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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两岸快递业务往来 [打印本页]

作者: 王志华    时间: 2009-8-27 09:21     标题: 两岸快递业务往来

本帖最后由 王志华 于 2009-8-27 09:22 编辑

随着现代通邮业务的发展,新兴的快递业务发展迅速,在现代邮电业务中的比重越来越高,实现两岸快递业务往来与合作是两岸业界的共同要求。尽管两岸尚未开通这一业务,但民间一直在积极争取两岸之间快递业务的商机。1999年4月初,台湾“交通部”核准“邮政总局”与中华航空、长荣航空、新竹货运、华美快递等8家企业合资成立“中华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试图以大陆台商业务为目标,进军大陆快递市场估计5亿元新台币的市场。
    中华快递公司是台湾“交通部”主导与十多家民营企业合资投资的公司,主要是经营两岸快递业务,但受政策因素的影响,未能经营两岸快递业务。由于业务受到限制,亏损严重,民间股东要求撤资。在这种压力下,2001年9月,台湾“陆委会”“经济部”与“邮政总局”等研究决定,同意中华快递公司委托代理收寄、投递两岸及国际快递货物。
    2001年12月1日起,台湾“邮政总局”与中华快递公司合作,开办代理收寄大陆快递货件业务,可在台湾222个邮局办理,2002年1月20日起增至489个邮局。业务范围包括代理凡是不具通信性质的商业文件、货样及单位不超过2万元的物品的收寄。其中,台湾邮政总局把大陆分为两个区。沿海的广州、深圳、东莞、珠海、中山、上海、昆山、杭州、北京为一区,收寄货件重不超过500克的文件运费为385元新台币,货样运费为460元新台币,自交寄的次日起约两个工作日达到。其他地区重量不超过500克的文件为400元,货样运费为490元,约3到6个工作日送达。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9-8-27 11:49

进来学习两岸邮史
作者: 秦文培    时间: 2010-5-16 15:25

好资料,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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