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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内设处室及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文秘、机要、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网站、保密、印章使用和管理、档案资料、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组织承办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外事、对外联络协调、机关安全保卫(消防)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组织办理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局机关和行业邮政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组织开展邮政业重大问题调研,提出促进邮政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邮政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负责全局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工作,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邮政业综合信息、运行分析和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编报、分析及对外发布;负责邮政业规划编制和邮政业标准化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

  贯彻普遍服务标准和依法监督邮政企业邮政普遍服务义务的履行,保护用户合法权益;负责拟订本市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保障政策,推动建立邮政普遍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负责本市邮政企业设置、撤销邮政营业场所备案和撤销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停办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审批工作;负责建立本市邮政普遍服务、机要通信监管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机要通信工作,保障机要通信安全;负责组织对邮政企业贯彻执行邮政服务价格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违反邮政服务价格政策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处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投诉、举报等有关事项;依法负责邮政配套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邮政特邀监督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邮政业“扫黄打非”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市场监管处

  负责邮政市场的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组织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侵犯信件寄递业务专营权等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制度,承担准入后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快递业务监督管理体系,依法监督快递业务服务质量,发布快递市场监管信息;负责集邮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负责邮政业用品用具的监制管理;负责执行邮政业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措施,指导邮政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保障邮政通信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邮政业禁毒、反恐等工作;处理快递等服务质量投诉和举报等有关事务;负责联系市快递协会相关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人事处(纪检监察室)

  负责机关干部的考察、任免、奖惩、调配等人事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公务员招录、登记备案、考核、表彰及工资、津补贴、休假、社保、公积金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档案、人事管理系统、人事及工资统计、政审及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审批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退休手续的办理以及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推进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邮政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财务处

  负责编制本局系统内部门预算和决算,监督预算的执行;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核查工作;负责本局系统内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负责本局系统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本局银行账户及本局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地方政府提供邮政普遍服务邮政设施建设所提供的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何剑均 4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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