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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草擬出售郵品守則 [打印本页]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09:29     标题: 草擬出售郵品守則

本帖最后由 edwardtin 于 2011-8-17 12:10 编辑

第一次草擬出售郵品守則如下:
1)禁止一物多處出售
2)只以最先發帖”要“為準
3)禁止私下連絡
4)禁止連結他處出售(因為要保障買賣雙方的利益,以最公平,透明的守則下作買賣。)

如對“第一次草擬守則”內容的更改、刪減、增補等意見,請在2011年8月15日0時0分0秒前回帖討論。


草擬出售郵品守則將會進行三次公開討論:
第一次草擬於2011年8月15日0時0分0秒後結束,然後總結這次資詢制定成為第二次草擬守則;
第二次草擬於2011年8月15日12時後公佈,繼續資詢至2011年8月17日0時0分0秒後結束,訂成為第三次草擬守則;
第三次草擬於2011年8月17日12時後公佈,繼續資詢至2011年8月18日0時0分0秒後結束,然後制定最終版守則。


第二次草擬出售郵品守則在第8頁153樓開始討論,於2011年8月17日0時0分0秒結束。
http://www.p1878.com/bbs/viewthr ... p;extra=&page=8

第三次草擬出售郵品守則在第10頁182樓開始討論,於2011年8月18日0時0分0秒結束。
http://www.p1878.com/bbs/viewthr ... mp;extra=#pid968471

有關草擬守則方案意見,請看以下“關於出售帖子的探討”帖子
http://www.p1878.com/bbs/redirec ... o=lastpost#lastpost
作者: edvardtin    时间: 2011-8-12 09:46

2011年8月15日0時0分0秒
?慶祝我生日?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8-12 09:48

好啊
绝对需要的
作者: 李鹏    时间: 2011-8-12 09:57

应该再增加保护卖家的条款.买家确认之后就必须履行诺言.如违约应对其处罚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10:09

回复 4# 李鹏
很好的意見,請具體列出細節以供第二次草擬守則參考。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10:18

每位華郵網的會員都是持份者,您總會有機會在本論壇踫上心儀的出售郵品,或有一天以郵養郵,出售複品。希望在公平、透明的制度下進行交易,以保障交易雙方的利益。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11:00

提議:
除指定出讓給某特定的ID外,所有出售帖子均需要明碼實價,先到先得(除被賣方列入黑名單者,則以第二名次者補上。),不能私下交易,交易過程均在帖子提交發表。
如無明碼實價者,或賣方在帖子另訂交易方式,如短訊、電郵、電話等等,非帖子內進行交易,均視為違反守則,嚴重者,買買雙方可被暫時或或永久封閉ID。

作者: 香港內詳封大王    时间: 2011-8-12 11:02

附議,從法理及道德上規範交易
作者: 香港內詳封大王    时间: 2011-8-12 11:04

2011年8月15日0時0分0秒
?慶祝我生日?
edvardtin 发表于 2011-8-12 09:46



    表彰滇兄多年來為華郵事業默默地奉獻!
作者: 邮寄队    时间: 2011-8-12 11:05

只准卖家在华邮网出售,不准卖家在其他网出售,这有点不合适吧?实际情况是,现在大家不会只在一个网交流,都是多网注册,开阔眼界。就包括麦管也不是只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耕耘,同样翻墙越界到处溜达有谁只在一个网注册的?毕竟西方不亮东方亮,不会在一个地方傻傻的等~~~~对买家同样是这样,他们只在华邮网交流吗?不在其他网收购?规定对卖家只准在一个网出售,是不是也规定只准买家在本网购买,不得在其他网购买?这对卖家公平吗?至于私下联系,也没什么不对,只是为公平交易,私下联系的结果要在帖子上跟帖确认明示;如果在联系期间,已经有人跟帖确认了,就以最先跟帖的为准。买家要明确“要”的意思表示,别用模凌两可的用一些符号跟帖,卖家回帖“确认”为准;如果售出,卖家要回帖告知买家已经在他网售出。还有,买家长时间不完成交易又怎么办?被放鸽子我是深有体会的。一句话,如果只准在华邮网卖,不准在其他网卖,那么同样,只准在华邮网买,不准在其他网买~~~~~~在华邮网注册的买卖双方会员,都不得在其他网注册。
作者: AndyGu    时间: 2011-8-12 11:17

好意见
作者: 香港內詳封大王    时间: 2011-8-12 11:21

本帖最后由 香港內詳封大王 于 2011-8-12 11:23 编辑

回10F 鮑兄:

那就設個時限嘛,比如在交易版的售品:可默認四日內有效吧,如果四日內未成交,此貼自動失效,再換到其他網上去賣亦可,也不差這幾天的時間吧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8-12 11:26

回复 10# 邮寄队


    多提意见
取其精华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11:30

本帖最后由 AndyGu 于 2011-8-12 12:53 编辑
好意见
AndyGu 发表于 2011-8-12 11:17

是指我的意見嗎?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11:44

只准卖家在华邮网出售,不准卖家在其他网出售,这有点不合适吧?实际情况是,现在大家不会只在一个网交流, ...
邮寄队 发表于 2011-8-12 11:05

支持買方要用明確的表達方式來確認購買,否則作癈。謝謝鮑先生的意見。
另外的問題大王則代為解答,不知道能否解答鮑先生的問題?請繼續發表意見,謝謝。
作者: 肖在希    时间: 2011-8-12 11:46

回复 10# 邮寄队


    10楼鲍先生的意见与现实情况基本吻合,个人表示支持。
作者: 西樵佬    时间: 2011-8-12 12:02

本帖最后由 西樵佬 于 2011-8-12 12:16 编辑

是滴!规范好,同一东西只能选一个挡口卖,卖不好可另选挡口!总不能几个挡口摆同样东东吧,这令人很难适从啊!
    走下水道我认为不好,非常容易出现战斗,不少网站都杜绝这种交易!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12:03

回复 16# 肖在希
在先到先得的原則下,一物多網出售,只對賣方有利,基本是有違公平原則。
很多爭拗就是源於這種對賣方有利的游戲規則。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8-12 12:05

大家多提意见
作者: sa    时间: 2011-8-12 12:06

强烈支持中…
作者: 陆小凤    时间: 2011-8-12 12:11

回10F 鮑兄:

那就設個時限嘛,比如在交易版的售品:可默認四日內有效吧,如果四日內未成交,此貼自動失效,再 ...
香港內詳封大王 发表于 2011-8-12 11:21



    设个时限很好,也可以避免某些人标个天价,在那无限期的顶着!保护下新人的利益!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12:11

强烈支持中…
sa 发表于 2011-8-12 12:06

支持甚麼?這裡有很大分歧的意見。
有人支持一物多網出售,有人支持一物一網出售。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12:31

這類特定或指定ID交易的帖子,應該不受此次討論的守則規範。
現舉以下連接交易帖子為例:
http://www.p1878.com/bbs/redirec ... o=lastpost#lastpost
作者: stamp_age    时间: 2011-8-12 12:39

麦会再弄个拍卖系统吧,上拍后不得在其它网出售,一口价先到先得,竞拍品价高者得,呵呵~~
作者: stamp_age    时间: 2011-8-12 12:41

本帖最后由 stamp_age 于 2011-8-12 13:14 编辑
麦会再弄个拍卖系统吧,上拍后不得在其它网出售,一口价先到先得,竞拍品价高者得,呵呵~~
stamp_age 发表于 2011-8-12 12:39



不懂乱说的,呵呵~~~
作者: AndyGu    时间: 2011-8-12 12:53

是指我的意見嗎?
edwardtin 发表于 2011-8-12 11:30


of course,田老师的意见是对交流区版块良好运行的“雪中送炭”,还是“锦上添花”。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13:03

回复 26# AndyGu
既不是雪中送炭,也不是錦上添花,只是善意地改善不足之處。因為多次看見這種誰先誰後確認的爭拗,引致互相攻擊,原本快樂集郵,因這些無凌兩可的出售方式結了樑子,這又何必!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8-12 14:20

回复 24# stamp_age


    这个对我来说有难度
作者: gx0556    时间: 2011-8-12 14:20

4)禁止連結他處出售(因為要保障買賣雙方的利益,以最公平,透明的守則下作買賣。)
4觉得不合适,现在很多都是有淘宝连接出售,如果禁止大家都不方便。建议加上一条,卖家必须帖子里有明确的交易确定方式,比如说以淘宝售出为准。
作者: 罗平    时间: 2011-8-12 14:24

有规矩好,但也不必太死板。
交流版与拍卖版买卖帖应有所不同,对买卖方都应有所保护。
编辑、确认、付款通知、发货通知最好有所规范,包括格式与时限。例如跟帖:3...,3就是出价3元,... 是网站不允许少于的符号数,用3yuan,3元,都应属可以。拍卖贴,如只有一项,一个要便可以完全表达清楚,多写几个字未尝不可,但不能无宁两可。多项邮品或每楼多项邮品的,应指明要那楼那图的邮品,我觉得能表达清的都可以,有疑问的,要互为提醒。
多网销售未尝不可,增加买家的出售几率,但拍卖贴就不妥了。交流帖最好在一网主售,其他网售贴可提供网址或指引,其实买卖家都不会有伤害,误会也会少些,短信电话买卖容易误会,网上售品必需对大家有个交代。
网站确实会有不愉快的事,但这么多年我没卖过但买过不少邮品,至今未发现有不守信用的事,从网银记录的邮友超过一百人,很感谢众多邮友为我提供我心仪的邮品。
提醒一句是,太贵的太上算的东西最好不再网上交易,因为这里法律保护不严。还有是所谓黑名单的概念最好不要凭卖买家随便定,不然矛盾和争吵少不了。黑名单最好由网站确定。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8-12 14:29

罗局说得在理
作者: 希利    时间: 2011-8-12 14:52

同时满足“买家利益最大化”和“卖家利益最大化”,的确不可能。
必须有一个中庸的方案,双方的大多数都可以接受才行。
至于“一网出售”,对很多卖家确实有难度,
难道先在别的网挂过的东西,转战华邮网之前都要在别的网“撤贴”?【尤其是淘宝卖家,售品数量大】
试问:卖家越来越少的话,对买家有何好处??
所以也要多考虑卖家利益。
至于具体方法,惭愧,我还真的没有想出好办法。
我一直觉得麦会记忆力超强、脑子也超好,
还是让他多想想,一定有好招,嘿嘿。。。。。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8-12 15:03

回复 32# 希利


    老了
记不清道不明了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15:06

4)禁止連結他處出售(因為要保障買賣雙方的利益,以最公平,透明的守則下作買賣。)
4觉得不合适,现在很 ...
gx0556 发表于 2011-8-12 14:20

淘寶以經是超出論壇的處理範圍,淘寶自有其守則約法,不是華郵網能力所能規範,當出現爭拗時,華郵網如何成為淘寶網的仲裁者?他網發生的事情,總不能要求華郵網牽涉在內。
故此,為保保障買賣雙方﹣﹣華郵網會員的權益,才提議禁止連結他網出售郵品,並不表示禁止賣方在本網出售郵品,這算是平衡買賣雙方利益的節衷方式。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15:16

...交流帖最好在一网主售,其他网售贴可提供网址或指引,其实买卖家都不会有伤害,误会也会少些,短信电话买卖容易误会,网上售品必需对大家有个交代。
网站确实会有不愉快的事,但这么多年我没卖过但买过不少邮品,至今未发现有不守信用的事,从网银记录的邮友超过一百人,很感谢众多邮友为我提供我心仪的邮品。
提醒一句是,太贵的太上算的东西最好不再网上交易,因为这里法律保护不严。还有是所谓黑名单的概念最好不要凭卖买家随便定,不然矛盾和争吵少不了。黑名单最好由网站确定。
罗平 发表于 2011-8-12 14:24

謝謝前輩寶意見。
作者: stamp_age    时间: 2011-8-12 16:08

回复  stamp_age


    这个对我来说有难度
麦国培 发表于 2011-8-12 14:20


是有点难度,只是说来听听,呵呵~~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16:12

回复 32# 希利
華郵網論壇主要是討論郵學,不是以經營網上買賣交易為主。
況且華郵網未曾直接收取任何買賣交易服務費用,只是提供給本論壇會員一交易平台,方便交流。
在眾多紛爭中就是這類一網多售較多,故此作出規範,以平衡各方利益。
作者: quqiyanyan    时间: 2011-8-12 16:24

建议买卖双方签名栏里都必须有地址,或者实行实名制认证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16:29

建议买卖双方签名栏里都必须有地址,或者实行实名制认证
quqiyanyan 发表于 2011-8-12 16:24

好建議!
作者: 肖在希    时间: 2011-8-12 16:34

多网出售在各个网站是很普遍的现象,出现个别纠纷也是难免的,这个时候版主的仲裁作用就体现出来了,通常事情都是可以解决的,如果华邮网限制太严,可能会影响到网站的人气。个人提议是否先就“多网出售”进行一次网上投票,征求一下“民意”如何?呵呵.........
作者: 邮谭    时间: 2011-8-12 16:36

本帖最后由 邮谭 于 2011-8-12 16:37 编辑

本人支持;1.一物一网出售,2.确认有效期,如三天,过期另网出售。1.跟帖时间为先,卖主及时确认。4.买卖双方均应诚信为先,反悔应由版主点名警告等处理。5.形成规定,由华邮网颁布,网友共同遵守。
作者: 肖在希    时间: 2011-8-12 16:44

建议买卖双方签名栏里都必须有地址,或者实行实名制认证
quqiyanyan 发表于 2011-8-12 16:24




    实行实名制认证当然很好,但是个人觉得麦会是没有时间和精力来进行的,呵呵......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16:45

多网出售在各个网站是很普遍的现象,出现个别纠纷也是难免的,这个时候版主的仲裁作用就体现出来了,通常事 ...
肖在希 发表于 2011-8-12 16:34

先生似乎誤會華郵網的定位,華郵網是以提供郵學討論為主,交易平台只是給論壇會員方便交流。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16:49

回复 41# 邮谭
謝謝先生提供值得參考的具體意見!
作者: 香港內詳封大王    时间: 2011-8-12 16:52

多網出售的話,可能有些朋友心中恐有被劫胡的顧慮,而有時限的一網銷售,相對簡便,對於交易雙方來說也比較公平
作者: 肖在希    时间: 2011-8-12 16:54

回复 43# edwardtin


    其它网站同样有邮学讨论,交易板块都是独立的,并不影响网站的定位吧?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8-12 16:55

回复 42# 肖在希


    确实精力有限
毕竞都是义务性质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8-12 16:55

回复 41# 邮谭


    不错的意见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8-12 16:56

回复  edwardtin


    其它网站同样有邮学讨论,交易板块都是独立的,并不影响网站的定位吧?
肖在希 发表于 2011-8-12 16:54



    大家畅所欲言
广集意见想个好法子
这是关系到每个邮友的切身利益的
大家多帮忙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17:10

多網出售的話,可能有些朋友心中恐有被劫胡的顧慮,而有時限的一網銷售,相對簡便,對於交易雙方來說也比較公平
香港內詳封大王 发表于 2011-8-12 16:52

大王指出了當中的問題。
還有第二或更遲跟帖者見有人早於自已確認,會私下聯絡加價收購,這便會破壞了排隊先到先得,優先購買的權利,損害了交易雙方的平等的原則。
一物多網出售只是對賣方有利,對買方不公,爭拗亦隨此而起。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17:23

本帖最后由 edwardtin 于 2011-8-12 17:33 编辑
回复  edwardtin


    其它网站同样有邮学讨论,交易板块都是独立的,并不影响网站的定位吧?
肖在希 发表于 2011-8-12 16:54

我意思是華郵網的人氣不是靠交易平台,其主要功能是提供郵學訊息來吸引會員,交易平台只是方便會員間的郵品交流。既然提供給會員郵品交流,為何要牽涉其他網站?
作者: parisiica    时间: 2011-8-12 17:34

回复 1# edwardtin


    支持
作者: quqiyanyan    时间: 2011-8-12 18:08

回复  肖在希


    确实精力有限
毕竞都是义务性质
麦国培 发表于 2011-8-12 16:55



    精力有限   可以请助理
作者: quqiyanyan    时间: 2011-8-12 18:14

还有   对于暂存之类的  我觉得交易达成后 买家应在7日之内完成交易款项的付讫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8-12 18:19

精力有限   可以请助理
quqiyanyan 发表于 2011-8-12 18:08



    交流版请你做版主了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18:20

还有   对于暂存之类的  我觉得交易达成后 买家应在7日之内完成交易款项的付讫
quqiyanyan 发表于 2011-8-12 18:14

限期完成交易付款是很好的提議!
作者: 肖在希    时间: 2011-8-12 18:33

回复 51# edwardtin


    个人觉得正是本网站有交易平台,才会吸引这么多的人气,某些不设交易平台的网站还不是冷冷清清的少人光顾?现在有几十个网站链接在本网,难道要拒绝这些链接不成?讨论交易规则与是否牵涉其它网站应该是两码事吧?呵呵。
作者: 肖在希    时间: 2011-8-12 18:48

回复 45# 香港內詳封大王


    大王所说“可能有些朋友心中恐有被劫胡的顧慮”,绝大部分恰恰是发生在一网出售的帖子中,多网出售的反而极少发生,只要能做到在它网确认出售后,第一时间将它网的确认帖子链接到本网出售帖中,这样买方可以看到它网的确认时间,自然就不会有异议了。只要制定了“其它短消息和电话确认的一律无效”这个前提,就可以防止大王说的“截胡”发生。如果卖家违反规则,版主可以参考其它网站的处罚规则进行处理。
作者: 肖在希    时间: 2011-8-12 18:50

回复 54# quqiyanyan


    买家7日内付款是比较恰当的,有特殊情况应该事先说明。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19:05

回复  edwardtin


    个人觉得正是本网站有交易平台,才会吸引这么多的人气,某些不设交易平台的网站 ...
肖在希 发表于 2011-8-12 18:33

您可以看看各討論區的帖子,究竟華郵網的強項是甚麼。
況且華郵網的存在不是靠郵品交易,是靠郵學討論來吸引世界各地網友。
另外,我一早指出,一物多網出售只是有利賣方,對買方不公。
當中賣家可以作弊取巧,不守規則的個別買方則可以走後門購物。
對於守規距、排隊的買家變相被處罸,作為一個重視郵學討論的論壇,若坐視不理這種不公平的交易方式,變相鼓勵大家以不誠實的手段交易。
如何監察誠實的交易?當然以透明的方法,如公開跟帖買賣,先到先得等守則來規範交易。
多網發售,華郵網難於監察,亦難保障會員權益。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19:17

大王所说“可能有些朋友心中恐有被劫胡的顧慮”,绝大部分恰恰是发生在一网出售的帖子中,多网出售的反而极少发生,只要能做到在它网确认出售后,第一时间将它网的确认帖子链接到本网出售帖中,这样买方可以看到它网的确认时间,自然就不会有异议了。只要制定了“其它短消息和电话确认的一律无效”这个前提,就可以防止大王说的“截胡”发生。如果卖家违反规则,版主可以参考其它网站的处罚规则进行处理。
肖在希 发表于 2011-8-12 18:48

請問華郵網如何規範其他網站同步執行此要求?
其實可以先在其他容許多網出售的網站發帖,如無人要時,便可以拿來華郵網獨家出售。華郵網成為各大賣家出貨的保險區,豈不是美事一件?
作者: AndyGu    时间: 2011-8-12 19:23

很有道理
作者: 罗平    时间: 2011-8-12 19:27

有时真的很难,在淘宝店有大批邮品,想在各大网站同时销售,于是在一尘、华邮、快乐、南方、普邮各站同时开卖,所以出现多网销售,对卖家是途径。但买家是有可能忽视的,谁也讲不清,吵架也会时常发生了。其实卖家完全可以在各网站指示店铺网址,各站会员或路过者一样可去店铺去购买。没店铺者,在一网站设贴贴售卖,其他网站设贴推介指示,于是买卖者都在唯一地方交流,卖者不用到处看,买家不用到处查,有何难处呢?大家都方便,卖家一点都不吃亏。
    说实在的,规矩不完善不合理,天掉不下来,截湖就截湖,做几次傻仔,人就可以聪明点,以后会带眼识人。网站有个好规矩有个好环境对大家有好处,我支持。
作者: 邮寄队    时间: 2011-8-12 19:43

大家平心而论,只有交流学术而不交易的网站,有几个是活跃的???华邮网的同同胞们,你们请诚实的告诉我,你们之中有几个会长期坚持去只有交流而不交易的网站去??交流和交易是手心手背·唇齿相依·硬币的二面不可分割的,只是交流不交易,学术没看到多少,反而成了死水一潭,我说的对不对???我的意见就是:(1)多网同售,以双方确认为准(卖家同意后,不得另行出售;买家不得以金额少·有无其他支付方式而长时间不交割),单方意思表示无效。(2)私下联系无罪,但是要把联系的结果跟帖明确。如果在联系期间,有人直接跟帖确认,则以跟帖的为准。
至于说多网同售对卖家有利,也不尽然。有的买家确认后,他又在其他网看到类似的藏品,价格比此前确认的要低,他就放弃此前的确认而去购买其他网价低的藏品,这样的事情是有的,发生过。放了卖家的鸽子,卖家的伤害又找谁说??所以,不要说多网同售,只对卖家有利的话。
总之,多网同售,对买卖双方都有利。大家冷静的想想,是不是???
作者: wuxiang    时间: 2011-8-12 20:05

同意;邮谭 ,quqiyanyan 两位意见
作者: 平安收藏    时间: 2011-8-12 20:23

大家平心而论,只有交流学术而不交易的网站,有几个是活跃的???华邮网的同同胞们,你们请诚实的告诉我, ...
邮寄队 发表于 2011-8-12 19:43



    太好了,支持
作者: 平安收藏    时间: 2011-8-12 20:26

哈哈,明码标价-----
作者: 肖在希    时间: 2011-8-12 20:26

回复 64# 邮寄队


    说的对,这样对买卖双方都是公平的。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8-12 20:44

根据买卖双方不同的经验
大家可以再多谈谈,以便网站取舍其中之妙法
作者: 肖在希    时间: 2011-8-12 20:44

回复 61# edwardtin


    本人意思并非要本网站去“規範其他網站同步執行此要求”,本网可以制定这样一条规则,就是买方有疑问时,必须将它网的确认帖子链接过来给买家查看,是卖家应该尽到的义务,谈不上“规范其它网站同步执行此要求”。还可以参考其它网站的处罚规则,由版主对不认真执行规则的买卖双方进行处理。
作者: 肖在希    时间: 2011-8-12 20:50

回复 60# edwardtin


    “況且華郵網的存在不是靠郵品交易,是靠郵學討論來吸引世界各地網友。”如果本网真的取消了拍卖和交易平台,能有现在的人气吗?总之,您相信,本人是不相信的,呵呵。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21:17

本帖最后由 edwardtin 于 2011-8-12 21:20 编辑
回复  edwardtin


    “況且華郵網的存在不是靠郵品交易,是靠郵學討論來吸引世界各地網友。”如果本 ...
肖在希 发表于 2011-8-12 20:50

華郵網不是靠交易帖子生存,因為沒有向買賣雙方收取任何費用,其知名度也不是依附在交易區內,反而是售買大量郵品的人依附在華郵網內出售貨品為生。
我曾細心觀看“邮寄队”、“平安收藏”及先生的帖子記錄,若果以此售賣發帖記錄來印證對華郵網的貢獻,怒我對此並不認同。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8-12 21:30

个人认为论坛有学术交流和邮品交流这是最好的
因二者都能吸引人
邮学交流大家可以学到很多
学以致用的话又能在论坛上买到心仪的东西
这是最美好的事
游戏有规则(指交易)
对大家都公平的话能宁人信服、认同
反之则只会引起大家的反感!
田兄提出制定、修改规则是大好事
我们应大力支持
但如何才能做到平衡,这是有难度的
所以我们应集中思维
定个尽量公平公正公开的规则出来
这样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吴强    时间: 2011-8-12 21:39

卖亏了。。就不寄了。。
作者: 清邮路    时间: 2011-8-12 21:43

麦会设保证金制度好了,考虑一下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21:47

回复 74# 吴强
舊事難收補,向前看,請先生對一樓帖子對出回應,建意有效的規則。
作者: 孙勇    时间: 2011-8-12 21:49

我喜欢在拍卖版买东西,高点也无妨省心。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21:51

麦会设保证金制度好了,考虑一下
清邮路 发表于 2011-8-12 21:43

保證金制不是這次討論範圍,請回答一樓帖子的題目,謝謝。
作者: 清邮路    时间: 2011-8-12 21:53

保證金制不是這次討論範圍,請回答一樓帖子的題目,謝謝。
edwardtin 发表于 2011-8-12 21:51



    一揽子方案,好过道德规范,须知有道德规范也就会有道德绑架。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21:56

一揽子方案,好过道德规范,须知有道德规范也就会有道德绑架。
清邮路 发表于 2011-8-12 21:53

有那些是道德規範守則?
作者: 小晟    时间: 2011-8-12 21:59

跟在吴强后面回个帖。
田总的回帖仔细看了,有个问题,规则可以慢慢制定完善;但是问题是即使规则超级详细,但是最后要落实在执行上。谁有那么多时间长期做这项工作,有谁愿意做这个得罪人的差事?
还是麦会无偿办网之外还要出钱请人工来天天看几十个卖品贴,几百上千个回复贴?

就是有人愿意来执行,那么网站的规则并非法律,人家就是不认可怎么办,封了ID可以用小号,马甲,你怎么分辨?如之奈何?你出黑名单,人家告你侵犯名誉权怎么办?麦会有精力应对?

希望大家认真考虑执行力的问题。
作者: 小晟    时间: 2011-8-12 22:02

本帖最后由 小晟 于 2011-8-12 22:03 编辑

毕竟 这里只是一个集邮网站,华邮网不是公安局,法院这些权力机关,华邮网的执行力是很弱的。
而且执行以后,矛盾转移到华邮网身上,麦会扛的住?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8-12 22:06

要靠自律了
如果有的邮友品德有问题
适当处理是应该的
得罪人的事是在所难免

作者: 清邮路    时间: 2011-8-12 22:16

比如卖漏了,卖家不认了;买贵了,买家不要了。当然还有其他的。
到目前为止,邮品交易栏还是顺利的,并未有很大的麻烦。
要出守则,以前就已经有了。
主要的是执行,大家遵守。个别不遵守又怎样了?道德不是法律。
保证金在这个方面基本堵住,至少约束性增强了。
本来,邮品交易最基本就是互通有无,田版开帖也是针对价格差所产生的一些小小不快。
我举个例子:上海老郭前几个月在一尘网标价卖货,由于粗心,售价少打一位零,按一尘规则,有人确认交易就算成立,但是没有人确认,相反都出来指正价格打错了。
一尘网是版主负责制,版主是有权暂停某会员一段时间的交易权利,并予以公告。
一家之言哈
作者: imliu    时间: 2011-8-12 22:19

个人意见:
1.不支持多网同售,因为非常容易产生纠纷,这个可以通过错开不同网站发帖时间,例如过几天后到另外网站发帖。
2.关于私下交流,对私下交流的结果要第一时间跟贴(买方或者卖方),如在此期间有人跟贴确认,应以先跟贴者为准。
大的原则就是公平和公开,如何体现这个公平公开,就是按照跟贴的顺序,这样一目了然,都不会有意见。
作者: 肖在希    时间: 2011-8-12 22:19

華郵網不是靠交易帖子生存,因為沒有向買賣雙方收取任何費用,其知名度也不是依附在交易區內,反而是售買 ...
edwardtin 发表于 2011-8-12 21:17



    先生不认同是很正常的,在下并没有要求先生认同本人的看法,但是不会因为先生的不认同而改变自己的看法。
作者: 清邮路    时间: 2011-8-12 22:20

个人意见:
1.不支持多网同售,因为非常容易产生纠纷,这个可以通过错开不同网站发帖时间,例如过几天后到 ...
imliu 发表于 2011-8-12 22:19



    这个很好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22:23

跟在吴强后面回个帖。
田总的回帖仔细看了,有个问题,规则可以慢慢制定完善;但是问题是即使规则超级详细 ...
小晟 发表于 2011-8-12 21:59

若果帖子公開跟帖交易,以先到先得為準,這樣容易評理,亦無須找人監察,受害人自然會主動投訴。
並且,基於已往多網出售,賣家接受帖子以外確認,或附以“賣家確認為有效”的條款,可以任意指定誰是最終買家。做成漏洞,讓取巧者有機可乘。
事實上,若果規則太詳細,屆時更難評理及執行細節。若果以一網專售,在跟帖下,以先到先得為確認買家,容易作出仲裁。
當然不要期望華郵網能對違規者作出如法院的制裁,但是有跟進,封閉ID,總好過甚麼也不做好。
作者: 轻云    时间: 2011-8-12 22:24

回复 10# 邮寄队


确实如此,支持。

其实不管什么规则,有没有规则,关键还是个人自律。
规则太死,则失去活力;
还是粗放型管理为好。
作者: 肖在希    时间: 2011-8-12 22:30

从现实情况看,发生纠纷的90%以上都是一网出售当中出现的,多网出售发生纠纷的几率有多少?不管是一网出售还是多网同售,关键是规则要有人监督得到执行才是最重要的,否则就是限制了一网出售是照样会出现纠纷的。
作者: 小晟    时间: 2011-8-12 22:32

比如卖漏了,卖家不认了;买贵了,买家不要了。当然还有其他的。
到目前为止,邮品交易栏还是顺利的,并未 ...
清邮路 发表于 2011-8-12 22:16



    一尘似乎和华邮不大一样,华邮上小团体性更强,利益瓜葛远超一尘上的。所以不能指望华邮的版主都愿意做得罪人的事情。
作者: 小晟    时间: 2011-8-12 22:34

若果帖子公開跟帖交易,以先到先得為準,這樣容易評理,亦無須找人監察,受害人自然會主動投訴。
並且, ...
edwardtin 发表于 2011-8-12 22:23



    但是有跟進,封閉ID,總好過甚麼也不做好

这句说的好。但是我认为主要还是执行力,不要让规则成为摆设。麦会是否真的有这个决心和精力?我个人觉得麦会忙不过来。

田版主的意见我都是同意的。
作者: 小晟    时间: 2011-8-12 22:36

本帖最后由 小晟 于 2011-8-12 22:40 编辑
要靠自律了
如果有的邮友品德有问题
适当处理是应该的
得罪人的事是在所难免
麦国培 发表于 2011-8-12 22:06



    到底是靠自律还是规则呀?如果遇到和麦会有利益的邮友,或大佬违反规则,麦会能否做到公开公正,一碗水端平?坦白说我做不到,而且我觉得麦会也不是神~~

制定规则是好,但是更要考虑好的规则如何落实。
作者: 双成    时间: 2011-8-12 22:38

本帖最后由 双成 于 2011-8-12 22:40 编辑

只要能做到在它网确认出售后,第一时间将它网的确认帖子链接到本网出售帖中,这样买方可以看到它网的确认时间,自然就不会有异议了。只要制定了“其它短消息和电话确认的一律无效”这个前提,就可以防止大王说的“截胡”发生。如果卖家违反规则,版主可以参考其它网站的处罚规则进行处理。
肖在希 发表于 2011-8-12 18:48 [/quote]

说的好,支持。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8-12 22:46

要再找几个版主来参与才行!
有热心人可以自荐
作者: 麦国培    时间: 2011-8-12 22:49

到底是靠自律还是规则呀?如果遇到和麦会有利益的邮友,或大佬违反规则,麦会能否做到公开公正, ...
小晟 发表于 2011-8-12 22:36



    再找几个版主
我做总协调
作者: 吴强    时间: 2011-8-12 23:06

诚实,讲信,比规则重要,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23:10

大王所说“可能有些朋友心中恐有被劫胡的顧慮”,绝大部分恰恰是发生在一网出售的帖子中,多网出售的反而极少发生,只要能做到在它网确认出售后,第一时间将它网的确认帖子链接到本网出售帖中,这样买方可以看到它网的确认时间,自然就不会有异议了。只要制定了“其它短消息和电话确认的一律无效”这个前提,就可以防止大王说的“截胡”发生。如果卖家违反规则,版主可以参考其它网站的处罚规则进行处理。
肖在希 发表于 2011-8-12 18:48

技術上如何辦到多網同步發售,總會有時差,售賣帖子會先後在各網上展示,後展示的網站的跟帖者無論何如最早跟帖,也不會成為在多網下的第一跟帖者。
作者: 吴强    时间: 2011-8-12 23:11

在多的规则没有用,诚信有的小人是不讲的。
作者: edwardtin    时间: 2011-8-12 23:20

在多的规则没有用,诚信有的小人是不讲的。
吴强 发表于 2011-8-12 23:11

人性是有弱點的,所以才需要規則來規範。若果以先生的邏輯,世上既然會有人去謀殺人,那麼再多的法律也沒用,是否因此不去立法保障人的生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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