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再谈中国邮政“无法无天” [打印本页]
作者: 大潮 时间: 2012-3-6 22:52 标题: 再谈中国邮政“无法无天”
今天再一次学习了中国邮政“‘关于重申邮资封片卡寄递有关规定的通知' (经营传【2012】2号)2012年1月5日” 内部新规。重点内容:“经营传【2010】167号)的相关要求,凡遇到信封已破损(含剪下贺卡兑奖号码的邮资信封)的邮件,一律不得收寄,退请用户及时更换。”
在整理了家里500多个剪去兑奖号的“幸运封” ,仔细看了:从2007年到2012年的6年“幸运封”,所有的“幸运封”背面都写明:“兑奖时,领奖人须持此及有效证件领奖。号码涂损、无号、自行剪下无效”,只有2008年增加了“详情请垂询11185”几个字,其他5年都没有增减过。
分析一:什么是“自行剪下无效”。反证应该是“邮政兑奖时剪下有效”的,但是没有说“邮政兑奖时剪下一律不得收寄”。正常的人是不可能去剪兑奖号的,蛮好的信封个人为什么要剪啊?
分析二:为什么市场上有会大量被剪兑奖号的“幸运封”?因为“幸运封”中奖率在60%。专门有人投资“幸运封”赌中奖率的,所以在中奖后被剪“幸运封”在市场有出让,说明了只有邮政在兑奖时剪的是有效的。如今“幸运封”剪后就不可使用了,“幸运封”变成了“幸运封彩票”了吗?
分析三:再看2007年到2009年的“幸运封”,2007年兑奖号是印在信封背面的中间,邮政兑奖时剪号很困难。2008、2009把兑奖号印在封舌上,邮政兑奖时剪号是方便了,但是被剪后破损信封的确很难看,有损与中国邮政的光辉形象。自从2010年发明了“扣号”的新工艺,这种新工艺给中国邮政增光了,一直到2012年都在使用这个“扣号的幸运封”新工艺,怎么2012年1月5日会发这样的一个内部文件,是自己抽自己的脸吗?
分析四:被剪的“幸运封”邮资是完好的,为什么也一律不得收寄,中国邮政的内部文件是执行的什么国法。200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有“邮资凭证持有人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邮政企业换取等值的邮资凭证。”中国邮政的内部文件没有怎么没有实施这个措施?昨天3月5日的“人大”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再次提倡低碳生活和环保。中国邮政把6年来就被你自己剪的“幸运封” 60% 一律不得收寄,让大量的没有使用的新封就这样废了,这完全违背了我们国家的方针和政策。
作者: 唐山 时间: 2012-3-6 23:55
支持
作者: sa 时间: 2012-3-7 00:33
需要在提出议案,支持
作者: 上善若水 时间: 2012-3-7 06:57
唉,光在这儿喊没用啊!
无奈之举!
作者: 姜劍 时间: 2012-3-7 07:22
我使用5元邮资封寄国外挂号信时(每年11月1日-2月28日),30克内一律只加贴8元挂号费,邮局人员告诉我邮资不对,我就把信封背面的说明给他们看,如果还不行,立刻就投诉,没有失败的记录。投诉几回,邮局就怕你了!
作者: g153694 时间: 2012-3-7 07:41
强烈声援,邮政黑透了!
作者: 放眼世界 时间: 2012-3-7 07:48
邮政黑透了!
作者: ycjl 时间: 2012-3-7 10:24
1、消费者在购买未兑奖幸运封付款时是付了包括邮资费用的。
2、邮局方与消费者的买卖是一种合同关系,任何一方无权单独解除合同。
3、邮资处完好的封,邮局无权拒绝使用,否则违法。
作者: g153694 时间: 2012-3-7 10:41
1、消费者在购买未兑奖幸运封付款时是付了包括邮资费用的。
2、邮局方与消费者的买卖是一种合同关系,任何 ...
ycjl 发表于 2012-3-7 10:24
http://www.p1878.com/bbs/viewthread.php?tid=102303
作者: 白山 时间: 2012-3-7 17:00
关键是要有人牵头!确定在什么地方投诉最有效。
作者: 谈微 时间: 2012-3-7 17:04
举世无双!
只要符合邮资,就合法(邮政法)!他凭什么不让寄?扣号处大家都补好了,总比邮政原来在运输途中弄破的口子小多了!他们弄破了补都不补!
作者: 甄民馨 时间: 2012-3-7 19:33
关键是要有人牵头!确定在什么地方投诉最有效。
白山 发表于 2012-3-7 17:00
全国人大最有效!
作者: 甄民馨 时间: 2012-3-7 19:48
列出事实(包括大家认为邮政违法的文件)并提出解决方案,寄全国人大即可。
作者: luoyongzhong 时间: 2012-3-8 01:00
他这种做法是只管销售不管服务。销售时不遗余力,兑奖时漠不关心,我们这据说要到20日以后才能兑奖
作者: 黄忠 时间: 2012-3-8 11:18
联络几位人大代表联名上书国务院,揭开邮政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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