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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一下这个红伟所 [打印本页]

作者: pzh    时间: 2015-4-19 14:26     标题: 请教一下这个红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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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ones    时间: 2015-6-28 20:18

您若读过《戳海拾贝》这本书,就不会有关于这个邮戳的疑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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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汉王继红    时间: 2015-7-5 08:55

          回复 2# stones
作者: 武汉王继红    时间: 2015-7-5 09:00

回复 1# pzh


“红卫邮政所”杂谈  
(原载《十堰集邮》2014年第六期)

红卫邮政所是我市西部城区一个很重要的邮政所。位于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67号,邮政编码442002。
    说起“红卫”这个地名颇有一番来历。1950年3月中央政务院批准,由陕西省两郧专区所属6县划归湖北郧阳专区时,这个地方是湖北省郧县十堰区公所下辖的“红庙乡”的地盘。1956年实行农业合作化时,小乡并成大乡时这里依然是十堰区公所下辖的红庙乡。此后,1958年区公所改称人民公社、1961年贯彻《六十条》白浪、十堰两个大公社并为十堰区,红庙人民公社都隶属十堰(见《十堰市民政志》)。那时成立大人民公社时,各公社都设有邮政所,1961年改成小公社时不知是否设有“红庙公社邮政所”,笔者缺少相关资料,未能作出考证。
    直至“1966年下半年 中、小学”红卫兵在十堰区及周边农村破“四旧”(即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部分文物古迹被捣毁。”(参见《十堰市志》 大事记P26)。笔者认为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庙”是被红卫兵普遍认为是四旧的名称,“红庙人民公社”可能被迫更名。至于最初更为什么名称,在当时混乱的情况下,因为没有国家民政部门下文,都不具有权威性。至目前笔者也没有见到相关文献记载。
    1967年2月二汽基地设置红卫(即:红庙)前线指挥组,并在大炉子沟组织3000民工修建了二汽第一条厂区公路---大炉子沟公路。并于1967年4月1日在大炉子沟召开了开工典礼大会。
    至1969年2月4日武汉军区三线建设领导小组通知:二汽对外称红卫厂,二汽建设总指挥部对外称红卫厂总指挥部(见《二汽大事记》P20)。    从此,“红卫”这个地名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
    因此说“红卫”这个地方是《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厂》的发祥之地,一点也不过分。
    1985年经湖北省政府批准在十堰市张湾区设立‘红卫街道办事处’至今。
    虽然1967年4月1日就召开了开工典礼,并破土动工。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干扰,二汽开工典礼后工程即被迫停工。为此,1967年8月31日国家计委、建委发出联合通知:请一机部抓紧二汽各项建设工作,并请各有关部门大力协助第二汽车厂的建设(见《二汽大事记》1985年版P16)。

1967年12月1日郧阳专区邮电局在大炉子沟口附近设立邮电所。最初的名称应为“红伟邮电所”,使用的邮政日戳为“湖北郧阳 红伟(所)(见附图一)。1969年4月前后该所更名为“红卫邮电支局”使用的邮政日戳为“湖北郧阳 红卫(支)”(见附图2)。该支局位于城区中心重要地段,自有房屋占地面积182平米。开办有函件、包裹、汇兑、发行及长话、电报业务等。服务于二汽几个专业厂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等众多文化教育单位,是十堰城区最大的几个邮政支局之一。上世纪七十年代十堰市邮电局成立之后,红卫邮电支局划归其管辖。使用的邮戳改为“湖北十堰 红卫(支)”(见附图三)。至八十年代中期该所的邮电营业收入仅次于三堰、张湾邮电支局,位居全市邮电支局邮电收入第三名(详见《十堰市邮电志》1985年版)。
    1985年下半年全国推行邮政编码,红卫邮电支局启用邮政编码戳为“湖北十堰 442002”(见附图四)。1995年下半年国家邮政取消使用邮政编码日戳,1996年8月前后十堰邮政启用单线无腰框地名戳(俗称大字戳),红卫邮电支局营业厅启用了1-6号“湖北十堰 红卫”邮政日戳(见附图五)。其间由于红卫支局邮政业务量较大,曾广泛使用“邮资已付戳”。我市集邮爱好者彭磊、李想编辑的《十堰市邮政日戳图谱》一书中收集了数枚红卫的邮资已付戳(见附图六)。
    1998年11月26日邮、电分家后,红卫邮政所也和其他邮政所一样启用了新中国第五代邮政日戳,即集邮爱好者俗称的“小字戳”沿袭至今。笔者多次去红卫所盖戳,不知何故每次都只盖的是2号戳(见附图七),而不知1号戳去向。
    邮电分家后,红卫邮政所曾大力开拓业务。临街的几间门面分别设立了EMS、物流、邮政储蓄、中国邮政、报刊发行、投递等多项业务。估计由于传统邮政业务的萎缩,最终其中部分门面还是承租给外人经营其他业务,以减轻费用的负担(见附图 改造升级后的红卫邮政所)。原来在自有房最东面的“红卫发行投递站”,已搬迁至车城西路195号小院内的一间独立的小屋里。使用面积比原来减少了近一半。投递站原来使用的是“湖北十堰 红卫投递”投递戳,现在使用的是“湖北十堰 红卫投递 1”(见附图八)。
    红卫邮政支局时期,下面隶属有“六〇厂”邮政代办所。六〇厂代办所由二汽水箱厂、电厂服务公司共同经营,所址设在水箱厂大门对面的“南浦农贸市场”内。此代办所只有一间门面,至今仍在营业,挂牌为“王湾邮政所”。经营函件、包裹、挂号等业务,使用的是“湖北十堰 六〇厂 1”邮政日戳,这是我市目前唯一还在使用的“二汽厂代号戳”了。
    笔者曾在此试办信函挂号业务(见附图九),电脑显示收件邮政所的是“红卫邮政所”。因此,将此邮政代办所收入本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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