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比利时布鲁塞尔的宣传戳,信寄巴黎。与工部没有关系。
清邮路 发表于 2009-5-3 16:53


利用一个当时已经作废的上海工部邮资封, 左上角加盖紫色公章, 但手写注明是私人信, 从布鲁塞尔寄给巴黎第八区地址的 公证人收 (法国总统府附近)
布鲁塞尔的机戳正好砸在工部的邮资上, 但这并不能说明啥,只是废物利用而已

就比如今天拿着中国的邮资封片, 到国外使用一样, 虽然片在中国境内可充当邮资凭证, 可到了国外并无法律效力,必须重新贴足当地的邮资,何况是已经作废的封片 而且 这种"邮资混合"毫无邮政意义 不能与当年的客邮相提并论
塞納河畔

TOP

返回列表