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偷窃大丑闻!!! [打印本页]
作者: 井冈山一兵 时间: 2015-4-28 14:22 标题: 偷窃大丑闻!!!
偷窃大丑闻!!!——井冈山佳邮评选期间偷窃邮戳
据本人亲历,在井冈山全国佳邮评选期间,4月26日中午前后,南昌市集邮协会工作人员XXX,在井冈山邮局盖戳时,先假借盖佳邮纪念戳,将戳放在面前,在邮局人员想收回时,说:我还要用的,等下给你。其离开后不一会,邮局工作人员因需要将戳具送去给集邮联的领导盖戳,发现戳具丢失,遍寻不到,最后只得查看监控视频,竟发现戳是被XXX盗走。视频显示,其趁人不备,用一张破纸将戳具裹起揣入包中后离开。邮政人员义愤填膺,遂电话告知其将邮戳缴回,此时XXX正在招待邮政内部人员的井峰宾馆吃饭,无奈东窗事发,证据确凿,只得乖乖将邮戳交回邮局……
此人偷拿邮戳的行为,简直就是打南昌集邮协会的脸,打的啪啪啪响!
刚回家,先说这么多,此事本人亲历,作为一个地道的山东人,实在看不得这样的丑陋的事情!
此人在邮坛一向行事不轨,声誉欠佳,
对XXX大家还有什么料,都来爆一爆咯~~~
因涉及真名实姓,本贴名字由网站代删去.
作者: 南翔小笼包 时间: 2015-4-28 14:24
我多年前在邮刊上见到介绍新建和南昌启用连体纪念戳,我去信给南昌还有新建邮局求戳,邮局复信说未启用过,我后来问南昌玩连体戳的朋友,说此人私自刻制众多连体纪念戳,纪念邮戳,都放在家中盖片,以1-2元的价格在网上网下兜售,南昌的邮友想盖大多盖不到,要么推诿,要么收费,但是他却找邮局协会报销刻戳费用,敢问邮戳刻制的手续何在,邮戳为何会在其个人家中!太黑暗了!
作者: 南翔小笼包 时间: 2015-4-28 14:24
本帖最后由 南翔小笼包 于 2015-4-28 14:25 编辑
文献集邮会每年都评十佳集邮图书,前几年他的出版的红印花一书为了评十佳,弄虚作假投了好多票,还恬不知耻的打电话给会长,求会长将他的书评上!所幸会长没有搭理他!!!
作者: 道奇 时间: 2015-4-28 14:25
回复 1# 井冈山一兵
我也听广州去井冈山参加活动的朋友说了此事,另外我听南昌协会的朋友说,邹小亮经常借在南昌协会工作之际,将协会库存的《江西集邮》杂志和其他邮书夹带回自己家,然后在本网出售!大家可以搜一下他的帖子,就明白了。比如下帖,出售的《豫章集邮文萃》,据协会的朋友说,精装本做的非常少,也几乎未流出,就南昌协会仓库中有一部分,平装本都要卖到50-80元,而他从协会拿回家后,只卖55元!
帖子:http://www.p1878.com/BBS/viewthread.php?tid=15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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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1878.com/bbs/attachment.php?aid=1161718&k=5ef83cbc9084434b252313284733db59&t=1732525477&sid=Btat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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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道奇 时间: 2015-4-28 14:26
本帖最后由 道奇 于 2015-4-28 14:28 编辑
回复 4# 道奇
另外还听朋友说,此君利用协会仓库的江西集邮杂志,私自制作江西集邮合订本,假借省协会成立30年,私自制作合订本出售牟利,事前省协会领导和工作人员均不知此事!所以此书合订本应是私人假冒合订本,本网和南昌市都有不少集邮者上当,以为是官方协会制作的合订本,其实不是!!!大家想一下,如果是省协会的官方合订本,怎么可能在合订本上打印预订人的名字(协会官方合订本,都是参加邮展的,也不可能会提前预定,协会不差这点钱,也无法入账处理),而且邹此时是市协会的工作人员,也不可能被省协会委托处理合订本的事情!
见贴:
http://www.p1878.com/BBS/viewthread.php?tid=137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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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莆田邮俊 时间: 2015-4-28 14:30
无耻之人
作者: 康民德 时间: 2015-4-28 14:35
事实真如此,与内蒙古张某君绝对是同流之辈!
作者: 曲阜邢斌 时间: 2015-4-28 14:41
开眼界了
作者: 求是 时间: 2015-4-28 14:42
要求南昌集邮协会好好查查,作为一位集邮协会的专职人员,怎么可以公开在网络上卖本会出的书与会刊?其主管领导知道吗??款是上交了还是占为已有的?请严查
作者: 文峰 时间: 2015-4-28 14:49
这就有些让人惊呆了!天啊,想不到!
作者: 求是 时间: 2015-4-28 14:58
邹小亮偷窃大丑闻!!!
邹小亮偷窃大丑闻!!!——井冈山佳邮评选期间偷窃邮戳
据本人亲历,在井冈山全国佳邮评选期间,4月26日中午前后,南昌市集邮协会工作人员邹小亮,在井冈山邮局盖戳时,先假借盖佳邮纪念戳,将戳放在面前,在邮局人员想收回时,说:我还要用的,等下给你。其离开后不一会,邮局工作人员因需要将戳具送去给集邮联的领导盖戳,发现戳具丢失,遍寻不到,最后只得查看监控视频,竟发现戳是被邹小亮盗走。视频显示,其趁人不备,用一张破纸将戳具裹起揣入包中后离开。邮政人员义愤填膺,遂电话告知其将邮戳缴回,此时邹正在招待邮政内部人员的井峰宾馆吃饭,无奈东窗事发,证据确凿,只得乖乖将邮戳交回邮局……
此人偷拿邮戳的行为,简直就是打南昌集邮协会的脸,打的啪啪啪响!
刚回家,先说这么多,此事本人亲历,作为一个地道的山东人,实在看不得这样的丑陋的事情!
此人在邮坛一向行事不轨,声誉欠佳,
对邹某某大家还有什么料,都来爆一爆咯~~~ |
详细看看
作者: 摩云金翅 时间: 2015-4-28 14:58
踢出圈子!!涉及违法就直接追究--
作者: davidfu 时间: 2015-4-28 15:01
大家冷静一下,毕竟我们都不了解个中情况。虽然我不熟悉邹先生,也不知道发生的这些事情,但他在红印花邮票研究上的确做出了贡献,发表过一些文章和书籍也是有目共睹的。这次的事情最后如何处理,自有南昌市邮政局和南昌集邮协会决定,我们外人不要落井下石了看热闹了。如果真的是如楼主所说,有一些不好的事情,也给个机会他改正吧,必竟还不是深如渊海的仇恨吧。
作者: 文峰 时间: 2015-4-28 15:06
本帖最后由 文峰 于 2015-4-28 22:46 编辑
大家冷静一下,毕竟我们都不了解个中情况。虽然我不熟悉邹先生,也不知道发生的这些事情,但他在红印花邮票 ...
davidfu 发表于 2015-4-28 15:01
先生说的贡献,不说不知道,一说我想起来了,前几天看《江西集邮》,2014年第4期,有2篇文章是此人与张兰青先生合写的红印花文,我就纳闷了,张兰青这样的著名集邮家,会和他这种纸上谈兵,东抄西抄的文抄公合写邮文???这样做,张先生知道么?很想看看张先生的授权啊。。。拉名家做大旗,我还是头次见到。
PS:有人说 :“一起写的,向兰青兄求证过。有一次问及兰青兄小一元源流苏黎世亚洲时,曾亲口听过答复。" 如果我理解没错的话,就是邹先生写文章前,问过了张先生一些问题,张先生解答了,然后文章就算2个人一起写的? 像张先生求证资料,就等于张先生答应文章一起署名???? 谬论!开脱!!! 如果是真的,那我真看不上张先生了,就写这样的文章,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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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vidfu 时间: 2015-4-28 15:11
噢,原来这样呀,惭愧,还没看过江西集邮呢
作者: 楊宏銘 时间: 2015-4-28 15:35
這圈子看來很大
其實很小
打聽一下
很多事就知道
所以誠信很重要
但是
說出事實
盡量不要人身攻擊
作者: 雨田人龙 时间: 2015-4-28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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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锦文 时间: 2015-4-28 16:03
13年毛主席120周年的时候 韶山风景戳也有失窃事件哦 丢了风景戳哦 所以呢 实寄封有假哦
作者: 刘俊豪 时间: 2015-4-28 16:16
关注中!
作者: 集邮集邮 时间: 2015-4-28 16:17
关注。
作者: 陆小凤 时间: 2015-4-28 16:19
因小失大啊,得不偿失
作者: sunkings 时间: 2015-4-28 16:26
先生说的贡献,不说不知道,一说我想起来了,前几天看《江西集邮》,2014年第4期,有2篇文章是此人 ...
文峰 发表于 2015-4-28 15:06
玩古典邮票的人还看的上原地集邮。真是奇了。
作者: 邮艺斋 时间: 2015-4-28 16:42
可惜了
作者: 小晟 时间: 2015-4-28 16:49
本帖最后由 小晟 于 2015-4-28 17:18 编辑
事实真如此,与内蒙古张某君绝对是同流之辈!
康民德 发表于 2015-4-28 14:35
江西省集邮协会成立三十周年之际,只出版了一册特刊,并未做精装本合订本邮刊,起码我作为《江西集邮》的编辑之一,并没人告知我有制作合订本什么的,关注之中。
后续:刚才和省协会的老师电话了解,为了参加全国邮展,省协会做了10本精装合订本全部带去长沙参加长沙全国邮展,至于市场上为何会有,我搞不清楚,我本人都未见到此合订本。
作者: 曾雷 时间: 2015-4-28 17:19
了解一下!!!!
作者: 爱邮客 时间: 2015-4-28 17:22
回复 1# 井冈山一兵
改成邹XX比较好,毕竟我们不是法院,不能定人罪的
作者: 重庆左群 时间: 2015-4-28 17:26
大家如果补了解真实情况,就不要在此跟帖谈论,我没有去井冈山也不知道具体情况怎样
作者: 重庆左群 时间: 2015-4-28 17:29
又到五一了,愁死我了!一旅游就感觉缺一架飞机,一出门就感觉自己少辆车,一看时间就感觉自己少块表,一拿起电话就感觉应该换个苹果6、一洗手就感觉少个金钻戒,一摸脖子就感觉少条金项链。哎!原来自己啥都没有!最近缺钱不想露面,超过10块钱的活动,不要叫我,谁叫我跟谁急,我不是有钱任性,我是没钱倔强!
作者: 清寒闲石 时间: 2015-4-28 17:44
事主再说说情况
作者: atmwang 时间: 2015-4-28 18:03
这种偷拿纪念戳的事情其实很多,大多为集邮者所为!
作者: 道奇 时间: 2015-4-28 18:09
大家如果补了解真实情况,就不要在此跟帖谈论,我没有去井冈山也不知道具体情况怎样
重庆左群 发表于 2015-4-28 17:26
那就给你看真实的情况:我一说他私做杂志官方合订本骗钱后,他立刻把帖子删掉了,文字及图片。。。、
难道他不知道还有一种东西叫。。。。。。截图 !
看,删光光了,再看我4楼的帖,这就是100%的内心有鬼!
图片附件: 未命名.JPG (2015-4-28 18:08, 35.27 KB) / 下载次数 42
http://p1878.com/bbs/attachment.php?aid=1161912&k=9467a126757f5097e23e880ddbd3f675&t=1732525477&sid=BtatCA
作者: 道奇 时间: 2015-4-28 18:10
这种偷拿纪念戳的事情其实很多,大多为集邮者所为!
atmwang 发表于 2015-4-28 18:03
但是被监控拍到,还抓到的就不多了,名人啊名人,哈哈。据说南昌市的邮友1秒钟就认出了监控中的他!
作者: atmwang 时间: 2015-4-28 18:19
监控好!现在警察局刑侦局如果没有监控根本就破不了案了!很多以前解决不了的难题现在就不一样,事主如果真有此事确实是很难为情的,虽然直接说偷盗有些过分。。。。。。
作者: 菲戈 时间: 2015-4-28 18:26
热帖围观留名!
作者: 仁者无敌 时间: 2015-4-28 18:34
爱贪小便宜,估计定不了罪。唉,可惜了,因小失大!!!
作者: 加国过客 时间: 2015-4-28 18:34
本帖最后由 加国过客 于 2015-4-28 18:48 编辑
我是央视12频道一天不拉。
现在公安破案两大法宝:一是DNA,二就是现在叫“天网工程”的监控。
现在公安离了监控也可能破案,只是有了“天网工程”会大大加大破案率与破案速度。
不过这种方式是值得诟病的一种方式,仁者见仁了。
作者: 我爱精品华邮 时间: 2015-4-28 18:55
回复 13# davidfu
冷静没错,对道德品质败坏的集邮者,水评再高也垃圾,应敬而远之,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作者: 小邮子 时间: 2015-4-28 18:55
这事做的实在是有点让人想不通!
上个月,我公司里寄了三件普通快递,结果揽件的小伙子收了三个件及快递费,自己却弄丢了一件(快递单号都查不到)。后面我开始好好给他说,让他只要负责重新寄件的快递费用就可以,内件都没让他赔,结果他竟说:”我说没有收过你这件,你又能怎么样?“
.......
那只有多次投诉该快递公司,但也没得到答复!
.......
最终我让物业保安把监控调出来,事情最终明了也解决了。
想想这个事情,又想到经常有人贴的”人在做,天在看“,现在已经变了,”人在做,监控在看“
对于这位邮友,还是希望能从这次事件中好好反思, 你在红印花方面的研究给集邮者的印象,与这些事形成了莫大的反差。
可惜了!
作者: 求是 时间: 2015-4-28 19:06
那就给你看真实的情况:我一说他私做杂志官方合订本骗钱后,他立刻把帖子删掉了,文字及图片。。。 ...
道奇 发表于 2015-4-28 18:09
心虚了,上网删贴了,说明是有问题,如果没问题,尽管光明正大的卖书。
听说此人快要转正了,这下完蛋了。南昌邮政再使用这样的人,南昌邮协还有名气?
作者: 求是 时间: 2015-4-28 19:10
這圈子看來很大
這圈子看來很大
其實很小
打聽一下
很多事就知道
所以誠信很重要
但是
說出事實
盡量不要人身攻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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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 宏 銘
鳳山郵政19-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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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宏銘 发表于 2015-4-28 15:35
什么叫尽量??已经心虚上网删贴了,你知道吗?
作者: hart 时间: 2015-4-28 19:10
我感觉本贴这样曝光---------不妥。
作者: davidfu 时间: 2015-4-28 19:32
这样彻底被打倒了,估计再难有起身之日了。。。
作者: 杨效龙 时间: 2015-4-28 20:02
从此与邮绝缘了
作者: 道奇 时间: 2015-4-28 20:06
心虚了,上网删贴了,说明是有问题,如果没问题,尽管光明正大的卖书。
南昌邮政再使用这样的人,南昌邮协还有名气?
求是 发表于 2015-4-28 19:06
南昌市邮协会长和秘书长的脸应该已经掉到粪坑里了,全是大便! 如果他是个人行为,也就罢了,身为市协会工作人员,去井冈山工作期间,做这样的事情,哎!
作者: 杨效龙 时间: 2015-4-28 20:12
既然是工作人员,戳戳归他保管吗?
作者: 白山 时间: 2015-4-28 20:18
回复 13# davidfu
中肯。理解万岁。
作者: 张磊 时间: 2015-4-28 20:29
真的太不应该了…………
作者: 烟台山 时间: 2015-4-28 20:44
这种偷拿纪念戳的事情其实很多,大多为集邮者所为!
atmwang 发表于 2015-4-28 18:03
应该都是集邮人中的极个别败类所为,不集邮人要戳去卖废铁吗?
作者: 求是 时间: 2015-4-28 20:55
回复 davidfu
中肯。理解万岁。
白山 发表于 2015-4-28 20:18
你懂得什么叫理解?这事也能理解吗?
作者: 菲戈 时间: 2015-4-28 21:02
既然是工作人员,戳戳归他保管吗?
杨效龙 发表于 2015-4-28 20:12
邮戳归井冈山茨坪邮局保管。 他是南昌集邮协会的工作人员,八竿子打不着吧。
作者: 楊宏銘 时间: 2015-4-28 21:03
回复 40# 求是
我和當事人不認識也沒來往
我的意思是講出事實
讓大家清楚才是重點
人身攻擊就不要了
從此事大家應該都能引以為戒
出來混
總有一天要還
作者: 老徐56789 时间: 2015-4-28 21:18
这样彻底被打倒了,估计再难有起身之日了。。。
davidfu 发表于 2015-4-28 19:32
符先生你好 冒昧打扰 路过看帖 看到签名栏地址 符姓 我想起集邮家符老【仲昇】先生 顺问你们之间有没有亲缘关系 因为我藏有符老的JP实寄片
作者: liuyuan 时间: 2015-4-28 21:20
我感觉本贴这样曝光---------不妥。
作者: 杨峰 时间: 2015-4-28 21:21
我感觉本贴这样曝光---------不妥。
hart 发表于 2015-4-28 19:10
的确!我们不是法院,网络大。无奇不有,我们不能随便就定人之罪!
作者: yanjing 时间: 2015-4-28 21:22
不妥!
作者: 徐州刘伟 时间: 2015-4-28 21:22
关注一下
作者: 求是 时间: 2015-4-28 21:28
回复 求是
我和當事人不認識也沒來往
我的意思是講出事實
讓大家清楚才是重點
人身攻擊就不要 ...
楊宏銘 发表于 2015-4-28 21:03
请在攻击的?没事你在乱说什么?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5-4-28 21:34
本贴涉及到邮友实名,请楼主适当删除,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论,本贴请到此为止,因手机上网不能锁贴,明天锁上。
作者: liuyuan 时间: 2015-4-28 21:37
即使是真事,治病救人才是目的,只要当事人认识到错误改正,应该给人以继续集邮下去的机会
作者: 道奇 时间: 2015-4-28 21:49
看了半天,事主都不敢出来解释一句,敢做不敢认。
作者: 道奇 时间: 2015-4-28 21:52
即使是真事,治病救人才是目的,只要当事人认识到错误改正,应该给人以继续集邮下去的机会
liuyuan 发表于 2015-4-28 21:37
下次刘主编的自行车丢了,抓到小偷,一定要和他好好讲道理哦,不能打骂人家,更不能批评,因为法院没有定罪!一定要好好讲道理,切切。握手。
作者: liuyuan 时间: 2015-4-28 21:54
下次刘主编的自行车丢了,抓到小偷,一定要和他好好讲道理哦,不能打骂人家,更不能批评,因为法院 ...
道奇 发表于 2015-4-28 21:52
不能打人骂人是必须的。
另外请不要冲我来。
作者: 道奇 时间: 2015-4-28 21:54
我感觉本贴这样曝光---------不妥。
hart 发表于 2015-4-28 19:10
是的,所有售假的,骗钱的,都不能曝光,因为法院没有定罪,你们怎么能在网上乱说!人权在哪里?! 为何是双重标准?!
作者: 道奇 时间: 2015-4-28 21:54
不能打人骂人是必须的。
另外请不要冲我来。
liuyuan 发表于 2015-4-28 21:54
嘻嘻,明天就去偷刘主编的自行车啦。
作者: 求是 时间: 2015-4-28 22:07
即使是真事,治病救人才是目的,只要当事人认识到错误改正,应该给人以继续集邮下去的机会
liuyuan 发表于 2015-4-28 21:37
会认识到错误?太天真了,这个人天性如此
作者: 求是 时间: 2015-4-28 22:10
本帖最后由 求是 于 2015-4-28 22:51 编辑
不能打人骂人是必须的。
另外请不要冲我来。
liuyuan 发表于 2015-4-28 21:54
感觉你在说官腔话,贵刊也发表过邹小亮所谓红印花“大作”的吧?所以为他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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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下面“宁波邮迷”:
难得一篇或求证后挂上张兰青的大名还说得过去。现在是几乎乎篇篇挂两个人的姓名,这就有点“狐假虎威”的味道了,难道每篇文章都求证张兰青?《上海集邮》起码七八篇都是两人的姓名,其他刊就更多了。是邹假名人之名,想抬高自己的地位吧?此人的素质也太低了吧?估计张兰青后来也就默认他这样做了,做了张也只能承认了,不承认难道与邹打官司?两败俱伤?
作者: davidfu 时间: 2015-4-28 22:24
回复 52# 老徐56789
徐老师您好,我与著名集邮家符仲升先生没有关系,只以前见过一面。不过他已驾鹤西去多年了。
作者: 宁波邮迷 时间: 2015-4-28 22:26
回复 14# 文峰
一起写的,向兰青兄求证过。有一次问及兰青兄小一元源流苏黎世亚洲时,曾亲口听过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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