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寄香港,所销广州平二戳年份位置植入铅块。 这封原信仍在,寄信人陈先生,10多年前入股梁先生,久无音信,因需用钱,故此写这信与梁先生。但陈先生连梁先生的地址也不知道,只是寄到某店铺交“收租人”,还好起 ... TK 发表于 2009-8-24 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