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怯怯地更正一篇文章中的小错
[打印本页]
作者:
洪卫东
时间:
2010-4-17 21:10
标题:
怯怯地更正一篇文章中的小错
嘉兴朱先生在<中国邮史>2009----4卷中 P102<一件多贴邮票的包裹单>,说到了这单是以邮代附和多贴邮票的.
经细算,"以邮代附"是不存在的. 此单150克,包裹资费栏的"0.65"是费率,
计算如下: (0.2公斤x0.65元/公斤+0.2元手续费)x150%商包费=0.495 约等于0.5
0.5x150%快递小包=0.75+0.5保价=1.25元
1.25元就是包裹邮费.超贴0.4元倒是真的.
而包单上部3个不清楚的副戳,则是: 快递小包, 保价甲(就是甲类保价,寄的是手表之类的精密器件), 商包.
当时商包是加收50%的邮费,快递小包也是加收50%的邮费.
图片附件:
Image001.jpg
(2010-4-17 21:09, 91.96 KB) / 下载次数 8
http://p1878.com/bbS/attachment.php?aid=170720&k=e2bf573959a333eb33830b128b8e0e63&t=1732793549&sid=cC29kK
作者:
西塞斋
时间:
2010-4-17 21:25
你牛
作者:
davidfu
时间:
2010-4-17 21:25
有道理,我在邮政工作13年,也从没听说过以邮代附这个说法和做法.但是有时没有相应邮票或是客人自愿多贴倒是常有的事.
另外如果在领取包裹时产生了逾期保管费,则是由投递邮局收取费用后,换成邮票贴在背后并销票.但这和收寄局并没有关系.
作者:
tangyaohui888
时间:
2010-4-17 23:19
学习了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0-4-18 10:15
好贴子!
作者:
摩云金翅
时间:
2010-4-18 18:42
我真的顶了一下!!
作者:
吴世君
时间:
2010-4-19 05:53
真有水平
作者:
zxw
时间:
2010-4-19 13:48
好,,,,
作者:
蒋海聪
时间:
2010-4-19 14:44
高!帮主94帮主!
欢迎光临 华邮网 (http://p1878.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