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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但不是我要翻印该书!
中国邮史研究会、《中国邮史》杂志、中国邮史出版社、“华邮网”创办人:麦国培 528100广东佛山三水区西南镇永兴路十三号106铺 电话:0757-87732650 邮箱:p1878@vip.163.com 会刊、稿、查询、投诉、结帐网址:http://www.p1878.com/bbs/viewthr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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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 姜劍


    其实多内部发行的书都是违法的。在国内出版印刷品基本的有3种:报纸、期刊、书籍。其中期刊和书籍有很多人都在用内部发行四个字来掩饰没有书号的尴尬。比如书籍,要么有统一书号,要么是内部发行,但是也要要到版权局申请临时书号或者叫内部书号。
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喜格孜步行街,市司法局,李登强,QQ547458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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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麦国培


    这样可以,期望麦会和其后人沟通,可以许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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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关注!总之需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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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alainfang


    著作权期限分两种,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在中国的期限是永远的。著作财产权的期限在中国为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是以最后死亡的合作者作为基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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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麦国培


    你好麦会,外国法不能在内国使用,这是一项国际上的司法主权制度。比如说外国律师就不能在中国向客户解释中国法律。但是有一点可以说明,国际上很多国家对于著作权的规定有很多类似,再加上像《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等,中国政府作为缔约国或参加国,承担了对外国作品保护的义务,对于外国人的相关权利也是不能侵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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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alainfang


    我不是人大代表,但可以简单解释一下,本条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主要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且不向其支付报仇,是一种合法行为。但是,结合著作权法的其他规定,权利人在行使上述权利时不能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的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该制度产生于英国法院的判例,后来成为美国著作权法的基础,继而影响了很多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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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学习,并以站内信形式回复网站。
裔聃 发表于 2011-6-23 23:17



    你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或盲文就是合法的了! 再一人送一套字典就是了!
南昌 曾晟
13732986982
[毛家园地址作废,寄件请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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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邮刊标注“内部发行”字样。
不知“内部发行”是如何发行?是否符合国家相应的法律或法规?
姜劍 发表于 2011-6-23 23:58



    非法出版物,包括诸多打着 内部准印证号的 邮刊,绝大部分都没有备案,是无效/假/空号!

    另外港台等地的集邮期刊,能否在大陆大量销售,还需要咨询下新闻出版署吧! 大陆对出版物的管控从法规上看是很严格的。

    不过实际上近些年,基本上是民不告,官不纠。浙江附加费刊物和 中国邮史研究 两刊为什么关门,还不是有人告了,否则谁管?

    从小樊印书这个事情上看,集邮者的确对自我要求高,是好事。同时也希望大家也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最近听几个朋友说,现在按照海关规定,进出邮品超过50快钱就要纳税,希望大家都要自觉哦!
南昌 曾晟
13732986982
[毛家园地址作废,寄件请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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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复印李颂平《中国邮学丛书》,现接受预定
        李颂平《中国邮学丛书》的经典地位不用本人介绍,想来各位皆有耳闻。因其出版年代久远,现已难觅踪影,其原版价格不菲,对于一般集邮者来说可望而不可及。今次本人欲将手中资料复印,以飨同好。
        说明如下:
        1.原书为32开,11辑14册,共1500~1600个页面。本次采用A4纸正反面复印,共约400张,并合订为2册或3册。每册右侧胶装,用较厚实的暗纹纸包皮。
        2.由于本人精力有限,本次预计复印10套左右。最低8套,如本周日(6月26日)22时前预定低于此数,本计划作废;最高15套,按预定先后顺序确认,额满即止。
        3.价格暂定为300元/套(含国内普包邮寄,港澳台及海外另计),预定名单确定后请先付款。价格包括:复印费、装订费、邮寄包装费,还有一部分作为请朋友帮忙搬运、检查、包装等的劳务。
        4.复印的效果肯定不及原书,其中肯定会出现页面倾斜、页面阴影,以及插图模糊不清等现象,请务必了解。同时也请正确认识复印书的性质与价值,其主要供学习参考之用,基本不具备收藏价值,因此希望预订者要求不要过高。
        5.如收到后发现缺页,可告知,本人将统一补寄。
        6.暂不接受单本、拆套预定。
        7.请仔细阅读上述文字,并进行理性决定。报名预订者视为认同上述说明。由于复印书的特殊性,寄出收到后,除双方协商共同认可的原因外,不以任何原因退款退货。不认同上述说明者及抱有过高希望和要求者请不要预定。本人认为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可能产生不愉快者,本人有权不接受其预定。
        本次复印完全是为邮友服务,请不要以版权等问题说事。如果各位有严重异议,请提出,如果涉及法律问题,本计划将随时取消。

附《中国邮学丛书》各辑目录
第一辑 海关大小龙票之资料与研究
第一辑下 海关大小龙资料补遗
第二辑 万寿纪念票总论
第三辑 小龙、万寿、红印花加盖暂作洋银票
第四辑 蟠龙邮票及其对剖票
第五辑 民初加盖票与帆船图邮票
第六辑 民国三十年以前之总理像及烈士像邮票
第七辑上 抗战时期分区加盖改值邮票
第七辑下 抗战后期普通票
第八辑 抗战胜利后国币加盖票及普通票
第九辑上 金银圆邮票与代邮戳 上
第九辑下 金银圆邮票与代邮戳 下
第十二辑 客邮外史
第十四缉 商埠邮票史(一)
(第十、十一、十三辑未出版)
------------------------------------
以上这个肯定是不能复印出售的,要是可行的话,也不会轮到你来做此事,早就有人做了。做此事还是多长点头脑为好,不要心血来潮。同时,有些人居然跟帖子订购?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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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内部发行”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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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邮刊标注“内部发行”字样。
不知“内部发行”是如何发行?是否符合国家相应的法律或法规?
姜剑 辽宁省沈阳市太原街邮政局7号信箱 110001
支付宝账号:chienphila@yahoo.com.cn
微信账号:42340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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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有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本网一定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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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学习,并以站内信形式回复网站。
樊涛 1197号会员
地址未定,需要時請聯繫。
fantao.521@163.com
可通过孔夫子旧书网转款
邮识源于邮书,邮书胜于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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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慎重些好,保护版权意识还是我们自身做起。
另外也维护网站声誉。
本人主编《清代古典邮票研究》16开邮刊
欢迎赐稿、订阅
山东省邹平县第一中学 256200刘源  
13561550601  (兼微信号)
liuyuan1976@163.com  (支付宝兼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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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 alainfang
未回?前,香港人在大?犯法,只要是?裔血?,便照中?公民一?看待。
田進福     香港新界屯門時代廣場北翼2期36-37號舖
本人所發圖片,除註明出處外,大部份是本人拙藏,為普及郵學討論,歡迎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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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省得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其它地方公开指责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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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还是私下交流比较好。大张旗鼓翻印问题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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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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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得到李的后人、该书版权人的充许应别当别论了!
麦国培 发表于 2011-6-23 22:12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不知道李颂平先生持有的是香港护照呢,还是大英护照。
香港是租界地,如果持有香港护照,法理上说还是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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