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滿通郵前由滿洲國寄天津實寄封
民國二十年九一八事變後日本於二十一年三月一日扶植溥儀成立「滿洲國」
,國民政府不承認滿洲國的合法地位,因而在民國二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全面停辦東北郵務,關內外郵政立即停頓,民國二十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中日簽訂「塘沽停戰協定」,依據這項協定於民國二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到同年十二月十四日,歷時七十八天,前後十五次的「華滿通郵談判」,最後決定由商民與天津郵局訂立合同,組設之中介機構,名稱為「山海關匯通轉遞局」,於民國二十四年一月一日正式成立,同月十日開始營業,展開華滿通郵正式作業,其轉遞所設在在榆關、古北口兩地。今介紹華滿通郵前由滿州國寄天津欠資實寄封供郵友參考。
圖一:1934年熱河大城子寄天津封,貼滿郵1分2分各一枚,銷康德元年十一月六日熱河大城子代辦所日戳,蓋河北榆關(山海關)十一月九日欠資日戳和天津廿三年十一月十日機宣戳,貼北平版欠資郵票10分一枚,銷天津廿三年十一月十日英漢日戳。滿州國1934.3.1至1935.1.9寄關內信函郵資3分,因不承認滿郵,當時國統區信函郵資是5分,加倍罰欠資郵資10分。
參考資料—1.分裂國家的政治性與事務性談判---以一九三四年華滿通郵談判為例
何輝慶教授
2.網路拍賣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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