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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怯怯地更正一篇文章中的小错 [打印本页]

作者: 洪卫东    时间: 2010-4-17 21:10     标题: 怯怯地更正一篇文章中的小错

嘉兴朱先生在<中国邮史>2009----4卷中 P102<一件多贴邮票的包裹单>,说到了这单是以邮代附和多贴邮票的.
经细算,"以邮代附"是不存在的. 此单150克,包裹资费栏的"0.65"是费率,
计算如下: (0.2公斤x0.65元/公斤+0.2元手续费)x150%商包费=0.495   约等于0.5
            0.5x150%快递小包=0.75+0.5保价=1.25元
1.25元就是包裹邮费.超贴0.4元倒是真的.

而包单上部3个不清楚的副戳,则是: 快递小包, 保价甲(就是甲类保价,寄的是手表之类的精密器件), 商包.
当时商包是加收50%的邮费,快递小包也是加收50%的邮费.

图片附件: Image001.jpg (2010-4-17 21:09, 91.96 KB) / 下载次数 8
http://p1878.com/bbS/attachment.php?aid=170720&k=cf01a3542263e1bebbb218604ccde1d6&t=1727490553&sid=x8G2nb


作者: 西塞斋    时间: 2010-4-17 21:25

你牛
作者: davidfu    时间: 2010-4-17 21:25

有道理,我在邮政工作13年,也从没听说过以邮代附这个说法和做法.但是有时没有相应邮票或是客人自愿多贴倒是常有的事.
另外如果在领取包裹时产生了逾期保管费,则是由投递邮局收取费用后,换成邮票贴在背后并销票.但这和收寄局并没有关系.
作者: tangyaohui888    时间: 2010-4-17 23:19

学习了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0-4-18 10:15

好贴子!
作者: 摩云金翅    时间: 2010-4-18 18:42

我真的顶了一下!!
作者: 吴世君    时间: 2010-4-19 05:53

真有水平
作者: zxw    时间: 2010-4-19 13:48

好,,,,
作者: 蒋海聪    时间: 2010-4-19 14:44

高!帮主94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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