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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替符志华先生普及本网拍卖常识。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晟    时间: 2009-3-15 19:02     标题: 替符志华先生普及本网拍卖常识。

        相信符先生在邮局工作是受过一定教育的,应该是识书答理的,但是我想可能是出于疏忽,在本网混迹了这么久却一直没有研究本网拍卖版的版规,为了避免先生误人误己,还是和你说一下拍卖规则吧,当然,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在麦会手上。

首先,你说有人出价比你高,那人有签名,所以是那人中标,但是请看版规:
xzEjOJlj.jpg

第二章  注册用户参与拍卖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在个人签名栏填写真实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


就是说,参加投标的必须有详细通讯地址!那么比你高的那位先生有没有呢?


4dDmD6EX.jpg
"昆明 XX

喜欢新中国邮政史

131878879XX 短信联系

yntv01XX@sina.com"
 为了避免把那位先生牵扯进来,我把他的名字涂抹了,但是很显然是只有名字,没有详细通讯地址的,所以按版规他是没有参与拍卖的条件的。请您告诉我,他的出价有无效用?

其次,你说我只看钱,不在乎邮谊,那么请你想一下吧,如果我在乎钱,为什么我不找他成交,找你干什么?他比你多好几快钱呢,可以在KFC吃起码1根油条哦!请给出合理解释。我钱多不找,找钱少的,我脑子进水了呀?


再次(以下和符先生无关),梁力和吴强壮说我的东西独一无二,那么帮你们扫下盲,除去原地封片,这样的邮史性质的封片(虽然是故意制作的),是很少有一样的,我现在就出2倍于符先生的出价收购和我这包封片一抹一样的封,请拿出来吧。如果没本事赚这笔钱,免开尊口。其实可以理解,比如小吴,一直是跟着叶帆玩专题的吧,估计和这些东西接触不多,如果是自然封片更加没有一样的了,这个学费是否算你师傅头上,下次见我请我吃个饭呢,另外我真的非常期待你也能够写几本书出来让我们瞻仰一下,没事还可以给会刊写写稿子嘛,风花雪夜的散文总可以写一下吧?不论文采怎样。你来凑这热闹无非是4年前我们交恶过,不想你记性这样好,希望能记的我一辈子哟。

第4:符先生说以前买过我十几次东西,觉得便宜,有点特别什么的才买,现在后悔了。那么我首先并没有请求你来买,你买说明你对东西有兴趣,总不会是对我这人有兴趣吧(低俗一点的说,我又不是靓妹,不存在吸引你的地方)。其次你这样说是不是有点得了便宜又卖乖?大家都是聪明人,谁也不会去买质低价高的东西,别说的那么委屈。


最后:大家一定觉得我疯了,为了这些点钱(而且我本来也无所谓成交与否)和你纠缠不清,按我的本意,和你发那2条信息就完事了,因为遇到不少拍卖或交易时对自己的出价后悔,然后爽约的(昨天晚上查了下,从01年上网到现在,大约遇到了14个这样的人),现在也没有这个心情去纠结,如果是2年前,我不会这么心平气和的和你扯这么多,打口水战我从来不惧,甚至有些喜欢。。。

我之所以这么多废话,我只是想维持一下本版的拍卖规则,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大家都不按照规矩来,那么规矩也就不是规矩了!    再说一次,根本不想把东西卖你,只是希望你能了解版规, 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是也。

如果我对版规理解有误,请麦会指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15 19:15:0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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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9-3-15 19:15

探讨可以。但要注意言论。以免引口舌之争,大家都是同好,有问题说清楚就好![em59][em56][em60]
作者: 小晟    时间: 2009-3-15 19:28

QUOTE:
以下是引用麦国培在2009-3-15 19:15:48的发言:
探讨可以。但要注意言论。以免引口舌之争,大家都是同好,有问题说清楚就好!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很好。


作者: 树袋熊    时间: 2009-3-15 21:07

还没纠缠清楚呢.........................多大点事啊
作者: 小晟    时间: 2009-3-15 21:29

QUOTE:
以下是引用树袋熊在2009-3-15 21:07:55的发言:
还没纠缠清楚呢.........................多大点事啊

勿以善小而不为,教教人家遵守规矩总是好的。我就是这样想的。


作者: 小朱    时间: 2009-3-15 21:46

大家都心平气和些才好
作者: 小晟    时间: 2009-3-15 21:57

QUOTE:
以下是引用小朱在2009-3-15 21:46:28的发言:
大家都心平气和些才好

我也是这样想的,只是有的人拎不清楚自己~~


作者: davidfu    时间: 2009-3-15 23:27

我也来补充一下.我好象对你从没说过什么后悔的话吧.我只不过出于礼貌对你说了一句"不好意思"
这句话是因为你好意告诉我,那人不要,问我要不要.这一点我是感谢你的.所以我告诉你我已买到相近的邮品,不需要了.是这个意思,你不要屈解成我向你道歉了.
到这里为止,还是一切OK的.

但是你之后发来说我毁标,自毁信誉.我针对的就是你这个没礼貌和自以为是的说法.
我拍邮品,都是按自己意愿去拍.当有人出价比我高时,我认为不值得,我就不会再去竞拍.这样我基本上就是退出了.我怎可能每个东西都去看别人是不是什么注册完全.这应该是你卖家看的,不是我买家看的.

再到后来我告诉你我不需要了,你说我毁标,这就是强买强卖了吧.以我和你之前的交往,包括我和其它邮友的交往,有出过这样的事吗?
你是不是被人毁标的太多,对谁都"一视同仁"了?

你劝我多看拍卖常识,我劝你还是先学会做人.
我公示这个事情之后,除了梁力和吴壮强两位说的话是有点过火外,其它邮友的意见你有没有认真看一下?
我不要你道歉,已经给足面子你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15 23:30:59编辑过]


作者: 梁力    时间: 2009-3-15 23:27

即使是对方资料不完善,那楼主是否应该先与符志华通过协商先呢!?拍卖结束前我未见楼主有声明过22元的出价无效,而莫名其妙的第二中标人符志华却成了毁标!?何理之有?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9-3-15 23:47

平心静气讨论为佳!谢谢
作者: davidfu    时间: 2009-3-15 23:56

谢谢麦会关注!
大家练练打字,多沟通一下而已,没事[em56]


作者: 迷邮斋主    时间: 2009-3-16 00:12

大家都是同好,在这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犯不着为这点小事伤了和气,多不值得。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9-3-16 00:17

确实如此,这点事也不算事!算了吧
作者: 小晟    时间: 2009-3-16 00:32

QUOTE:
以下是引用梁力在2009-3-15 23:27:42的发言:

即使是对方资料不完善,那楼主是否应该先与符志华通过协商先呢!?拍卖结束前我未见楼主有声明过22元的出价无效,而莫名其妙的第二中标人符志华却成了毁标!?何理之有?

1.我不可能每天都盯在这吧,那位老兄是 21点34出的价,离结束只有30分钟。我如何声明?我管的过来吗?
2.拍卖规则应该是每个来这参加拍卖的人都学习过的吧,就好像说法律,不管你知道不知道,你违法了,就要干掉你,你不能说我不知道,所以无罪。所以你既然参加拍卖,就应该是视为遵守拍卖规则的,就应该了解规则。
3.根据拍卖规则,出22的那人压根没资格出价,那么他的出价需要谁来说是无效的吗?这需要人说吗?每个参加拍卖的都应该知道!不读清楚规则来参加拍卖,出了差错怪卖家?好滑稽的逻辑。。。。所以他怎么是第2中标人,明显就是中标人。这赖的掉的吗?


作者: 小晟    时间: 2009-3-16 00:54

QUOTE:
以下是引用davidfu在2009-3-15 23:27:36的发言:
我也来补充一下.我好象对你从没说过什么后悔的话吧.我只不过出于礼貌对你说了一句"不好意思"
这句话是因为你好意告诉我,那人不要,问我要不要.这一点我是感谢你的.所以我告诉你我已买到相近的邮品,不需要了.是这个意思,你不要屈解成我向你道歉了.
到这里为止,还是一切OK的.
你说后悔的话是在之前你那个帖上说的,你说后悔认识我什么的。
 我当时短信那样说,只是比较委婉的和你说是你中了,我有说明那人没有签名,是无效的,所以问你。


但是你之后发来说我毁标,自毁信誉.我针对的就是你这个没礼貌和自以为是的说法.
我拍邮品,都是按自己意愿去拍.当有人出价比我高时,我认为不值得,我就不会再去竞拍.这样我基本上就是退出了.我怎可能每个东西都去看别人是不是什么注册完全.这应该是你卖家看的,不是我买家看的.

再到后来我告诉你我不需要了,你说我毁标,这就是强买强卖了吧.以我和你之前的交往,包括我和其它邮友的交往,有出过这样的事吗?
你是不是被人毁标的太多,对谁都"一视同仁"了?

你既然参加这的拍卖,难道拍卖规则不用看?这是卖家的事?什么逻辑嘛?按规则难道不是你中?你说不要难道不是毁标?难道规则是对卖家定的,买家可以不用看? 谁希罕强卖你呀,我只是告诉你这里的拍卖规则,希望你能好好学习

你劝我多看拍卖常识,我劝你还是先学会做人.
貌似你真的没有看懂并体会拍卖规则呀。。。我对你真的很客气了~~呵呵~

我公示这个事情之后,除了梁力和吴壮强两位说的话是有点过火外,其它邮友的意见你有没有认真看一下?
我不要你道歉,已经给足面子你了.
其他人说那人有签名,但是并没有注意到规则是要有详细的地址才可以,难道我帖上的是白说的?之前没看清楚,难道现在大家还没看清楚吗?我想不会了。你拉那么多人来裹胁我是没用的,我只是懒得招呼人和你打口水仗,
另外你没看到就有人说你一开始就是“在曾先生未發帖前,符先生的帖子已經給我的感覺是看不出有拿出甚麼誠意來,只是借「大家評評理」這個框子來打擊別人。當然我也不同意曾先生的行為,但是當表面理由都站在符先生那邊時,似乎您只是得勢不饒人,從没有好好與曾先生協商。當曾先生用挑釁性言語回帖時(但是可以小心看看曾先生的帖子,他沒有太大的人身攻擊。),只能怪他衝動無禮。而您倆的言語,加上旁人的扇風點火,只會產生雪球效應,將偏見及仇視加大。別人的扇風點火,可能是基於個人的積怨舊恨,乘勢利用符先生的新仇(恕我用新仇這詞)來發泄對曾先生的不滿。”?你选择性失忆?

另外你真的可以要求我道歉,这是你的权利,为什么不呢?不过我会不会鸟你就真的说不清了!
另外面子不是别人给的,是自己挣的。真的。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9-3-16 01:28

按曾先生的話法,只是按章辨事。若依正章程,第六章(拍品交割):1、拍品截标后,出品人应在拍品帖中确认中标人及中标价;但是您沒有按章在拍品帖中確認中標人及中標價!這樣這個拍賣是否應視為不合規格,拍賣流產?

事實上,您拿得拍品出來拍賣,便應該有責任鑑察自己拍品的流程,若沒有時間鑑察,便不要同時多發數帖拍賣,或應以您本人方便的鑑察時間為拍賣截止時間。而您既然說到那位違規的拍家在截標30分鐘前下標,您應該有充足的時間在帖上否決這拍家。但是很可惜,您只看到自己的難處,卻沒有體諒別人的軟弱。一味只將責任推到符先生身上,怪他不好好細讀章程。

不要單單苛求別人遵守遊規則,您也有疏忽的機會(沒有按足第六章第一點的要求),不要只看到別人眼中的剌,卻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事實上,您這次的拍賣按章程已是不合格,既然從一場錯誤的拍賣終結,就應視為一場誤會的收場,以握手言歡為開始。
作者: alainfang    时间: 2009-3-16 01:41

我建议麦会修改拍卖的规则.出品和投标人都应该首先取得出品和投标的许可.以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然后每次的中标人应该由管理员确定,而不是让出品人确定.这样也更加合理.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9-3-16 02:08

建議找個律師團來制定拍賣規則,獨立專人專線鑑察每一拍帖,服務收費是成交價的500﹪。可行嗎?
作者: alainfang    时间: 2009-3-16 02:12

我是建议,拍卖区改为认证会员专区.然后每个会员如果要出价.就必须得到认证.认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比如本会会员,比如提供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等.
其实出品人更需要认证.万一以后有人买到伪品如何办?况且一般的拍卖会都要认证的,也没有看到手续费要500%的呀[em54]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9-3-16 02:15

與您開開玩笑,緩和氣紛!


作者: alainfang    时间: 2009-3-16 02:24

 我觉得还是需要合理的制度.抱歉田兄,我认为人性是恶的.必须要用制度约束.[em53]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9-3-16 02:32

我絕對支持您的說法,人治不如法治!
作者: alainfang    时间: 2009-3-16 02:41

其实麦会想无为而治,不过这似乎离开现实生活太远了.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9-3-16 08:34

确实需要守规范和规矩。
作者: davidfu    时间: 2009-3-16 09:23

呵呵,看看曾先生那些软弱无力的说法吧.大家一齐在批评你,你就说我什么拉一帮人来整你,你的心肠也真够XX的.后悔的意思是和你有关系,不是和你的邮品有关系,不要老是屈解.

我想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一公示出来,就这么多人出来说,你作为版主怎么不好好的反省一下?

田先生和方先生的意见是最中肯的,希望你多从自己身上找找问题.为什么这么多人不满意你?为什么你口口声声说在坚持麦会的原则仍然这么多人不站在你这边.别老用麦会作你的挡箭板,大家看了会有如何想呢?

最起码,我不会说什么"鸟"你这些话.

还是老话,劝你先学会做人

*另外,也听从麦会和大家的意见.这个讨论我也就到此为止.再说你我都觉得无意义了.建议你看看除了梁,吴两人以外的其它邮友的评论,也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作为吧.

你喜欢的话,继续在这里用你的特有词语说话就是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16 9:50:43编辑过]


作者: 小晟    时间: 2009-3-16 12:15

QUOTE:
以下是引用alainfang在2009-3-16 2:12:09的发言:
我是建议,拍卖区改为认证会员专区.然后每个会员如果要出价.就必须得到认证.认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比如本会会员,比如提供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等.
其实出品人更需要认证.万一以后有人买到伪品如何办?况且一般的拍卖会都要认证的,也没有看到手续费要500%的呀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田先生和方先生的建议的确很好,但是无论怎么认证,我都觉得无法杜绝毁标这样的事情。
我觉得可以考虑向一尘那样,对拍卖这样的板块可以采取认证限制进入,或个人无法修改自己的签名档,需要管理员帮助修改。这样可能要好一点
但是这样会大大增加管理员的工作量,1878网作为非盈利的网站,这样做有些困难。不过可以考虑收费,比如拍卖方一年收取20-50¥的费用,以弥补一下。或按帖收取,一个帖1-5¥,这样可以排除一些垃圾拍品,提高档次。
这只是不成熟的想法,希望管理员能想出更好的办法,群策群力。


作者: 小晟    时间: 2009-3-16 12:37

QUOTE:
以下是引用davidfu在2009-3-16 9:23:03的发言:
呵呵,看看曾先生那些软弱无力的说法吧.大家一齐在批评你,你就说我什么拉一帮人来整你,你的心肠也真够XX的.后悔的意思是和你有关系,不是和你的邮品有关系,不要老是屈解.
你相当会杜撰,我没想过的事你都想的出来,那是相当的厉害和YY

我想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一公示出来,就这么多人出来说,你作为版主怎么不好好的反省一下?
现在还有很多人帮你?我怎么没看到呀。好像更多的是如何完善拍卖制度哦,你别多情嘛

田先生和方先生的意见是最中肯的,希望你多从自己身上找找问题.为什么这么多人不满意你?为什么你口口声声说在坚持麦会的原则仍然这么多人不站在你这边.别老用麦会作你的挡箭板,大家看了会有如何想呢?
我也没看到谁站在你那边呀?你用想的吗?我也承认田先生的意见那是相当的中肯,但是你也应该好好读读他的帖哦。。。找到你的过错嘛,难道拍卖规则是对我制定的,你是虚无的,不用遵守?哈哈!

最起码,我不会说什么"鸟"你这些话.

还是老话,劝你先学会做人
你也是呀。正人先正己哟

*另外,也听从麦会和大家的意见.这个讨论我也就到此为止.再说你我都觉得无意义了.建议你看看除了梁,吴两人以外的其它邮友的评论,也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作为吧.
以为你要继续练习打字呢。不是很闲的吗?一起讨论下怎么完善拍卖规则不好吗?也希望你能好好反思一下你自己的行为,为什么对规则视而不见? 正面回答问题嘛

你喜欢的话,继续在这里用你的特有词语说话就是了.
 没有你的语言有风格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16 9:50:43编辑过]


作者: 尘土飞扬    时间: 2009-3-16 12:37

 这点小事,好像还谈不上什么“***做人**”之类的话题吧
作者: edward    时间: 2009-3-16 12:40

以下是引用小晟在2009-3-16 12:15:28的发言:


田先生和方先生的建议的确很好,但是无论怎么认证,我都觉得无法杜绝毁标这样的事情。
我觉得可以考虑向一尘那样,对拍卖这样的板块可以采取认证限制进入,或个人无法修改自己的签名档,需要管理员帮助修改。这样可能要好一点
但是这样会大大增加管理员的工作量,1878网作为非盈利的网站,这样做有些困难。不过可以考虑收费,比如拍卖方一年收取20-50¥的费用,以弥补一下。或按帖收取,一个帖1-5¥,这样可以排除一些垃圾拍品,提高档次。
这只是不成熟的想法,希望管理员能想出更好的办法,群策群力。

有建設性的提議~值得欣賞!

希望其他郵友能一起討論如何改善拍賣,盡量做到最好的。

我也出一意見:若技術可行,可以使初次競拍者參拍時及拍賣人開帖時,會打開一個有關拍賣守則的新視窗,然後確認遵守規則,才能進入拍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16 12:42:18编辑过]


作者: 邹元    时间: 2009-3-16 13:04

QUOTE:
以下是引用小晟在2009-3-16 12:15:28的发言:


田先生和方先生的建议的确很好,但是无论怎么认证,我都觉得无法杜绝毁标这样的事情。
我觉得可以考虑向一尘那样,对拍卖这样的板块可以采取认证限制进入,或个人无法修改自己的签名档,需要管理员帮助修改。这样可能要好一点
但是这样会大大增加管理员的工作量,1878网作为非盈利的网站,这样做有些困难。不过可以考虑收费,比如拍卖方一年收取20-50¥的费用,以弥补一下。或按帖收取,一个帖1-5¥,这样可以排除一些垃圾拍品,提高档次。
这只是不成熟的想法,希望管理员能想出更好的办法,群策群力。

个人认为小晟的建议值得参考,华邮网的主旨是传递并研究华邮,作为非赢利性的一个群众团体,完全靠<中国邮史>协会收取的一点会员会费,在本身出版中国邮史期刊就不够的情况下,还有不定期的邮友交流会支出,现在又有了这个网络平台,每年脚踢不动的网络费\空间费和服务器的托管费,硬件折旧维修费等,这些靠麦会的慷慨资助,一人之力总有限,所以适当收取一点点费用应该更有利于平台的长久持续和健康发展.


作者: 小晟    时间: 2009-3-16 13:58

QUOTE:
以下是引用edward在2009-3-16 12:40:10的发言:

有建設性的提議~值得欣賞!

希望其他郵友能一起討論如何改善拍賣,盡量做到最好的。

我也出一意見:若技術可行,可以使初次競拍者參拍時及拍賣人開帖時,會打開一個有關拍賣守則的新視窗,然後確認遵守規則,才能進入拍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16 12:42:18编辑过]

初次登陆BBS都有一个欢迎的短信,所以我想,初次进拍卖版,肯定可以也发一个短信提示拍卖规则的。
如果弹窗口反到不妥,因为很多人的防火墙会自动关闭弹出的窗口。。。


作者: 王小虎    时间: 2009-3-16 14:11

收费和限入,以目前华邮这种新生网站的基础肯定不可取。目前连快乐网都不敢轻意行之,更不要忘了华邮网的会员群才比得上一尘网的会员群百分之几?

如果实行收费和限入,这不是给华邮网未来的发展套上一个圈索?



我觉得此事的处理上双方都有欠妥当。

当然小晟可以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如果一开始就认定是符兄中标的话,应该在第一时间跟贴确认并说明中标理由,相信符兄也会同意中标。如果不是,就应该要先与昆明的李X联系,如他悔标,可投诉并提请网管处理或封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16 14:26:28编辑过]


作者: 树袋熊    时间: 2009-3-16 16:42

我觉得也应该建立认证制度,把拍卖版块设置为认证会员才能进入,这样可以杜绝个人信息不完善者参拍无效的问题


其实这件事主要的一个责任人“昆明的李X”大家都没在意了,这事关键在他,如果他不是消失了的话,是不是请他出来说一下为什么悔标的问题,基于大家理解的基础上,假如非主观原因造成个人信息填写不全时,也是可以付款并拿下邮品的吧,如果拍了不要,那就涉及恶意参拍了,我觉得罪魁祸首还在他吧,你们两个反而口角起来了,呵呵
作者: lcm1595    时间: 2009-3-16 16:54

&nbsp;“昆明的李X”會不會是槍手。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9-3-16 22:13

谢谢各位,会员认证己推行中,争取在今年完成,因网站是大家的,我们只是提供平台,有些事也不能急,我们人手有限加上懂网络的人不多,故只能慢慢完善!
作者: 山绿茶    时间: 2009-3-16 22:16

快乐集邮!


作者: 梁力    时间: 2009-3-16 23:39

QUOTE:
以下是引用edward在2009-3-16 1:28:44的发言:
按曾先生的話法,只是按章辨事。若依正章程,第六章(拍品交割):1、拍品截标后,出品人应在拍品帖中确认中标人及中标价;但是您沒有按章在拍品帖中確認中標人及中標價!這樣這個拍賣是否應視為不合規格,拍賣流產?

事實上,您拿得拍品出來拍賣,便應該有責任鑑察自己拍品的流程,若沒有時間鑑察,便不要同時多發數帖拍賣,或應以您本人方便的鑑察時間為拍賣截止時間。而您既然說到那位違規的拍家在截標30分鐘前下標,您應該有充足的時間在帖上否決這拍家。但是很可惜,您只看到自己的難處,卻沒有體諒別人的軟弱。一味只將責任推到符先生身上,怪他不好好細讀章程。

不要單單苛求別人遵守遊規則,您也有疏忽的機會(沒有按足第六章第一點的要求),不要只看到別人眼中的剌,卻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事實上,您這次的拍賣按章程已是不合格,既然從一場錯誤的拍賣終結,就應視為一場誤會的收場,以握手言歡為開始。



曾老师已经在回复我的帖子中承认了自己的疏忽,“我不可能每天都盯在这吧,那位老兄是 21点34出的价,离结束只有30分钟。我如何声明?我管的过来吗?”


作者: wzqwu    时间: 2009-3-17 00:12

"其实可以理解,比如小吴,一直是跟着叶帆玩专题的吧,估计和这些东西接触不多,如果是自然封片更加没有一样的了,这个学费是否算你师傅头上,下次见我请我吃个饭呢,另外我真的非常期待你也能够写几本书出来让我们瞻仰一下,没事还可以给会刊写写稿子嘛,风花雪夜的散文总可以写一下吧?不论文采怎样。你来凑这热闹无非是4年前我们交恶过,不想你记性这样好,希望能记的我一辈子哟。"



曾“老师”相信学过马列吧?眼光咋就怎么停滞尼?几年前玩专题,现在就不可以玩点别的了?还是玩东西需要向您报告备案?


确实应该是我“错”,我玩东西没跟您买过东西,也没跟您一样放到网上与大家共享,跟没有“请教”过您。所以在您看来偶手头上也就一件东西都没有了。


感谢您的期望,可惜在下不才文采不好也就不敢在您面前献丑了,也就没必要浪费时间了,偶有时间还是专心读一读会刊上您那些高论,闻闻香好了。


以前什么恶交的事,我都不清楚了,更何况您还记得是四年以前,而且还是“恶”?集邮这么久还没跟几个人发生过不愉快。今晚我好好想一下再回复您。如果方便的话,就请您透露一下吧。


PS:叶帆是我集邮的前辈,但不是我师傅。不要随便说我师傅,我师傅 (老师)的饭你一辈子都吃不起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17 0:33:12编辑过]


作者: 陈戈    时间: 2009-3-17 09:45

QUOTE:
以下是引用edward在2009-3-16 1:28:44的发言:
按曾先生的話法,只是按章辨事。若依正章程,第六章(拍品交割):1、拍品截标后,出品人应在拍品帖中确认中标人及中标价;但是您沒有按章在拍品帖中確認中標人及中標價!這樣這個拍賣是否應視為不合規格,拍賣流產?

事實上,您拿得拍品出來拍賣,便應該有責任鑑察自己拍品的流程,若沒有時間鑑察,便不要同時多發數帖拍賣,或應以您本人方便的鑑察時間為拍賣截止時間。而您既然說到那位違規的拍家在截標30分鐘前下標,您應該有充足的時間在帖上否決這拍家。但是很可惜,您只看到自己的難處,卻沒有體諒別人的軟弱。一味只將責任推到符先生身上,怪他不好好細讀章程。

不要單單苛求別人遵守遊規則,您也有疏忽的機會(沒有按足第六章第一點的要求),不要只看到別人眼中的剌,卻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事實上,您這次的拍賣按章程已是不合格,既然從一場錯誤的拍賣終結,就應視為一場誤會的收場,以握手言歡為開始。

 的确如此,两位都有错,也都没有错。是网站拍规的引起的。让拍卖双方互认资格很麻烦,双方是否有资格应由网站管理确认(或内设程序认定),比如淘宝网、赵涌在线等等。
      一般来说,参与拍卖的人应当都是经过网站管理员认可的,所以符先生也认为他不是最后出价人也是基于一般常识。即使是有问题,也是可以原谅的。
       因此,此事最好到此为止。双方最好互相谅解,握手言和,即便不能做到这一点,也不要在网上辩论啦。


作者: thwuwei    时间: 2009-3-17 10:06

双方握手言和可能有难度,但此事最好到此为止。

有些话已经说过头了,建议老麦锁贴吧!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9-3-17 10:29

好的,讨论到此为止,请各位私下再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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