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华邮网》邮友,近期发生了邮友由于观点不同,导致不文明言论的情况。事情虽已过去,相关帖子已经删除,但是造成的影响非常不好,对论坛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了规范广大邮友的网上言论,维护论坛的和谐与发展,根据《华邮网》“邮品交流区”版交流规则(2013年2月21日起实施)第十一 条、 违反本规则的会员,经调查核实,由本版管理人员给予当事人警告一次,连续三次被警告,本站平台给予禁止发言一个月的处罚,情节恶劣的,可直接给予禁止发言一个月处罚。连续两次以上被禁止发言,本站平台将给予当事人禁止发言一年的处罚。
经麦会长及诸多邮友建议,从5月29日起对以下邮友给予禁止发言7天的警示,并公示出来。
会员名:
1.收*
2. 深圳陈**
3. 花钱集邮如**
4. 华邮三**
希望大家网上交流,以和为贵。今后若再次发生此类事情,将严格按照《华邮网》相关之规定执行。
另本人版主经验有限、加上工作时间较忙,如若不周,请大家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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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大帝 发表于 2013-5-31 12:26
回复 蓝蓝蓝梦
梅老师确实很认真也很执着,非常感谢!我确实是29日当日将上述ID禁言,但是昨日我也发现名为“收*”的ID昨日可以发言,有可能是近期我这边网络问题,经常有点击选项后,很长时间没有反映,此问题确实存在。因此:除“收*”这个ID是昨日禁言之外,其它ID均是29日禁言的。另,希望梅老师以后有话明说,不必遮掩。也请其它邮友监督,谢谢你们!
三秦大帝 发表于 2013-6-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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