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有力的"证据" 无须更多的语言 [打印本页]
作者: 董和平 时间: 2008-8-9 21:44 标题: 有力的"证据" 无须更多的语言
<font color="#0000ff" size="4"><河套邮苑>2007年第四期(总第18期)26页上内容,请看......</font>[attach]24925[/attach]<br/>
作者: 康民德 时间: 2008-8-9 21:49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证据就在<河套邮苑>刊上.小晟作好积极代追受骗者损失的准备.我相信你的承诺会兑现!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8-9 21:52
地方的事情似乎有些复杂!关注一下。
从经济角度翻印盗印的利润应该不大!
作者: 小晟 时间: 2008-8-9 21:52
<p>先生先对比一下2本书,看2书是否不同纸型。<br/><br/></p>
作者: 董和平 时间: 2008-8-9 21:54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小晟</i>在2008-8-9 21:52:29的发言:</b><br/>
<p>先生先对比一下2本书,看2书是否不同纸型。<br/><br/></p></div>
<p>哈哈,难道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您准备好为广大文献邮友的"兑现"心理了吗?</p>
图片附件: [有力的"证据" 无须更多的语言] LUFAN8Fl.jpg (2008-8-9 21:44, 87.41 KB) / 下载次数 0
http://p1878.com/bbS/attachment.php?aid=24925&k=2af7bef0afe29e3ea8bcfd5aafb093fb&t=1731582569&sid=2trjQv
作者: 康民德 时间: 2008-8-9 22:04
<p>稍安勿躁,事实不久即将揭幕!曾友,希望作好追款道歉准备.我也将曾友的承诺的喜讯告知我的受损失的朋友.</p>
作者: 姜劍 时间: 2008-8-9 22:28
<font color="#0000ff" size="4">事?上影印?刊?於集?知?的?播有一定的??作用。大家??以一?平?的心??看待。不?,如果明明知道文?不是正版的?要以正版的?格出售,?要冒充正版????予以??! <br/><br/>面?事情,大家??以事??基?????,一定要拿出???,不提倡?端指?或臆?。 </font>
作者: 董和平 时间: 2008-8-9 22:41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姜?</i>在2008-8-9 22:28:33的发言:</b><br/><font color="#0000ff" size="4">事?上影印?刊?於集?知?的?播有一定的??作用。大家??以一?平?的心??看待。不?,如果明明知道文?不是正版的?要以正版的?格出售,?要冒充正版????予以??! <br/><br/>面?事情,大家??以事??基?????,一定要拿出???,不提倡?端指?或臆?。 </font></div>
<p>姜先生您说的非常对,无论影印还是正版只要对传播邮识有积极促进作用,就应该大力提倡,但对于专门收集文献的爱好者来说,正版和影印绝对有区别的呀,更何况一而在,再而三连续的出现呀,我绝对没有要无端指责哪个人的,只是对事的,谢谢您的关注和发表个人的观点,也欢迎您今后多多关注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的邮事.另外我专门收集内蒙古地区的各种文献,也欢迎您能大力支持和帮助我,将不胜感谢!!</p>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8-9 23:45
不知谁做的?
作者: 小晟 时间: 2008-8-9 23:53
<p>经初步调查<br/>事情大大出乎我所料,让我震惊!<br/>但事情比较复杂<br/>我再进一步深入详细调查<br/>近日会给大家一个说法<br/>感谢董,康二位的提醒!</p>
作者: 收藏 时间: 2008-8-10 00:07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麦国培</i>在2008-8-9 23:45:57的发言:</b><br/>不知谁做的? </div>
<p>看了几个贴子,从双方的贴子看,曾友的朋友委托曾友代销内蒙的集邮文献。楼主认定文献是盗版的,这么看,应该也是内蒙的本地人做的。不过有点糊涂,也有点郁闷。</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10 0:30:35编辑过]
作者: 收藏 时间: 2008-8-10 00:09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小晟</i>在2008-8-9 23:53:39的发言:</b><br/>
<p>经初步调查<br/>事情大大出乎我所料,让我震惊!<br/>但事情比较复杂<br/>我再进一步深入详细调查<br/>近日会给大家一个说法<br/>感谢董,康二位的提醒!</p></div>
<p>看样子曾友有了新发现,期待下一步的说法。</p>
作者: 上善若水 时间: 2008-8-10 04:44
期待有个结果!
作者: 徐刚 时间: 2008-8-10 07:10
关注!期待真相
作者: 小晟 时间: 2008-8-10 07:27
昨天比较郁闷,开始看到 2位的帖觉得很生气,没事给我找事, 对我的信誉有很大的影响,所以语气不大好,后来和康友通过电话,觉得事情可能比较复杂了。后来又和内蒙古几个朋友电话了解情况,现在我基本掌握了一些重要情况,这此我深感“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这话的重要呀! 但是现在考虑到一些订购图书朋友的利益(现在还不好说明,以后会有解释),现在事情我不能公布,也建议2位暂时不要公布(理由康友应该知道,我也和其说 了),带我这边处理完相关事情,再到快乐网公布 最好,(因为书在那网上出售的)
其实2位一开始应该私下和我联系,说明此事,就不会有这么多波折了。 此事关乎我的信誉,我肯定会以积极的态度处理的,这点2位以及各位朋友都无须担心。
作者: 小晟 时间: 2008-8-10 07:52
苦闷呀,一晚上没睡好。。。 今天一早起来上线。。。。
刚和董友电话联系了,误会消除,大家已经取得共识,有必要把事情弄清楚,并在适当的时候公布。
另外我的U盘丢失。。。。。丢失大量重要文章,。。。。。。祸不单行
作者: 姜劍 时间: 2008-8-10 08:03
看來事情至此已經有了新的進展,雙方也應該有了一定的共識。通常,集郵者的第一生命就是郵德和誠信,雙方此時應該保持絕對的冷靜,謹慎發言。無論多大的事情,只要能夠以誠意來處理,就一定可以圓滿解決,千萬不要輕易否定一個人的誠信,購買圖書的朋友也一定要以包容的心胸,給售書一方以時間和機會。通過大家的一致努力,事情一定可以圓滿落幕。
作者: 徐刚 时间: 2008-8-10 08:11
圆满解决最好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8-10 08:30
以下是引用徐刚在2008-8-10 8:11:22的发言:
圆满解决最好
希望如此!
作者: 张晟 时间: 2008-8-10 10:37
归根到底是有"利"在其中.
作者: 王小虎 时间: 2008-8-10 10:42
以下是引用姜劍在2008-8-10 8:03:35的发言:
看來事情至此已經有了新的進展,雙方也應該有了一定的共識。通常,集郵者的第一生命就是郵德和誠信,雙方此時應該保持絕對的冷靜,謹慎發言。無論多大的事情,只要能夠以誠意來處理,就一定可以圓滿解決,千萬不要輕易否定一個人的誠信,購買圖書的朋友也一定要以包容的心胸,給售書一方以時間和機會。通過大家的一致努力,事情一定可以圓滿落幕。
说得好,同感~~~~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8-10 10:43
以下是引用王小虎在2008-8-10 10:42:26的发言:
说得好,同感~~~~
局长该来破案了,不能光靠群众吖!
作者: 九座里 时间: 2008-8-10 11:30
以下是引用小晟在2008-8-10 7:27:45的发言:
昨天比较郁闷,开始看到 2位的帖觉得很生气,没事给我找事, 对我的信誉有很大的影响,所以语气不大好,后来和康友通过电话,觉得事情可能比较复杂了。后来又和内蒙古几个朋友电话了解情况,现在我基本掌握了一些重要情况,这此我深感“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这话的重要呀! 但是现在考虑到一些订购图书朋友的利益(现在还不好说明,以后会有解释),现在事情我不能公布,也建议2位暂时不要公布(理由康友应该知道,我也和其说 了),带我这边处理完相关事情,再到快乐网公布 最好,(因为书在那网上出售的)
其实2位一开始应该私下和我联系,说明此事,就不会有这么多波折了。 此事关乎我的信誉,我肯定会以积极的态度处理的,这点2位以及各位朋友都无须担心。
个人观点:此事的真相由曾先生公布最好.并期望两位内蒙古的朋友本着对曾先生及购书邮友负责的态度,支持曾先生将此事尽好的解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10 11:35:16编辑过]
作者: 黄剑波 时间: 2008-8-10 18:13
期待结果出现
作者: 王小虎 时间: 2008-8-10 19:55
以下是引用麦国培在2008-8-10 10:43:33的发言:
局长该来破案了,不能光靠群众吖!
好象应该是工商的事吖!
作者: 李励生 时间: 2008-8-10 20:20
感谢,邮友对巴彦淖尔集邮文化事业的支持和关注,有关《巴彦淖尔集邮史》和《河套邮苑》合订本(2)的有关事宜本协会全权委托康民德先生给予答复。
内蒙古巴彦淖尔集邮协会副会长:李励生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8-10 20:36
以下是引用李励生在2008-8-10 20:20:21的发言:
感谢,邮友对巴彦淖尔集邮文化事业的支持和关注,有关《巴彦淖尔集邮史》和《河套邮苑》合订本(2)的有关事宜本协会全权委托康民德先生给予答复。
内蒙古巴彦淖尔集邮协会副会长:李励生
欢迎李会长。关注!
作者: 康民德 时间: 2008-8-10 20:42
首先非常感谢李会长的信任.我将竭力维护巴彦淖尔集邮的声誉.对个别人的所作所为我随后会在授权的范畴里作文批露.希望广大邮友能从正面理解.而不是自觉的无所谓及漠不关心.否则只能拿"鲁迅的形容"来对照了.千万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还是真诚地希望受害者站出来以全力维护集邮界的秩序!
作者: 畅哥 时间: 2008-8-10 21:27
继续关注!
作者: 小兵邮子 时间: 2008-8-10 23:07
请问一下
这2本书.是否都有内部准印证号.
作者: 西塞斋 时间: 2008-8-11 19:12
如果二书“盗版”(先这样称呼)不存在内容和印刷严重的质量问题,持有者回收后加上字(跟正版以示区别)再出售。这也对内蒙的集邮是有益的。毕竟让更多人了解了内蒙古的集邮发展。
作者: 王建平 时间: 2008-8-11 19:46
最好能将盗版盗印的真实情况公布
作者: 胡铁军 时间: 2008-8-12 10:02
估计没有几个会找小晟退书的。
那书就印几十本的话,根本就见不到售的,有售的也得动辄上百。
十来块钱的买个盗版的,也算是有这么个东西了~~~
大家也许会因为这事的披露,更加大了收藏这个盗版的欲望呢
--有一定研究价值,也算是另类版本了!~~~
不过,定性的话,性质是很恶劣的,是诈骗呀。
明明是自己翻印的,就该老老实实当时就标明“翻印本”得了。
作者: 九座里 时间: 2008-8-12 11:10
以下是引用胡铁军在2008-8-12 10:02:39的发言:
估计没有几个会找小晟退书的。
那书就印几十本的话,根本就见不到售的,有售的也得动辄上百。
十来块钱的买个盗版的,也算是有这么个东西了~~~
大家也许会因为这事的披露,更加大了收藏这个盗版的欲望呢
--有一定研究价值,也算是另类版本了!~~~
不过,定性的话,性质是很恶劣的,是诈骗呀。
明明是自己翻印的,就该老老实实当时就标明“翻印本”得了。
此说不妥.1盗版直接侵害了收藏原版书者的利益.这是收藏界的大忌.
2自己翻印就是标明"翻印本",这里存在一个版权问题和授权问题.未经授权进行翻印是侵犯知识产权.
作者: 小晟 时间: 2008-8-12 11:21
凡是我售出的,我都会联系处理好此事。
但是需要暂时等待几天。。。
至于谁印的,怎么个情况,由康先生公布。
我过段时间也会在快乐网 公布我代售的详细情况,这个没有什么不能说,见不得人的。
遇到这样的事情,很烦!很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12 11:32:08编辑过]
作者: 畅哥 时间: 2008-8-12 12:12
以下是引用小晟在2008-8-12 11:21:39的发言:
凡是我售出的,我都会联系处理好此事。
但是需要暂时等待几天。。。
至于谁印的,怎么个情况,由康先生公布。
我过段时间也会在快乐网 公布我代售的详细情况,这个没有什么不能说,见不得人的。
遇到这样的事情,很烦!很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12 11:32:08编辑过]
烦心事是有的,静心处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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