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想请培哥讲讲"青帮""洪门"的历史 [打印本页]
作者: 小马哥 时间: 2008-10-7 00:05 标题: 想请培哥讲讲"青帮""洪门"的历史
18日晚在南昌跟培哥聊了很久.
得知培哥对青帮很有研究,只不过那天太晚了,他只讲了一点点.
希望培哥再多介绍一些.可以吗?
大家谁想听就请跟帖欢迎啊~!!!!
作者: 洪卫东 时间: 2008-10-7 00:14
小马哥想入黑帮?
呵呵,加入洪门吧,洪门还是比青帮进步许多的.
青门一条线,洪门一大片.
作者: alainfang 时间: 2008-10-7 00:21
我喜欢一条线,
作者: 卢长春 时间: 2008-10-7 00:33
似乎此两个帮是旧上海的吧?呵呵,不懂,来问问。
作者: tungkun 时间: 2008-10-7 01:32
我也想知道!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10-7 08:27
安清不分远和近、一祖流存到如今。
都是潘祖之后!
我也只懂皮毛,但其历史在邮品上也可以找到一个体现。
作者: alainfang 时间: 2008-10-7 09:03
杜月笙号称中国帮会300年第一人.
作者: 小马哥 时间: 2008-10-7 12:13
据培哥说中国的黑社会是从漕帮发展起来的.
但我看书和电视上说黑社会是从天地会发展起来的.
不知道漕帮和天地会有什么关系.
好象当时洪门还帮助孙中山先生开展辛亥革命运动吧?我也是从书本看来的.不太清楚.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10-7 13:48
这些说来复杂。总之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作者: 王小虎 时间: 2008-10-7 14:06
有人举报说这里有黑社会份子,所以过来看看!
作者: 畅哥 时间: 2008-10-7 14:32
以下是引用王小虎在2008-10-7 14:06:46的发言:
有人举报说这里有黑社会份子,所以过来看看!
举报是否有奖?
作者: -邓- 时间: 2008-10-7 17:01
比黑帮更黑一百倍的的都有,大家都心知肚明.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10-7 18:56
以下是引用王小虎在2008-10-7 14:06:46的发言:
有人举报说这里有黑社会份子,所以过来看看!
贼喊有贼就是这样了
作者: 杨海涛 时间: 2008-10-7 19:39
哈哈=============
作者: 小马哥 时间: 2008-10-7 20:53
这年头,XX匪一家亲!
作者: 小马哥 时间: 2008-10-7 20:55
培哥什么时候把"海底"实物拍一下让大家见识见识.
我对那晚你谈的话题非常有兴趣.
想做个课题,研究一下.
还希望你多多帮助啊.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10-7 21:07
哈哈。你学那么多干嘛!
作者: 小马哥 时间: 2008-10-7 21:24
以下是引用麦国培在2008-10-7 21:07:11的发言:
哈哈。你学那么多干嘛!
感兴趣.喜欢看黑帮电影,对这个也就有点兴趣了.
不然闲着也没事做.
培哥多给讲讲,我见到小姑娘也能借这个吹吹牛啊.
呵呵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10-7 21:29
黑帮与社团不是一回事来的!
这说来何等话长,老兄别为难我了。
作者: 王小虎 时间: 2008-10-7 22:45
黑帮中人哪会自己撬自己底的?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10-7 22:53
以下是引用王小虎在2008-10-7 22:45:05的发言:
黑帮中人哪会自己撬自己底的?
你都不懂!
什么叫黑帮你更不懂!
不过国内公安部也有专门研究帮会历史的!
作者: 王小虎 时间: 2008-10-7 23:20
以下是引用麦国培在2008-10-7 22:53:06的发言:
你都不懂!
什么叫黑帮你更不懂!
不过国内公安部也有专门研究帮会历史的!
国内法律没有黑帮的定义,只有黑社会的定义!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10-7 23:21
不说了,省心快乐集邮
作者: 小马哥 时间: 2008-10-7 23:25
以下是引用麦国培在2008-10-7 21:29:04的发言:
黑帮与社团不是一回事来的!
这说来何等话长,老兄别为难我了。
把你收藏的文物拍个照片发上来看一下如何?
拜托了!
大家都想看.
作者: 王小虎 时间: 2008-10-7 23:29
以下是引用王小虎在2008-10-7 23:20:09的发言:
国内法律没有黑帮的定义,只有黑社会的定义!
够不上黑社会级别的,就叫黑恶势力![em67]
作者: 洪卫东 时间: 2008-10-7 23:35
我是一个性格和善的人,因为厌倦了以前的工作,
准备在春节之后考公务员,当一名人民警察,这一
直是我的愿望,就在今年春节,我的一个朋友给我
发了一条祝福短信,虽说是条祝福短信,可是对我
打击不小,其内容:“兄弟,现在的工作太委屈你
这样的人才了,小偷的身手,强盗的体格,诈骗犯
的头脑,再加上杀手般的残忍,**犯般的好色......
简直就是天生的恶人。换一个工作吧,兄弟,你在
白道混没前途,加入黑社会没准能做老大,在这新
春佳节之际祝你早日大发横财。”
作者: 洪卫东 时间: 2008-10-7 23:37
以下是引用王小虎在2008-10-7 23:29:25的发言:
够不上黑社会级别的,就叫黑恶势力!
够不上黑恶势力的,就叫地痞.
作者: 王小虎 时间: 2008-10-7 23:39
以下是引用洪卫东在2008-10-7 23:37:19的发言:
够不上黑恶势力的,就叫地痞.
通俗点就是流氓!
丐帮属哪个级别???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7 23:40:02编辑过]
作者: 洪卫东 时间: 2008-10-7 23:42
以下是引用王小虎在2008-10-7 23:39:22的发言:
通俗点就是流氓!
丐帮属哪个级别???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7 23:40:02编辑过]
搞个省部级好了
作者: 王小虎 时间: 2008-10-7 23:46
只能“黑社会、黑恶势力、地痞流氓”三选一,喜欢哪个自己选?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10-7 23:49
黑虎偷心!
作者: 洪卫东 时间: 2008-10-7 23:50
以下是引用王小虎在2008-10-7 23:46:59的发言:
只能“黑社会、黑恶势力、地痞流氓”三选一,喜欢哪个自己选?
你先选,我跟你.
从"宏图大志"来说,都会选第一的.
作者: 王小虎 时间: 2008-10-7 23:57
以下是引用洪卫东在2008-10-7 23:50:01的发言:
你先选,我跟你.
从"宏图大志"来说,都会选第一的.
小说中的丐帮可以算是第一级别的,有产业、有分舵、有组织关系,黑白两道通吃,这帮主做得比皇上还自在!
作者: 雪泥鸿爪 时间: 2008-10-7 23:57
丐帮帮主邀人入洪门,自毁帮规;这就如同戈尔巴乔夫自绝后路啊![em55]
作者: 王小虎 时间: 2008-10-7 23:58
以下是引用麦国培在2008-10-7 23:49:44的发言:
黑虎偷心!
偷PLMM的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7 23:59:01编辑过]
作者: 洪卫东 时间: 2008-10-8 00:02
以下是引用王小虎在2008-10-7 23:57:19的发言:
小说中的丐帮可以算是第一级别的,有产业、有分舵、有组织关系,黑白两道通吃,这帮主做得比皇上还自在!
丐帮的兴旺与否,取决于皇上的清廉与否.
但自赢政到清末,几无清廉皇上.
作者: 洪卫东 时间: 2008-10-8 00:03
以下是引用王小虎在2008-10-7 23:58:12的发言:
偷PLMM的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7 23:59:01编辑过]
这我得紧跟着
作者: 王小虎 时间: 2008-10-8 00:04
以下是引用洪卫东在2008-10-8 0:02:17的发言:
丐帮的兴旺与否,取决于皇上的清廉与否.
但自赢政到清末,几无清廉皇上.
所以皇上也向丐帮学习,每天必叫“洪福齐天”,因为丐帮帮主都姓洪!
作者: 洪卫东 时间: 2008-10-8 00:08
以下是引用雪泥鸿爪在2008-10-7 23:57:24的发言:丐帮帮主邀人入洪门,自毁帮规;这就如同戈尔巴乔夫自绝后路啊!
洪门以"反清复明"为志,孙中山也借用其力量"反清建民".
在粤港等地,洪门之后还有活动(名称变更了).在香港娱乐界,这势力还挺旺的.
另:河南新乡有个"洪门"地名,有个戳戳我去找出来.
作者: 洪卫东 时间: 2008-10-8 00:11
以下是引用王小虎在2008-10-8 0:04:43的发言:
所以皇上也向丐帮学习,每天必叫“洪福齐天”,因为丐帮帮主都姓洪!
嘿
那我就竞选帮主去
作者: 王小虎 时间: 2008-10-8 13:00
以下是引用洪卫东在2008-10-8 0:11:53的发言:
嘿
那我就竞选帮主去
这茅坑你不已经占着了吗?
作者: alainfang 时间: 2008-10-8 18:54
以下是引用王小虎在2008-10-7 23:29:25的发言:
够不上黑社会级别的,就叫黑恶势力!
好像中央文件是这么写的 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作者: 王小虎 时间: 2008-10-8 19:15
以下是引用alainfang在2008-10-8 18:54:58的发言:
好像中央文件是这么写的 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在国外中央文件也学习的这么透彻![em56]
作者: alainfang 时间: 2008-10-8 20:54
以下是引用王小虎在2008-10-8 19:15:49的发言:
在国外中央文件也学习的这么透彻!
时刻学习
作者: 小芳 时间: 2008-10-8 20:56
"黑帮"研讨会吗?楼上可要注意啦!!哈哈……
作者: 王小虎 时间: 2008-10-8 21:17
打黑除恶,全民参与!
作者: 花果山一把手 时间: 2008-10-9 14:14
如果你杀了一个人,很有可能你被枪毙;
如果你杀了一千万个人,很有可能任你制订法律.
正因为此,地痞的终极目标就是~~~~~&¥%#@(}~~~~~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10-9 14:16
全部拉去浸猪笼。
作者: 王小虎 时间: 2008-10-9 17:36
以下是引用麦国培在2008-10-9 14:16:57的发言:
全部拉去浸猪笼。
这个酷刑好象是对付X男女的!
作者: 永乐小小 时间: 2008-10-11 10:16
以下是引用花果山一把手在2008-10-9 14:14:26的发言:
如果你杀了一个人,很有可能你被枪毙;
如果你杀了一千万个人,很有可能任你制订法律.
正因为此,地痞的终极目标就是~~~~~&¥%#@(}~~~~~
不错,窃钩者诛窃国者王,自古都是如此的。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08-10-1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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