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外交部郵件 夏大緯
外交郵件通常給人神秘、特殊的感覺,在郵市中也較少看到該類信封的出現,因而較少人會報導及介紹這類郵件,想要查詢此類郵件的相關郵文,好做為参考也相當困難,僅在張愷升先生所著「中國郵戳史」第十册內,第78章外交信件用戳此項內查到﹕「為處理外交信件,外交部與交通部於民國36年(1947年)8月16日會同公佈外交郵袋寄遞辦法,其要點為﹕1.外交郵袋以各國駐華大使館或公使館與其本國政府間往來之外交文件為限,可交郵局寄遞或派人專送。2.各使館之附屬機關,如有緊要文件,應在各該使館之郵袋內附寄。3.應付轉運費與普通郵件相同,如需航空寄遞時,則應付中國航線所需要之運費,至中國境外所需水陸或航空費,應由寄發機關所屬之郵政與相關郵政計算。4.寄出時應由各該使館出具證明書,証明內容皆係有關本館公務文件,交付郵局,免驗放行。」。
個人收集一件民國時期外交郵件,即在此介紹給郵友参考,並跟上項說明互相驗証看是否有照章實施,(圖1、2)為西式封貼金圓郵資2元,銷上海(十八)、1948.11.18日17時、SHANGHAI戳,航空掛號寄美國紐約(寄國際信函郵資為金圓0.35元、航空郵資為金圓1元、掛號郵資為金圓0.6元,共計為1.95元、多貼了金圓0.05元,由民國37.11.6日至37.11.19日此段時期郵資,僅使用14天頗為短也較難得,至37.11.20日起郵資即調漲約6倍之多了),封正面另銷有「委內瑞拉外交部」戳記及貼上海18支局「掛號」條,背面封口處同樣蓋有「委內瑞拉外交部」戳記做為封印,兩旁另蓋「外交部郵件」戳記字樣,另有美國紐約1948.11.23日及1948.11.24日2種掛號到達戳。
由(圖1、2)對照印証上項外交郵袋寄遞辦法,1.該封並非該國駐華大使館或公使館與其本國政府間往來之外交文件,因此不能以外交郵袋寄遞,改為由上海郵局寄出,2.應非緊要文件,應此也未放在該使館之郵袋內附寄,3.應付轉運費與普通郵件相同,如需航空寄遞時,則應付中國航線所需要之運費,至中國境外所需水陸或航空費,應由寄發機關所屬之郵政與相關郵政計算,此點均有照規定完全配合實施,4.寄出時應由該使館出具證明書,証明內容皆係有關本館公務文件,交付郵局,免驗放行,該封正反面均蓋有「委內瑞拉外交部」戳記及「外交部郵件」字樣,應即算是提出證明了,最後應是優惠免驗立刻寄出,由該封來驗証公文是否確是按章辦理,且由該封來驗証、佐証歴史或郵史,証明片封的收集也是收集歴史、郵史的另類代表,且經由探討考據而獲得印証,此更是高興及快樂之事,也就是收集的另類收獲及回報了。
参考資料﹕張愷升先生所著「中國郵戳史」
2012.9.4日完稿
PS﹕此是今日所寫郵文特别先提供給華郵網郵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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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優先,如先註明了就只刊登此家郵刊,其他郵刊就請
勿再刊登,以免重覆刊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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