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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8年12月15日两岸实现全面直接通邮 [打印本页]

作者: 集邮集邮    时间: 2008-12-19 18:41     标题: 2008年12月15日两岸实现全面直接通邮

  海峡两岸实现全面直接通邮

2008年12月15日上午,海峡两岸直接通邮仪式在北京航空邮件交换站拉开帷幕。这标志着海峡两岸从此开始全面、直接、双向通邮,直接开办各项邮政业务。历时30年艰辛努力,两岸民众期盼已久的梦想终于成为现实。

  《海峡两岸邮政协议》的签署,使长期以来两岸间的部分间接通邮变为全面直接通邮。协议的签订是扩大两岸邮政合作的基础。为全面落实《海峡两岸邮政协议》,两岸邮政部门积极就协议的议定事项进行了技术和业务磋商并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加紧筹备全面直接通邮的各项工作。两岸全面直接通邮,扩大了业务合作范围,提高了邮件传递速度,方便了两岸民众用邮,对促进两岸经贸交流,增进两岸同胞福祉,推进两岸和平发展意义重大。

  海峡两岸全面直接通邮后,双方将通过空运或海运直航方式将邮件总包运送至对方邮件处理中心。大陆方面邮件封发局为北京、上海、广州、福州、厦门、西安、南京、成都;台湾方面邮件封发局为台北、高雄、基隆、金门、马祖。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邮件封发局。两岸邮政业务开办范围包括航空和水陆路函件(平常和挂号信函、明信片、航空邮简、印刷品、盲人读物、小包)、航空和水陆路包裹、特快专递、邮政汇兑。

  刘安东同志在致辞中表示,两岸实现全面直接通邮,相互直接封发邮件总包,可以按照用户的要求,通过邮政部门不同形式的服务产品传递文件、物品。作为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作为担负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义务的大型国有企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将认真履行《海峡两岸邮政协议》的各项内容,以积极、热情、务实的态度,为两岸人民提供优质的邮政服务,为两岸经济国际贸易文化往来铺路架桥。也迫切希望,借助直接通邮的历史机遇,扩大两岸邮政的业务合作与交流,使邮政业务的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

  推动两岸直接通邮,不仅是两岸邮政部门的迫切要求,也是两岸民众的共同愿望。多年来,两岸通邮经历了不同寻常的发展阶段:自1979年1月大陆邮电部门响应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告台湾同胞书》的号召,提出为两岸民众信息与实物交流提供一切便利的主张,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两岸通邮的措施以来,先后经历了从单向通邮到双向非正式通邮,再到间接通邮,历经近30年的努力,终于实现了此次的全面直接通邮。

  随着两岸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海上直航、空中直航的开通,两岸经贸交流和人员往来更加频繁,信息流、实物流、资金流的传递需求更加迫切,给两岸邮政提供了巨大的合作空间。两岸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实现全面直接通邮,使两岸同胞共享其利,同受其惠。

  出席通邮仪式的主要领导还现场投交了两岸直接通邮后大陆寄往台湾的第一批信件。出生在台湾、现居北京的81岁老人郑坚也代表在大陆的台胞、台属投交了以直接通邮方式寄给台湾亲属的家书,分享亲历两岸直接通邮的喜悦心情。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家邮政局以及国家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部分台商代表、承运邮件的航空公司代表等参加了直接通邮仪式。    ( 中国邮政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19 19:17:4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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