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丙申年生肖一框邮集全国邀请展特别规则
第一条
宗旨
普及集邮活动,丰富文化生活,增强企业凝聚力,满足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需要,推动集邮事业的持续发展。
第二条
邮展名称、时间、地点和规模
1、邮展名称:2016丙申年生肖一框邮集全国邀请展
2、时间:2016年10月15日至16日,历时2天
3、地点:上海市工人文化宫
4、规模:竞赛性展品100 标准展框(每框16贴片)
第三条 邮展组织机构
1、本次邮展由中国海员集邮协会主办,上海邮政史集邮研究会、上海市工人文化宫承办,上海化工集邮协会、上海交运集邮协会、东方封片戳研究会、上海自动化集邮研究会、原地封研究会协办;
2、由主办、承办单位组成邮展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邮展组织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
3、由国家级邮展评审员和省级邮展评审员组成邮展评审委员会,实施对展品的评审和颁奖工作。邮展将施用国际集邮联合会(FIP)集邮展览评审总规则及本届邮展特别规则。
第四条
展品参展条件、参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展品参展条件
1、参展者必须拥有该展品完全所有权;
2、参展者可使用化名,但报名时应注明真实姓名;
3、参展者在编组制作展品时,要严格按照FIP各类别评审专用规则、指导要点和ACPF评审规则处理。
二、参展程序
1、参展者以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会员优先,欢迎全国集邮爱好者积极参加,接受任何官方、民间邮协、个人报名;
2、每位参展者报名部数不限,免收参展费用,若超过规定框数,则邀请专家会审选拔,最终参展展品由组委会确定;
3、报名表及展品扫描发至(或邮寄)至组委会征集员;
4、展品一经组委会确认接受,参展者应以安全方式邮寄或带至组委会征集员。
三、相关要求
1、展品必须用中文书写或打印。每框16贴片,贴片尺寸23厘米×29厘米(宽×高),包括护套在内,可以±5毫米;黑色或深颜色贴片不予接受;
2、展品中2016年生肖猴票或相关邮品(包括港澳)需占整部展品不低于80%;
3、展品中禁止展出的素材包括反动内容的邮品、1949年以后台湾发行的邮品、伪政权邮品等组委会认为不适合展出的其他邮品。
第五条 邮展性质及类别
本次邮展为一框类全国邀请展,包含以下类别:
A.传统、B.邮政历史、C.邮政用品、D.专题、E.极限。
第六条
邮展的评审总分
展品的评审将依据现行的、施用于传统集邮类、邮政历史类、邮政用品类的相应专用规则,基于为当年邮品,总分分配安排如下:
外观 5分
处理和重要性 35分
处理
(30分)
重要性
(5分)
知识和研究 40分
品相和珍罕性 20分
品相
(10分)
珍罕性
(10分)
合计 100分
分数的分配表明该类素材是处理和研究的重要性,由于为当年邮品为主,无法准确定义其重要性和珍罕性,因此通常情况下,对它们进行处理和展示具有一定难度。
第七条 展品奖级
1、获奖展品设4个奖级,将授予获奖证书,对银奖(含银奖)以上奖级颁发专印1盎司纪念纯银奖牌。奖级如下:
金奖 90分(含)以上
镀金奖 80—89分
银奖 70—79分
铜奖 60—69分
2、设立特别奖,以表彰有突出表现和创意的展品。
第八条 展品征集时间安排
1、参展报名表尽早、展品16贴片2016年9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发送或复印件邮寄报送征集员;
2、2016年9月20日组委会将最终参展展品名单通知邮集作者;
3、2016年10月10日前,展品邮寄至征集员(亲自带交的在10月14日下午送至展场);
4、2016年10月下旬,组委会将邮寄邮集、证书、奖牌归还作者(亲自带交和上海地区的作者可在10月16日15时后在展场领回邮集);
5、全部报名并提供16贴片扫描件(复印件)的作者均将获得组委会提供的展会指南和展品目录、首日邮资机戳实寄封各一份。
第九条 征集员地址及联系方式
贺建国
电话:13901835964
电子邮箱:jianguo_he@126.com
地址:上海长江西路通河三村190号302室
邮政编码:200431
第十条 本规则解释权属邮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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