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位都是同道中人,还是消消气吧。首先不要到对方贴掐架。。 普票厂铭 发表于 2012-11-16 16:36
我网上,电话,当面相劝两方不下十次,但还是如此 所以让哥俩继续好了 本来都是好娃, ... 麦国培 发表于 2012-11-16 16:57
说不定他们掐几年还掐出感情了 普票厂铭 发表于 2012-11-16 17:11
麦会躺着也中枪了 王童力 发表于 2012-11-16 18:15
双方各打五十大板,二人均有不可推卸和应承担的责任,为何不各自谦让退一步,真诚地解决实际根本问题呢。 wjw_hy 发表于 2012-11-16 21:22
真抓着把柄真有理就去告他,要不上门揍他一顿,要么就从此不再理他,损失点钱认清一个人。跟个娘们儿似的成 ... 黄瓜头 发表于 2012-11-16 23:44
我还错了 吴强 发表于 2012-11-17 09:16
没错,但让他三尺又何妨?有理也要饶人,更何况你们掐的地点也不对,真希望今后在华邮网上根绝此 ... 苍山老叟20107 发表于 2012-11-17 10:20
回复 吴强 改名叫祥林大嫂吧。 道奇 发表于 2012-11-17 12:56
楼主若认为确实是对方的错,也大可一笑了之,看了原帖也不是很大的金额,几十元的事情,不如大度些,更显您 ... wsthym 发表于 2012-11-17 18:56
老吴是诸多网站诸多话题的积极参与者,但发帖子从来都说不到正点上。论邮如此,论事还是如此。呵 ... 蓝蓝蓝梦 发表于 2012-11-16 23:28
看来应该以后只能多看不再发表任何意见了 wjw_hy 发表于 2012-11-18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