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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元票”快兑“人民币”

本帖最后由 于钧生 于 2012-4-25 23:36 编辑

1951年9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在新疆发行印有维吾尔的人民币命令,规定从1951年10月1日起,维文人民币与其他各版人民币等值在全国流通,限期收回新疆省银行发行的银元票.收兌比价为银元票一元兌換人民币350元.还规定从1951年10月1日起,一切公私交易、收支记帐、纳税等,均以人民币为本位币.在这本第8期"新疆宣传員"半月刊的背面印有"银元票"快兑"人民币"的方法.[attach]28004[/attach]<br/>[attach]28005[/attach]<br/>[attach]28006[/attach]<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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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用得很晚。云南也比较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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