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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京邮局遭强拆信件被埋 官方称已达成补偿协议 [打印本页]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3-5-22 22:49     标题: 南京邮局遭强拆信件被埋 官方称已达成补偿协议

http://news.163.com/13/0522/17/8VGC4H9700014JB6.html#p=8VFONI8M00AP0001

中新网南京5月22日电 南京江宁区高新园区方山邮局一夜之间被“强拆”,今天下午,高新园区管委会负责人回应,已经与邮局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协议的具体细则会在随后的官方网站上发布通告。

今天上午,南京地方媒体报道,该市江宁区方山邮局遭遇强拆,大批信件和办公用品被直接掩埋在废墟中。该邮政局局长高青解释,南京江宁区高新园管委会负责拆迁的人员自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联系拆迁,但是双方一致没有就安置、拆迁补偿问题达成一致。之后对方也采取断水断电等手段强制逼迁,但邮政局发函后对方又恢复供水供电。“没想到他们在21日晚上,趁邮局没有工作人员时,直接强拆了。”

随即,南京市江宁区纪委在22日中午发布消息,证实江宁区纪委及监察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调查结果将及时通报。园区拆迁办负责人则向媒体“澄清”,此次实为“误拆”。

下午,记者赶往方山邮局,发现邮局的房屋已经被完全拆毁,而邮局周围的建筑物也早已经被拆成废墟,现场一片狼藉。

记者采访了邮局职工的家属刘先生(化名),他表示,根本不可能是误拆,“周围的房子都已经被拆光了,只剩下邮局一栋三层楼的建筑,这么大的一个房子,还有邮局的标志牌,怎么可能是误拆?”据刘先生介绍,就在前一天邮局还正常营业的,邮局楼上本来住着邮局的工作人员和家属,不过断水断电过一次以后,就没再住人了,所以这次拆迁时并没有人在现场。

随后,记者采访了高新园区管委会赵姓主任,向其追问此次拆迁到底是“误拆”还是“强拆”,赵主任回避问题,只申明:“园区已经与邮局达成了拆迁补偿协议,协议的具体细则会在随后的官方网站上发布通告。”

当记者再次致电当事人之一高青局长时,他在电话里表示,“压力很大,不方便回应。”

一年多未能达成的拆迁补偿协议,在高效率的“误拆”之后半天就达成了?被断水断电的“钉子户”邮局到底是被“误拆”还是“被强拆”?对于南京市纪检部门来说,应该不是一个难以调查的问题。(完)

(原标题:南京邮局遭“强拆” 官方:已达成拆迁补偿协议)


作者: 张安利    时间: 2013-5-22 23:18

中国之特色。
作者: 泡面与可乐    时间: 2013-5-22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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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上几张图,信件似以邮资机的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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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1878.com/bbs/attachment.php?aid=718722&k=e0ab906f1ad39bc824a08c44dde1ae39&t=1727476004&sid=MEO4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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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1878.com/bbs/attachment.php?aid=718723&k=1ef3c3bfc09a757c16b24b75b37518eb&t=1727476004&sid=MEO4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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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1878.com/bbs/attachment.php?aid=718724&k=4cd3e525e6eb58e5c8c20adceec5c996&t=1727476004&sid=MEO4Pw


作者: 希利    时间: 2013-5-22 23:34

灾难封了。。。。。。。
作者: 甄民馨    时间: 2013-5-22 23:35

关注信件的处理。
作者: 欧阳雷生    时间: 2013-5-22 23:44

注……
作者: 畅哥    时间: 2013-5-23 00:00

关注那台邮资机的处理
作者: wjw_hy    时间: 2013-5-23 00:05

灾难封了。。。。。。。
作者: 唐山    时间: 2013-5-23 00:06

在这帮王八蛋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是废纸,妨碍开发区的邮局——自然、必然、也注定应该被误拆为废墟了·····
作者: 上善若水    时间: 2013-5-23 04:54

个人的财产(住房)都说拆就拆了,这是公家的,还能怎么样……
个人为了保卫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可以自焚,公家的谁会啊……
难道还指望邮局局长自焚抗强拆?
作者: 家在东北    时间: 2013-5-23 05:57

屋里有人拆多少了,别说你个小小的邮件
作者: 收藏    时间: 2013-5-23 06:50

改开时代的特色之一。
作者: 卢跃明    时间: 2013-5-23 09:17

岂有此理?
作者: 难忘军旅    时间: 2013-5-23 10:15

现在只要先拆了,大不了就是赔钱呗,这应该就是赵主任的潜台词
作者: yangruelong    时间: 2013-5-23 10:18

邮政也有沦为弱势群体的时候啊
作者: 品嘉    时间: 2013-5-23 10:24

搞不懂 .
作者: 李健雄    时间: 2013-5-23 10:43

严重关注……
作者: 顽石001    时间: 2013-5-23 10:54

邮政邮政他有为政府服务的职能,古今中外都受到政府的保护,在中国还受邮政法的保障,在旧社会国民党,土匪都不敢干,不敢作的事在18大后的南京江宁高新区作到了,这不能不说这是中国邮政的悲哀......................唉!
作者: zlwuyuezl    时间: 2013-5-23 11:02

现在没有邮亭了,不然又是违章建筑
作者: 品嘉    时间: 2013-5-23 11:54

邮政邮政他有为政府服务的职能,古今中外都受到政府的保护,在中国还受邮政法的保障,在旧社会国民党,土匪 ...
顽石001 发表于 2013-5-23 10:54



    哈 哈 ! 我搞懂了 , 這是有特色的共產中國 .
作者: 小晟    时间: 2013-5-23 15:38

哈 哈 ! 我搞懂了 , 這是有特色的共產中國 .
品嘉 发表于 2013-5-23 11:54



    你们是自由中国,华人的未来看你们的了。。。
作者: 品嘉    时间: 2013-5-23 16:58

唉 ! 別提了 , 本慶幸選了隻勇腳馬 , 哪知用了5年 , 成了隻度姑馬 ?!!
作者: 李健雄    时间: 2013-5-23 19:58

遇上本命地头蛇年,强龙又奈何
作者: 我雨中漫步    时间: 2013-5-23 20:35

邮局可以刻制一枚“因邮局遭强拆,邮件受损”的副戳盖在封上。
作者: 三秦大帝    时间: 2013-5-23 21:27

这应该算是“灾难专题”的邮品吧?强拆可耻!
作者: 中大小张    时间: 2013-5-26 13:06

相信不久,《强拆南京邮局之信件》五框大金奖邮集即将面世!
作者: 唐山    时间: 2013-5-26 13:43

本人郑重启事:高价征收“5.22”江宁方山邮局误拆毁楼灾难邮件,50元起收,征收价按邮件损毁程度递增!
作者: 品嘉    时间: 2013-5-27 10:55

支持 !!!!
作者: 仁者无敌    时间: 2013-5-27 16:48

本人郑重启事:高价征收“5.22”江宁方山邮局误拆毁楼灾难邮件,50元起收,征收价按邮件损毁程度递增!
唐山 发表于 2013-5-26 13:43



    一起收,但是必须副戳清晰,哈哈
作者: 唐山    时间: 2013-5-27 18:06

一起收,但是必须副戳清晰,哈哈
仁者无敌 发表于 2013-5-27 16:48



   必须加盖 “因邮局遭强制误拆,邮件受损”的副戳
作者: parisiica    时间: 2013-5-27 19:00

现在没有邮亭了,不然又是违章建筑
zlwuyuezl 发表于 2013-5-23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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