洁、有序。
2.营业厅内
(1)营业台席布局合理,设置醒目的窗口编号、业务标识,指明办理各种业务的方向和位置。直辖市、省会城市、旅游城市的主要邮政支局(所)宜设置中英文对照标识。
(2)应设醒目的业务宣传和公告,公布邮政业务使用须知、资费标准、各类出售品的价格等。营业厅内应提供邮件书写规格、邮件封装规格、信封标准、禁限寄物品规定、全国邮政编码表(簿)等用邮资料。
(3)办理邮政储蓄业务的营业厅应悬挂金融许可证、储蓄利率表等,并提供储蓄业务介绍、假钞识别知识等宣传资料。
(4)办理集邮业务的营业厅应陈立样品、标明价格、摆放整齐,并提供集邮知识、集邮信息、新邮预告等宣传资料。
(5)出售报刊、图书等出版物的营业厅应陈列样品,摆放有序,方便购买。
(6)营业厅内应达到“四净四无”,既地面净、桌面净、墙面净、门面净;无灰尘、无纸屑、无杂物、无异味,保持现场卫生、整洁、明亮;营业作业区各种设施、用品、用具应定置定位、摆放合理、干净整洁。
(7)应有明显的公众提示,如“禁止吸烟”标志等,并在适当的位置配备废物箱,摆放适量绿化植物。
(三)邮政营业服务设施 (四级)
1.公众设施
(1)营业厅内应该设置时钟和日历,时间和日期应清晰准确。
(2)营业厅应为客户提供书写、粘贴工具和免费业务单据等,一至三邮政支局(所)营业厅内应设置书写台、座椅。
(3)营业厅应提供针线、花镜、擦手巾等便民用品,集邮柜台出售的邮票应免费提供护邮袋。
(4)一至三等邮政支局(所)营业厅内外匀应设置信箱、信筒,正确标明开箱频次和时间,按时开筒(箱)清洁。
(5)营业厅应设有“老弱病残孕优先服务”柜台,其标识应张贴于相应窗口。
(6)邮政支局(所)营业厅应在入口处设立“营业厅平面图”或“业务受理示意图”等明显的用邮指示标志,厅内宜设置业务咨询台、多媒体业务查询系统、电子显示屏等。
2.专业设施
(1)各类业务营业台席设置合理,方便操作,柜台内应配有日戳、各类章戳和单册,并根据需要选配点验钞捆钞机、身份证鉴别仪,电子化支局(所)应配置营业终端(或PC)、打印机等设备。配置的点验钞机显示内容应便于客户验视。
(2)邮政柜台应另设有电子秤,储蓄柜台应另设有密码小键盘、卡读写器、存折(单)检验器,电子汇兑柜台应另设有密码小键盘。
(3)各类设备设施、专用物品校验准确,运转正常、按期维护、定时补充、定置定位。
(4)营业柜台应配置各类告示牌,如“暂停服务”等,及时摆放告知客户。
(四)邮政营业服务水平 (五级)
1.服务时间
(1)营业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班前工作,并按规定营业时间准时对外营业。
(2)营业部门不得提前结束营业,对超过营业终止时间尚滞留在营业厅内的客户,应耐心予以办理业务。
(3)营业日要求如下:
①一、二、三等邮政支局(所)或开办储蓄业务的支局(所),全周对外营业;
②四等邮政支局(所)中不开办储蓄业务的支局(所),可每周停止营业1天。
(4)营业时间要求如下:
①一等邮政支局(所)每天营业时间不应少于12小时;
②二等邮政支局(所)每天营业时间不应少于10小时;
③三、四等邮政支局(所)每天营业时间不应少于8小时;
④所有支局(所)在国家法定假日经主管部门同意,可调整对外营业时间,适当缩短营业时间,并提前1天对外告示;
(5)设在机关、企业、学校、写字楼、公寓等内部,为该单位服务的局所,可根据当地情况由主管部门确定营业日和营业时间。
2.仪容仪表
(1)在岗时应穿统一标志服,并根据季节不同,统一换装时间。穿着整洁合体,纽扣齐全系好。
(2)在岗时应配戴或摆放工号牌(卡),工号牌(卡)应端正地佩戴胸前或摆放在规定的位置。
(3)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整洁、端正、大方。
(4)坐姿、站姿端正,不仰靠椅背,不双腿斜跨,不趴在工作台上,不叉腰,不抱胸,不背靠他物。
3.服务态度
(1)接待客户主动、热情、周到,微笑自然、精神饱满、彬彬有礼。
(2)营业服务应做到“四个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收付款有唱声;并做到“六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热情,情绪好坏一样和蔼,业务忙闲一样耐心,金额大小一样欢迎,表扬批评一样诚恳,检查不检查一样认真。
(3)与客户对话心平气和,语气语速适中。
(4)与客户交钱、交物,轻拿轻放、不甩不抛。
(5)耐心解答客户询问,做到有问必答,解释耐心;对客户询问应给予全面正确答复,不训斥、责备、搪塞、推诿、拖延。
(6)不与客户争辨、吵架、得理让人,必要时请值班长解决。
(7)工作出现差错,必须当面向客户道歉,并及时纠正差错。
(8)尊重客户风俗习惯,不与客户开玩笑。
4.服务用语
(1)营业人员对外服务宜使用普通话;并自觉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十字服务用语。
(2)当客户走近柜台时,临近柜台的营业员应分辨身份对客户主动招呼、礼貌尊称。
(3)当客户临柜要求办理某种业务时,应使用以下礼貌用语。
①该业务为本柜办理时,用“好的,我给您办理。”
②该业务非本柜办理时,用“请您到XX号柜台。
③当柜台前出现老弱病残孕等特殊客户,按规定予以照顾时,应向其他客户说明。“请各位照顾一下,我先给这位XX办理。”
④当客户使用邮政业务手续不全时(缺款、缺证件、缺单据等),用“对不起,您还缺XX,请补齐后再来办理。”
⑤当客户书写字迹潦草,不易辨认时,应当场问清,代办加注,并向客户耐心解释。
⑥当客户交付大额现钞,找不开零钱时,应说“XX,对不起,请您稍等一下,我去换些零钱。
⑦当需要验视邮件时,应说“按规定,交寄邮件需要验视内件,请您协助打开包装。”
⑧当验视不通过时,应说“对不起,根据XX规定,XX不能邮寄。
(4)当客户询问有关业务问题时,不得说“不知道”,本台答复不了的,应说“对不起,请您到XX台席(或XX室)询问。
(5)当客户对邮政服务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时,应说“您的意见(或建议)很好,我们今后注意改正。”或者说“我一定向领导反映。”
(6)当客户对我们的服务工作进行表扬或表示感谢时,应说“不客气(或谢谢您),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7)客户离开柜台时应说“谢谢您,请慢走”或“欢迎再来”。
5.服务质量标准
(1)合理排班,科学疏导;业务繁忙日、时不得随意关闭服务窗口的对外营业。
(2)电子化邮政支局(所)业务受理时应做到“一台清”。
(3)窗口受理的要求如下。
营业窗口受理各类邮件,验视、封装时间除外,每件处理时限3分钟;
营业窗口办理存(取)储蓄款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人民币张数在300张以下的,每笔处理时限4分钟,存(取)储蓄款金额每超一万元加时1分钟;
营业窗口办理收(兑)汇款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人民币张数在300张以下的,每笔处理时限6分钟,收(兑)汇款金额每超一万元加时1分钟;
纪念、特种邮票自发行日起保证对预订户及时足量供应,新票未到已公告除外,预订取票每一套种5套以下,处理时限3分钟;
报刊收订:计算机处理时,每种报刊处理时限3分钟;手工处理时,每种报刊处理时限5分钟。
(4)邮件查询
邮件查询实行“首问责任制”,不得推诿、拒绝、搪塞、应付,凡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部门范围内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当班管理人员或业务主管部门处理,并做好备案记录,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5)局内投交
应保证局内投交邮件的完好,对破损邮件应进行认真封装;对需要向收件人收取费用(欠资费、包裹逾期保管费等)的,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对客户耐心解释说明。
(五)邮政营业服务纪律 (四级)
(1)应严格执行有关业务规程及规定,按业务处理程序要求办理各项邮政业务,不得拒办业务,严格执行业务受理的验视反关制度。
(2)在接待客户时应自觉使用文明服务用语,耐心解答客户提出的疑问,不准怠慢、斥责、刁难客户,做到有理也不与客户争吵。
(3)服从指挥调度,不得人为中断营业工作。
(4)严格执行统一制定的邮政资费标准,不准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不准强迫或变相强迫客户使用高附加值业务,不准利用各种名目搞搭配销售。
(5)自觉为客户保守通信、储汇等秘密,严禁无关人员翻阅邮件、储蓄帐单等。
(6)严禁积压、私拆、隐匿、毁弃邮件,严禁摔、拖、抛各类邮件。
(7)严禁酒后上班;严禁临柜时打手机;严禁上班时间聊天、打瞌睡、嬉闹、喧哗、擅自离岗串岗、看书看报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场所抽烟、喝酒、吃零食。
(六)邮政营业服务监督 (二级)
(1)应在营业厅显要位置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号码,便于客户监督。
(2)应在营业厅醒目处放置邮政服务意见反馈卡。
(3)邮政支局(所)对客户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意见,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登记、查处,三天内答复客户,并每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应建立“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应认真负责地处理或转告相关部门,解决客户在使用邮政业务时提出的各类投诉和意见,直至给客户一个比较满意的答复。
(5)邮政支局(所)应建立值班长制度。值班长应及时处理解决督促有关部门解决营业现场发生的问题。
(6)营业部门应定期、定量对不同层次的客户,尤其是重点客户、大客户进行走访,或缮发征询意见函,召开座谈会,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改进服务工作。
收藏
分享
何剑均 402号
微信号:hjj123123999
返回列表
邮品交流区
华邮特别论坛
中国邮史研究会专版
江苏分会编辑部
湖南分会编辑部
浙江分会编辑部
网站公告
新手上路
投诉与建议
版主交流区
China Stamp & Postal History Forum
2017丁酉年生肖一框邮集全国邀请展
2010’全国一框网络集邮展览
网上大讲堂
华宇拍卖专区
布约翰华邮专版
通用邮票社
华邮网大众拍卖厅
拍卖行拍卖信息
结标&流标区
邮品交流区
邮品征求栏
传统集邮研究厅
大清邮票
大龙邮票
小龙邮票
万寿邮票
红印花邮票
蟠龙邮票
其它邮票
清代邮戳
清代邮资
清代邮史
客邮邮票
精华版
美国客邮
英国客邮
日本客邮
德国客邮
俄国客邮
法国客邮
比利时客邮
意大利客邮
客邮邮戳
客邮邮资
客邮邮史
工部书信馆
上海书信馆
汉口书信馆
重庆书信馆
镇江书信馆
九江书信馆
福州书信馆
烟台书信馆
宜昌书信馆
厦门书信馆
南京书信馆
芜湖书信馆
其它书信馆
书信馆邮戳
书信馆邮资
书信馆邮史
民国邮票
帆船邮票系列
孙像邮票系列
国币邮票系列
金圆邮票系列
银圆邮票系列
纪念、特种邮票系列
其它邮票系列
民国邮戳
民国邮资
民国邮史
人民邮政(解放区)邮票
苏区时期
抗战时期
解放战争时期
解放区邮史
解放区邮戳
解放区邮资
新中国邮票
玩转信销票
普、改、航、欠邮票
老纪特邮票
文革邮票
编号邮票
JT邮票
编年邮票
新中国邮戳
新中国邮资
新中国邮史
沦陷区政权邮票
华中邮票
华北邮票
蒙疆邮票
苏北邮票
伪满邮票
沦陷区政权邮戳
沦陷区政权邮资
沦陷区政权邮史
邮政用品
商埠邮政用品
大清邮政邮政用品
民国邮政用品
解放区邮政用品
新中国邮政用品
印花税票
《印花交流》专版
史前及清代税品
民国税票
解放区税票
新中国税票
外国税票
邮史研究厅
鉴宝(估价、鉴定)
邮品估价
真伪鉴定
其它通信机构
驿站
民信局
侨批局
文报局
军邮(含机要)
港、澳、台
地方邮史
北京邮史
天津邮史
河北邮史
山西邮史
上海邮史
浙江邮史(浙江省分会专版)
江苏邮史(江苏省分会专版)
山东邮史
福建邮史
安徽邮史
广东邮史
广西邮史
海南邮史
河南邮史
湖南邮史(湖南省分会专版)
平原邮史
湖北邮史
江西邮史
四川邮史(川渝分会专版)
重庆邮史
云南邮史
贵州邮史
西康邮史
陕西邮史
甘肃邮史
青海邮史
宁夏邮史
西藏邮史
新疆邮史
内蒙邮史
黑龙江邮史
吉林邮史
辽宁邮史
台湾邮史
其它地方邮史
自动化专区
机盖日戳
邮资机戳
电子邮票
自动化邮品交易区
现代邮品
邮政附加费
快件邮品
贺年片及企业金卡
极限片
原地集邮
文献
集邮文献
邮政文献
集邮文化区
邮会、邮展区
龙城邮学会
组集技巧
网上邮展
各地方邮会专版
集邮协会专版
火车邮史研究会
专题交流所
素材探讨
专题邮品交易
其它收藏品
古泉纸币
旧书文献
纸品杂项
华邮慈善行
其它区
新手升级区
曝光区
网友记事区
网站友情连接
历史栏目
四川地震赈灾义拍专版
赈灾义拍专区
[收藏此主题]
[关注此主题的新回复]
[通过 QQ、MSN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