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寄出單位我認為倒還好  有些封看就知道了  不需要刻意去猜測或過度的解讀
如果是集郵品  那封上印的寄出單位就應該會被保留  不會被郵資券及郵票蓋掉大部份
davidpeng 发表于 2009-7-3 20:05



签条及邮票遮挡的并非“寄出单位”,那是香港政府“为女皇殿下服务”的字样,所有封均一样,每个部门使用时再加盖该部门的印章,就是那个蓝色圆形有个与签条一样的标志的东西。
香港荃湾邮政局543号信箱
支付宝:ctk543@163.com
工行:6222024000035210638(陈进权)
我的博客:http://blog.163.com/hk1997_2046/

TOP

其实要解答的是寄出单位,因其中有太多疑问
非台湾有无什么扶轮社或救援总署
TK 发表于 2009-7-3 17:39

寄出單位我認為倒還好  有些封看就知道了  不需要刻意去猜測或過度的解讀
如果是集郵品  那封上印的寄出單位就應該會被保留  不會被郵資券及郵票蓋掉大部份
55776台灣省南投縣竹山鎮鹿山路284巷138號 彭裕皇(購品需結款請短信告知)
email: davidpeng2@gmail.com
曝光新瑞拍賣強收買家雙向佣金://www.p1878.com/bbs/viewthread.php?tid=79736&extra=&page=1

TOP

  確實是一封有趣的 RTS 退回封, 推斷為,

1996年10月7日    香港法援署寄安徽 (封面法援署郵資籤條)
1996年10月17日   抵達安徽 (封背戳)
1996年10月18日   寄件人將信封浮貼薄白紙寫退件地址, 另信封手寫寄台灣地址,
                             貼票再寄,
1996年10月19日   安徽郵務分揀  (封背戳)
1996年10月24日   台北航郵中心丁3戳  (封背)
                              台灣郵務分揀, 查無確實收件地址辦理退件,
                              依據封面浮貼地址退件.


此件繞了一大圈, 兩岸三地郵政全玩上了, 好封.   

TOP

本帖最后由 王刚 于 2009-7-3 20:27 编辑

集邮尤其是邮政史的东西,往往超越了邮政本身,它记载了邮政以外的历史事件,欣赏这样的邮品,就象喝陈年老窖的美酒韵味悠长.而为集邮而专门制造的人为邮品就平淡无味.不知道的事物通过分析讨论就会越辩越清楚,用事物本身来辨别真相也是一种途径.以上说法都是从邮书里面看到的.

为了解更多该封的信息,我把信封正反面分成6个部分放大照下来,供大家分析.

SA500016.JPG SA500017.JPG SA500001.JPG SA500002.JPG SA500003.JPG SA500004.JPG SA500005.JPG SA500006.JPG SA500007.JPG SA500008.JPG SA500009.JPG SA500010.JPG SA500011.JPG SA500012.JPG SA500013.JPG SA500014.JPG SA500015.JPG

TOP

哈哈,有才!
中国邮史研究会、《中国邮史》杂志、中国邮史出版社、“华邮网”创办人:麦国培 528100广东佛山三水区西南镇永兴路十三号106铺 电话:0757-87732650 邮箱:p1878@vip.163.com 会刊、稿、查询、投诉、结帐网址:http://www.p1878.com/bbs/viewthr ... &extra=page%3D1
会号411(微信号:m52740)

TOP

我已做了很多的RTS 封, 有一些就不必公開了, 特別是使用公務封, 玩郵也不要害到
公務員要惹麻煩, 對吧.

TOP

  不要害到法援處員工去廉記喝咖啡啦, 找幾張日期接近的舊封,
保留上面的郵資戳完整就可作了.
Gulfmann 发表于 2009-7-3 17:59


我是很期待老兄做一个让我们见识一下的!
中国邮史研究会、《中国邮史》杂志、中国邮史出版社、“华邮网”创办人:麦国培 528100广东佛山三水区西南镇永兴路十三号106铺 电话:0757-87732650 邮箱:p1878@vip.163.com 会刊、稿、查询、投诉、结帐网址:http://www.p1878.com/bbs/viewthr ... &extra=page%3D1
会号411(微信号:m52740)

TOP

  不要害到法援處員工去廉記喝咖啡啦, 找幾張日期接近的舊封,
保留上面的郵資戳完整就可作了.

TOP

很是热烈的讨论,在交流中相互提高!
中国邮史研究会、《中国邮史》杂志、中国邮史出版社、“华邮网”创办人:麦国培 528100广东佛山三水区西南镇永兴路十三号106铺 电话:0757-87732650 邮箱:p1878@vip.163.com 会刊、稿、查询、投诉、结帐网址:http://www.p1878.com/bbs/viewthr ... &extra=page%3D1
会号411(微信号:m52740)

TOP

我较倾向于香港法援处员工利用该处信封与邮资机特意制作的集邮品——寄台湾一个看似与法援处有关的单位,制作“巧合”
香港荃湾邮政局543号信箱
支付宝:ctk543@163.com
工行:6222024000035210638(陈进权)
我的博客:http://blog.163.com/hk1997_2046/

TOP

一封 RTS (Return to Sender) Cover.

TOP

其实要解答的是寄出单位,因其中有太多疑问
非台湾有无什么扶轮社或救援总署
香港荃湾邮政局543号信箱
支付宝:ctk543@163.com
工行:6222024000035210638(陈进权)
我的博客:http://blog.163.com/hk1997_2046/

TOP

我認為這是一件很自然的郵件...
就算請台灣的仁愛扶輪社轉司法救援總署也沒什麼.
原因是寄件人心中抱著一線希望.知道有扶輪社.但不清楚是否有"司法救援總署"這單位.
因此才會請扶論社轉.因信至少會到扶輪社再到"司 ...
davidpeng 发表于 2009-7-3 17:25


很有道理!
中国邮史研究会、《中国邮史》杂志、中国邮史出版社、“华邮网”创办人:麦国培 528100广东佛山三水区西南镇永兴路十三号106铺 电话:0757-87732650 邮箱:p1878@vip.163.com 会刊、稿、查询、投诉、结帐网址:http://www.p1878.com/bbs/viewthr ... &extra=page%3D1
会号411(微信号:m52740)

TOP

实际 上我们都理解错了,请见楼主的解释。

这个封自然真实,绝非集邮品,这就是我要表达的和要坚持的意思。
麦国培 发表于 2009-7-3 16:13


楼主并非当事人

最好找到当事人,相信仍在世,说不定仍在那个地址。
香港荃湾邮政局543号信箱
支付宝:ctk543@163.com
工行:6222024000035210638(陈进权)
我的博客:http://blog.163.com/hk1997_2046/

TOP

推斷是和香港法援處根本無關, 寄信人是使用了那封香港法援處的可回收再使用的
舊信封直接郵寄至台灣一個不存在的單位, 台灣郵局以無法投遞原由退回.
Gulfmann 发表于 2009-7-3 15:56


如果只是利用法援处的旧信封,但所贴的邮资机签条如何解析,签条所示日期吻合,非旧封利用。
香港荃湾邮政局543号信箱
支付宝:ctk543@163.com
工行:6222024000035210638(陈进权)
我的博客:http://blog.163.com/hk1997_2046/

TOP

我認為這是一件很自然的郵件...
就算請台灣的仁愛扶輪社轉司法救援總署也沒什麼.
原因是寄件人心中抱著一線希望.知道有扶輪社.但不清楚是否有"司法救援總署"這單位.
因此才會請扶論社轉.因信至少會到扶輪社再到"司法救援總署".會有人收(雖然最後還是被退回了)
為何會在香港寄.相信寄件人可能是(或沒有)透過關係想說用香港特殊機構寄信.台灣比較會重視.
而且在當時兩岸並未有他想要的互助機構.故一開始並未在內地寄.(或已寄過幾次未果).才如此寄的.
這封記錄了特殊的郵史與歷史.不錯!
55776台灣省南投縣竹山鎮鹿山路284巷138號 彭裕皇(購品需結款請短信告知)
email: davidpeng2@gmail.com
曝光新瑞拍賣強收買家雙向佣金://www.p1878.com/bbs/viewthread.php?tid=79736&extra=&page=1

TOP

本帖最后由 Gulfmann 于 2009-7-3 17:26 编辑

集郵網站談郵不論其它, 綜觀其中航寄台灣的這些信件, 收件單位均為虛擬不存在的,
以基本公德心而論, 收到非自己的信件是不會拆閱, 不是轉投正確收件地址或直接
退回寄件人, 對吧 ! 這些郵件最終目地就是退回原處.
其中一封航寄台北陽明山, 也是一個虛擬的單位, 陽明山位於台北郊外的風景山區,
台灣藍鵲鳥的集中棲息地, 最近大陸來台遊客必訪之觀光區.   

TOP

寻亲的话,相信要转介到红十字会。

法援处是帮助无钱打官司的,提供辩护律师之类,未听说会帮人寻亲。
TK 发表于 2009-7-3 15:40


实际 上我们都理解错了,请见楼主的解释。

这个封自然真实,绝非集邮品,这就是我要表达的和要坚持的意思。
中国邮史研究会、《中国邮史》杂志、中国邮史出版社、“华邮网”创办人:麦国培 528100广东佛山三水区西南镇永兴路十三号106铺 电话:0757-87732650 邮箱:p1878@vip.163.com 会刊、稿、查询、投诉、结帐网址:http://www.p1878.com/bbs/viewthr ... &extra=page%3D1
会号411(微信号:m52740)

TOP

推斷是和香港法援處根本無關, 寄信人是使用了那封香港法援處的可回收再使用的
舊信封直接郵寄至台灣一個不存在的單位, 台灣郵局以無法投遞原由退回.
Gulfmann 发表于 2009-7-3 15:56

这个也有可能。
中国邮史研究会、《中国邮史》杂志、中国邮史出版社、“华邮网”创办人:麦国培 528100广东佛山三水区西南镇永兴路十三号106铺 电话:0757-87732650 邮箱:p1878@vip.163.com 会刊、稿、查询、投诉、结帐网址:http://www.p1878.com/bbs/viewthr ... &extra=page%3D1
会号411(微信号:m52740)

TOP

推斷是和香港法援處根本無關, 寄信人是使用了那封香港法援處的可回收再使用的
舊信封直接郵寄至台灣一個不存在的單位, 台灣郵局以無法投遞原由退回.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